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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交付竣工后服务保修措施

2024-05-25 阅读 5478

装修工程交付竣工后服务保修措施

装修工程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第1节工程交付

1.为保证工程及时投入使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完成工程资料备案,工程资料的报送、移交工作。

2.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向业主提供《用户使用手册》。提供所有设备厂家的保修服务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第2节竣工后的服务及保修

1.我公司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确保为业主的跟踪服务达到业主满意的目的。

2.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24小时内未派人修理,业主可以另行请人修理,费用从工程保修金内扣除,保修费用超出预留金的部分,由我公司据实支付。

3.在保修年限内,我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季度由用户服务部组织回访小组进行实地回访一次,雨季后或采暖期后每两周实地回访一次;保修年限外,每半年进行实地回访一次。用户服务部每年年初制定出回访计划。小组成员由公司主管经理和用户服务部成员组成。《回访函》必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回访函》将按照公司标准作为用户服务部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4.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请业主或使用单位通知我公司的用户服务部,用户服务部接到通知后马上派人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听取业主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方案,一经业主确认后保修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完成,若未按要求完成,业主可以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公司承担。

第3节保修措施及保修记录

1.工程交付后,签定工程保修合同,建立保修服务档案。

2.在保修期内,用户服务部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维修方案。

3.从业主通知我方起到维修工作完毕的过程中,若业主对维修人员行为、维修速度、维修结果等方面不满意或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可以填写意见反馈卡寄到我公司,或拨打我公司电话,以利于我们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4.维修工作完毕后,现场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表》,并请业主签字确认,然后交回公司档案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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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一、施工单位竣工自检

1、施工单位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装订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以及有关的施工员等人员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项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

5、复验。在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1、施工单位应提前2日向建设单位送交《竣工验收通知书》,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应组织验收。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邀请装饰办现场监督验收。

1)集中会议,各方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介绍;

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

4)提出验收意见,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5、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装饰工程保修承诺书上注明修竣期限。

6、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7、建设单位应当提供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8、建设单位应当自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以及竣工资料报市装饰办备案。

三、装饰办监督验收

1、装饰办收到申请人的装饰竣工验收监督的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派出监督验收人员。

2、依据国家《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装饰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审阅竣工资料以及执行国家装饰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3、经监督检查,验收的人员、组织形式、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参与各方填写《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待竣工资料送达装饰办备案后,装饰办签署《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篇3: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1本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以会签的设计图纸为准,凡图纸未注明的,按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执行。施工中完善各种质量验收手续,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验收表格。

2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应具备完整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洽商记录、修改图等)和原始记录资料加盖"竣工图章"后交工程管理办公室(一式五套,由甲乙双方分别包管)。

3原始记录资料共有11张表格:

(1)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

(2)工程质量自检、互检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分部分项(工序间)工程检验评定表;

(5)进场半成品质量检查记录表;

(6)竣工验收记录;

(7)设计变更单;

(8)工程洽商记录;

(9)资金使用计划;

(10)施工日记;

(11)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