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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24-05-12 阅读 7262

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部颁发的《火电送变电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考评标准》的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杜绝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发生,搞好文明施工,制止各种短期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使用机械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中的技术试验,使用安全和技术保养应遵守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四条施工企业的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认真贯彻本办法;各级网、省局主管部门应负责检查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章施工设备

第五条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装备程度,完善施工企业机械设备指挥系统和管理网络,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机构或人员,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施工企业的机械管理部门应参与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提出机械设备合理组合和配套的方案或意见,做到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又能发挥机械效能,降低机械使用成本,避免盲目购置造成积压浪费。

第七条施工现场需用的机械设备,应提出计划,以内部租赁方式签订租赁合同,不足部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第八条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总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做好下列施工准备工作,为机械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做到施工现场安装机械的场地平整,达到电通、水通、路通(架设到位);

(二)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如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固定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以及其它中、小型机械和机械配件的棚、库应事先构筑完成并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三)设有适当的机械修理车间或修理点(包括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第三章机械使用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经安装、技术试验和安全检查合格,由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在进场交接表上签证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退场更换。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各类起重机的安装、拆除或运输,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持有资格证的人员负责进行,禁止其他人员擅自拆装运输。严格执行原能源部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三定”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定岗位)。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必须实施班组负责制;多班作业轮流使用的机械必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主要的机械设备应在机械或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或机组长姓名、简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的设施的完整,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施工生产。严格执行“十不吊”,对可能引起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五条施工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项目经理应协调机械使用、保养中出现的矛盾,支持机械操作人员的正确意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拼设备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班组或个人使用的小型机械和专用机具,由工地机械管理员管理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技术指导以及安全教育;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员巡回检查机械使用和保养情况,发现缺陷立即排除。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应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交巡回检查,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陷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及信息反馈。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严格按“机械事故划分与处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起重机发生倾复、摔臂、折臂、脱轨、塔帽脱落事故,不论有无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处理。

第四章机械维护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机械检修班或检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计划检修和排除故障工作,并应有检修记录。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分级、间隔周期和作业内容,严格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保养及检修作业规定,并做好记录;实行定期检查维修制的机械设备必须认真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并作好检查记录。不准漏保、失修和带病使用。

第二十一条现场机械设备的月度保养计划,由工程处或机械站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现场机械设备的二三级保养作业应由机械检验人员进行竣工检验,合格的签证验收,不合格的返工重验。

第二十三条现场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包括封存、报停、退回的)必须完好,并妥善保管,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有防晒、防雨、防腐措施。严禁随意堆放,防止附件散失,以备随时应急使用。

第五章基础工作和其他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在机体的明显部位喷涂机械统一编号,如属红旗(或优秀)设备应订有金属标牌。

第二十五条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运转、保养小修、油料消耗和更配件等记录,月末上报机械管理部门汇总、整理,作为机械取费、单机或班组经济核算和操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施工企业应经常组织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活动,按照原能源部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要对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要及时利用施工停歇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技术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

(一)机械管理人员自一九九四年起必须经过省局级的岗位职务培训,提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经考核、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职务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操作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机械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会操作、保养、排除故障。

(三)维修人员工应达到“三懂四会”的水平,即懂维修技术要求、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会拆检、组装、调试、鉴定。

(四)结构新颖、技术先进、价格昂贵的国产或进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之前,必须按规定慎重选定机长、操作和维修人员,并经培训和实习,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要领和保养技能,在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投入操作使用。

1000t.m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150t及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的机长应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第六章奖与罚

第二十八条施工企业每年应组织一次红旗(或优秀)设备竞赛活动,重点是施工现场有专人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结合考核评比办法,定期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奖励,以调动机械操作和修理人员爱护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二十九条施工企业因机械设备管理混乱,现场机械设备漏保、失修和带病运转,致使机械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或因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造成重大、特大机械事故的,由各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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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与使用维修制度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篇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集司物设[2005]25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职责和施工生产特点,为实现集团公司、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并满足施工生产对机械动力设备的需要,提高整体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设备的基础管理、设备使用、保养与修理、设备现场使用管理、安全管理、评比及奖惩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的设备管理。

二、总则

(一)机械动力设备是建筑施工企业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生产力,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好槐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施工生产的能力,工程质量的好坏,设备维修费用与能耗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企业机械动力设备规范化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设备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目的,旨在机械动力设备寿命周期内充分发挥现有机械动力设备的能力,安全、低耗、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三)设备管理工作的方向,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需要为目标,不断地转变设备管理工作者观念,努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将单纯技术型管理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型转变,将设备实物型管理向价值管理型转变,将设备管理与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挖潜改造、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从现有设备入手,优化设备资源配置,控制设备使用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注重设备利用率和装备素质的提高。

三、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按集司物设[2005]252号文件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执行;

(二)职责

1、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职责是指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2、作业队(队长)设备管理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健全施工现场各类施工设备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⑶必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兼职机电领工员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⑷积极配合机化施工单位进行机械化施工生产,有责任为机化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

⑸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各种机械动力设备,认真听取设备人员的正确意见,正确处理好设备保养、维修与使用的关系。

⑹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质量手册》,并按照程序文件所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2、机电领工员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台帐的建立、使用、保养、检修等管理工作,以及设备包机人员名单的填写。

⑶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提报设备的使用计划,负责设备进出场的组织、交接、安装试运行和验收工作。

⑷组织操作司机和维修人员定期开展机械动力设备保养、检修工作。

⑸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设置,监督、检查操作司机对机械动力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安全操作情况,有权纠正、制止违章作业,直至经济处罚。

⑹负责设备检修计划和零配件申请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检修计划的实施。

⑺负责机械动力设备的运转、实物工作量和修理费用的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

⑻负责特殊作业过程设备技术状态的确认。

3、工班长(司机长)岗位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坚持按照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坚持例行保养,精心维护,服从命令听指挥,多、快、好、省完成生产任务,努力实现“红旗设备”。

⑶坚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设备交接记录、运转记录,做到准确、齐全、整洁、及时上报。

⑷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及附件、工具、原始资料、运行记录的保管工作。

⑸负责搞好机房及机械设备的整洁卫生。

⑹搞好本班组内及机组间的团结协作、劳动竞赛活动,密切配合施工。

⑺有权拒绝有碍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运转的施工安排,当机械动力设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⑻每周组织本班(机)组人员对所属机械动力设备进行技术状态和保养评定和考核,并作好记录。

⑼汇总、审查原始资料的填写,及时准确上报。

⑽对本班组人员的技术考核提出意见。

⑾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参与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⑿有权调配本班组内人员的工作岗位。

⒀有权对本班组人员在操作、使用、保养中的不合理作法进行批评和制止。

4、机械动力设备保管司机岗位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坚持按照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坚持例行保养,精心维护,服从命令听指挥,多、快、好、省完成生产任务,努力实现“红旗设备”。

⑶坚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设备交接记录、运转记录,做到准确、齐全、整洁、及时上报。

⑷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及附件、工具、原始资料、运行记录的保管工作。

⑸负责搞好机房及机械设备的整洁卫生。

⑹搞好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施工。

⑺有权拒绝有碍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运转的施工安排,当机械动力设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机械动力设备操作司机岗位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坚持按照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坚持例行保养,精心维护,服从命令听指挥,多、快、好、省完成生产任务,努力实现“红旗设备”。

⑶坚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设备交接记录、运转记录,做到准确、齐全、整洁、及时上报。

⑷保证机械动力设备及附件、工具、原始资料完整齐全。

⑸负责搞好机房及机械设备的整洁卫生。

⑹搞好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施工。

⑺有权拒绝有碍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运转的施工安排,当机械动力设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设备前期管理工作按相关制度执行

五、设备的基础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六、设备使用、保养与修理

(一)项目部必须建立键全设备使用和保养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

(二)使用设备必须执行三定(定机、定人、定岗)、三包(包使用、包养修、包保管)制度,多班制、多人操作的机械动力设备实行保管司机或司机长负责制,并填制“设备包机人名单”,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法定单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法定单位不能培训的,须由所属公司教育部门培训,设备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设备操作证》。对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考核,无操作证者禁止操作设备。

(三)操作司机及修理人员配置:

1、挖掘机司机、推土机司机、装载机司机每台按2人配置。

2、其它机械动力设备操作司机每台按1人配置,维修人员按设备保有量×0.3人配置。凿岩台车、混凝土摊铺机、管棚钻机等大型设备操作司机的配备每台不少于3人,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3、若上级或集团公司有新的文件出台,按新精神执行。

4、考核、评定、奖励制度按公司制定的制度执行。

(四)操作司机应按照《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范围》的要求使用设备,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超负荷,拼设备以及精机粗用。

(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转记录表”。轮班使用的设备,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按照规定交接班。

(六)设备保养分类按相关制度执行。

七、施工机械动力设备现场使用管理

(一)设备部门要参与项目施工组织的编制与审定,对机械动力设备的选用计划、安装场地、工作环境提出具体要求,并由项目部经理和机械设备管理员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分别组织实施。

(二)施工现场所需的机械设备实行租赁制,由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需求计划,同公司相关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组织进场。若因工程需要,从外部租赁设备时,必须经公司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租用单位订立合同时,应明确所租用在运输、使用中的安全责任,保证设备的技术状态并符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否则,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租用单位负责。

(三)进入施工场所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有效,设备编号和技术标牌完整、清晰,起重、运输机械应经年审并具有合格证。失保、失修和“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四)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应按照集团公司《质量手册》要求,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符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五)设备部门和项目部应向现场机械管理、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提出施工要求,协调施工生产中机械动力设备使用和维修中的矛盾,支持施工现场机械管理、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的正确意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拼设备的现象。

(六)建立键全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及各类规章制度,要配备具有资质的机械设备管理员、安全监督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工作。现场机械动力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管,经调试合格并签署交接记录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电力拖动机械设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电气元件、接地、接零和布线符合规范要求。

(八)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报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领取“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九)机械设备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正确操作、按时保养,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指挥人员和管理、安全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十)施工现场的维修人员除负责现场机械动力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和临时故障排除外,要坚持对主要机械动力设备进行日点检,并作好点检记录,为修理提供可靠资料。

(十一)机械动力设备由于管理、使用、维修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和人身伤害时,施工现场人员要及时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十二)机械动力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作好运转、维修、交接班及事故、故障记录;现场机械管理员要随时督促检查记录的可靠性,并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上报。

(十三)施工现场机械管理员和安全监督员,要结合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隐患等实际情况,随时利用施工间隙组织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岗位专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八、设备维修按相关制度执行

九、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十、教育与培训。

(一)项目部应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行式及不同等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培训考核成绩要记入技术培训档案。

十一、设备检查评比与奖罚

(一)公司于每年五月至八月按集团公司设备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设备技术状态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设备大检查和技术状态鉴定工作,同时开展红旗设备竞赛评比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集中精力组织整改。

(二)项目部于十月底前将设备大检查总结、“设备技术状态评定表”、“红旗设备报批表”一并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三)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竞赛评比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红旗设备有效期为一年。评比制度及奖励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公司每季对项目部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五)项目部每月对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单位,集团公司将提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顿、整改,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2、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保养、修理规程而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按有限责任赔偿)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下列失职、违章情形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