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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防火安全责任书

2024-01-15 阅读 1133

商场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部门:部门: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为贯彻zLH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消防条例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防火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二、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工作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不违章用电,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店内不准吸烟。

四、营业终了下班时,断掉自己工作部位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和可燃物,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五、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七、认真学习防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做到会扑救初级火灾,会报火警。

八、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保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保部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持一份,一份交安保部备查。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购物中心商铺消防及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1

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门签字:公司签字:

日期:日期: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篇3:购物中心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购物中心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了维护TY购物中心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保证商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商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经营环境,明确区分商户与商场交接处的责任范围,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以各商户门面延伸半径50公分为界,半径50公分外为商场管理范围,半径50公分内为商户管理范围;有外摆区域的商户,由商场和商户同意的外摆区域外半径三米为界,外摆区域外半径三米内为外摆商户责任范围,外摆区域半径三米以外为商场管理范围。

一、包卫生:商户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等。各商户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运送至指定垃圾房,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垃圾按商场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垃圾房内。

二、包绿化:负责各商户自行改造的绿化及水景的卫生及日常养护。

三、包秩序:商户应严格遵守《TY购物中心商户手册》,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商户、租户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等,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在未经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各商户在筹备和运营期间,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商户自行负责。

各商户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商场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如有商户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TY购物营运中心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检查,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将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扣除经营保证金等形式进行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TY购物中心营运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租户代表签章:

商铺名称:

联系方式:

日期:

TY购物中心营运部:

商场代表:

联系方式:

日期:

篇4:商场防火检查制度

商场防火检查制度

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门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各部门要在经理(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安保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保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附:《消防安全日查情况表》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安保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

篇5:商场办公区防火制度

商场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