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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2024-04-20 阅读 6590

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一、各执法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各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二、法规科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集中执法检查;污染控制科和监察支队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污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收缴及各类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污染控制科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时必须持执法证,携带执法器材,必要时由监测人员一并参加。

四、实施现场执法,必须说明检查内容,查阅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档案、数据及环保审批手续。

五、现场询问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实地监测和采样,取得有效数据。

六、在向企业参加人员反馈检查意见的同时,认真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登记表》,并做到详实、全面、清楚。

七、及时准确地向排污单位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并尽可能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八、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立即进行纠正,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程序给予处罚。

九、对现场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重大问题,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十、现场执法要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禁吃、拿、卡、要、报等现象发生,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十一、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实施计划管理,检查人员须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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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巷修、安装作业地点的安全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范围,矿决定在采掘、巷修、安装等作业地点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特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位一体”安全检查

(一)“三位一体”安全检查形式

每班开工前,由当班班长组织,副班长、安监员协同,共同对生产区域内的顶板支护、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正副班长、安监员共同在检查表上签字认可,方可开工生产,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正班长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安监员确认后再开工生产。

(二)正副班长、安监员职责

1.正班长职责(1)开工前组织副班长、安监员、生产骨干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2)协助跟班副区长并督促副班长、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3)保证当班各岗位操作人员无酒后、疲劳上岗现象。(4)保证各类机电设备完好,杜绝井下失爆;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5)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组织人员撤离。(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副班长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安监员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发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2)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技能水平、岗位熟悉程度和技术特长合理安排人员。(3)开工前负责组织对作业地点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4)根据“三大规程”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对当班施工的巷道顶板、工作面支护质量负责。(6)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组织人员撤离。(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安监员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2)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当班班长进行整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班长进行生产。(3)督促工人按章操作,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4)监督作业地点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监控仪表的使用情况。(5)坚持巡回检查,排查作业地点范围内各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全过程监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按时、有效整改。(6)发生事故时,参与事故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井下爆破的监督检查

(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在安监员的监督下进行,否则严禁爆破作业。

(二)安监员监督爆破的主要内容:爆破工领用爆破材料的储存情况;爆破作业前引药制作情况;装药时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并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长度是否符合规定;爆破前班长是否按规定设置警戒,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爆破母线与脚线的连接是否符合规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通风和检查拒爆情况;处理拒爆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结束后是否按规定撤除警戒。

(三)爆破工必须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作业证》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四)制作引药和装炮可在正副班长的帮助下进行,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达到规程规定长度。

(五)爆破时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工作必须由爆破工独立完成。

(六)一个采煤工作面只准使用一台发爆器进行爆破,安监员必须全过程地监督放炮员逐炮进行爆破,保证每一炮的放炮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七)掘进工作面爆破连线前,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停电,安监员监督爆破工向外拉线,达到规定的爆破距离,并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规定。

(八)其他非正规地点爆破时,班组长必须安排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警戒,安检员监督,其爆破距离达到规程规定距离。

(九)安监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监督爆破工按规定进行操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不按规定进行爆破的,除对爆破工进行处理外,对安监员也要进行严肃处理。对监督不力造成爆破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作业现场红黄牌执行标准及监督检查

(一)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1.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作业地点。2.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地点;出现循环风的局部通风地点。3.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设置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局部通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的。4.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的。5.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缺少过流、漏电、接地保护的;井下电器设备超整定值运行的。6.主要提升绞车、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7.井下电器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暴性能要求的。8.井下带点修理或搬迁电气设备的;高压电器设备的修理和调整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的。9.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0.小绞车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机车的闸、信号、连接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1.斜巷人行车、斜巷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12.装封车不符合规定的。13.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1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井下作业地点防坠等防护设施不全的。15.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16.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采取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的。17.采掘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的。18.斜巷施工耙装机固定不合格的;耙装机回头轮固定不合格的。19.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或采区,未采取探放水措施或防排水系统不完善的。20.工作面过断层、老巷、冲刷带及二合顶等特殊构造区,未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的。

(二)挂黄牌限期整改执行标准: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的;消防设施不全的。2.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风门不闭锁的。3.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设或示值超差的。4.大型固定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性能测试的。5.排水系统未按规定进行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或实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的。6.轨道铺设及架空线安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7.电气设备接地装置不合格的。8.未按规定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的。9.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通讯设施的。10.提升、运输系统或行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的。11.斜巷各车场无提升行车声光报警信号的;电机车运输巷道交叉道口、弯道无机车行车声光报警装置的。12.车场坡度或过卷距离不符合要求的。13.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4.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测手段不满足要求的。15.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6.采煤工作面梁端距以及端头区空定距超过规程规定的。17.乳化液自动配比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乳化油的。18.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未按规定使用连锁防倒装置的;17层掘进工作面掘进时未按规程规定探测顶板石灰岩厚度的。19.采煤工作面语言信号未安装或装置失效的。20.掘进工作面耙装机护栏和封闭式挡绳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耙斗钢丝绳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

按《**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篇3: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西北油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文件精神,响应“我的安全我负责,他的安全我有责”的号召,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有关HSE管理规定,结合地面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抽查,甲乙方各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规定所称领导,是指油建处值班领导;项目部的执行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施工单位的主管领导、项目经理。

第三条项目部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作业关键工序,是指塔河油田重点工程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中的以下施工作业现场:

(一)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

(二)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和10000m3(含10000m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

(三)电力系统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

(四)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五)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六)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

第五条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是落实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执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项目部、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督察大队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考核。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当明确带班领导及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的工作时间、任务、职责权限、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任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的事故隐患,纠正各种违章行为,确保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逐条检查落实以下安全措施情况。

(一)油气集输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一级动火作业的开工验收。

(1)应对用火作业许可证和用火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认,明确用火单位、区域、部位、介质、时间、范围、用火人和用火安全措施。

(2)与动火部位相连的油气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

(3)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经监测仪器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二)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和10000m3(含10000m3)以上人工清罐作业的开工验收。

(1)带班领导要到现场依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逐条落实;

(2)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意外事故处理及救护方法等安全教育情况;

(3)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盲板处挂警示牌;

(4)开罐前是否进行了可燃及有害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开罐作业。

(三)电力系统投产施工作业关键工序:35KV及以上电网新挂网投产的开工验收。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是否达到要求等级,机具设备、原材料和器材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2)在验收中重点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安全工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3)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天然气处理站停产检维修作业施工前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1)做好承包商的管理,把好准入关,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等进行确认。

(2)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装置检修HSE管理规定和各专业施工安全规程的教育情况。

(3)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爬梯、栏杆、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电动手动工具等是否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

(4)是否采取了可靠的断电措施。

(5)检修作业使用的气防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检修用的盲板是否达到了安全条件。

(五)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库投产的开工验收(油田建设处牵头)。

(1)站场投产时负责投产期间安全生产的全面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对总指挥组负责。

(2)系统工艺流程和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绝对正确。

(3)落实参加投产的人员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和消防器材到位情况。

(4)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指导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油气管道施工作业关键工序:50KM以上的油气管道清管作业和接收球作业的开工验收。

(1)审查吹扫方案,明确吹扫压力,管线吹扫严禁超压吹扫;

(2)管线吹扫排放口需设警戒线,50米范围内严禁站人;

(3)试压设备50米范围内为试压禁区严禁非试压人员进入,试压压力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4)试压要求缓慢升压,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系统最高处设置压力表;

(5)作业时应保持进口与泄压口人员通信联络。

第八条现场汇报制度。

现场施工单位的领导和甲方管理人员应向带班领导详细说明现场施工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在单位日志记录簿上认真填写带班领导到达的时间及汇报的主要内容,带班领导应签字确认。

第九条领导带班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冒险作业;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命,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有关档案包括各单位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度,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确认单,影像资料等。

第十一条带班领导按本规定未到现场的不允许开工作业。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放在各类事故的预防上,认真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类设计和技术设施的落实,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纠正和处理。

检查内容包括:设计、施工方案、人员机具准备、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督促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向各单位公布,并上报油田分公司油建处。

第十四条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施工作业人员、查阅档案记录、调阅有关影像资料等方式。

第十五条项目部QHSE办公室对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在施工作业关键工序现场制度,包括现场汇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三)是否制订施工作业关键工序领导带班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四)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第四章处罚

第十六条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现场监督检查负责人通报批评,监理单位的总监、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项目部执行经理个人扣分,记入年度考核成绩.

(一)未按规定执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履职不到位的;

(二)弄虚作假应到现场未到现场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组织处理和解决的;

(四)发现事故隐患,由于工艺、技术、材料、资金等原因暂时无法安排进行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及时报告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要求的“三违”现象。

第十七条年度同一单位同一人两次或同一单位三次未按要求领导带班现场监督检查的。项目部对各单位做出以下处理。

(一)给予带班领导或单位负责人警告处分。

(二)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三)按《西北油田分公司HSE月度考核挂牌管理规定》进行考核扣分。

(四)项目部的执行经理处于1000元的处罚。

第十八条?带班领导应到未到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分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升级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QHSE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评价要求

现场监督检查

1设置原因

事故是多种因素激发的结果。避免操作者违章操作,必须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加强对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才能控制事故的发生。

在生产过程中,无论是人的操作行为、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程度或作业环境的状态,都是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是企业综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控制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2项目内容

2.1现场违章操作率评价过程中发现违章人次数占接触工人数的比率。

2.2防护用品穿戴不合格率评价中发现生产区域中违反企业劳防用品发放、穿戴规定的人数与接触职工数的比率。

2.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人数占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总数的比率。

2.4隐患整改率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数与已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数比率。

3评价方法

3.1文本资料

3.1.1现场违章操作:查阅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1.2防护用品穿戴;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或制度)和发放标准。

3.1.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与经劳动部门培训、复训取证的台帐是否相符(设备操作证视为无效)。

3.1.4隐患整改:查隐患整改台帐与隐患整改通知单原始凭证是否一致。

3.2现场(或执行记录)违章行为详见附录四“操作现场违章表现范围”。防护用品穿戴根据企业劳动用品管理标准(制度)和发放标准确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一般应随身带着,如有特殊情况放在临近的工具箱内及时取出也可视为持证,但仅有设备操作证视为无证上岗。隐患整改根据整改台帐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到现场核实确定。

应该指出:现场监督检查在评审过程中不单纯是综合管理评审组评价的任务,还要收集汇总其他专业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计分方法

本指标应得分为35分。

4.1现场违章操作率,目标值为0,应得分为10分,超1%扣2分,扣完为止。

4.2防护用品穿戴不合格率,目标值为5%,应得分为8分,超1%扣2分,扣完为止。

4.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目标值为100%,应得分为7分,少1%扣2分,少3%扣全分。

4.4隐患整改率,目标值为95%,应得分为10分,少10%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