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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检查维修更新制度

2024-04-26 阅读 6767

矿灯检查维修更新制度

一、矿灯应做到一班三检查:即交接班检查、发灯检查、收灯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违反一次罚款20元。

二、矿灯更新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运输科审查,矿灯使用不超期不得申请更新。

三、因意外造成矿灯报废,必须出具证明资料报机电运输科审查核实后,方可申请更新。

四、外借不还或丢失的矿灯,必须由责任者赔偿后,方可申请报废,违反一次罚款20元。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矿灯日常充电检查制度

1、日常充电过程中,必须对充电电压、充电指示表、充电弹簧片、以及灯头在灯架上的状态实行不间断检查。

2、矿灯的日常充电检查,当班充电工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机电部门对矿灯的日常充电实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10元。

(1)矿灯上架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上架矿灯失爆的(每盏)。

(2)充电电压不在4.9-5.1伏范围内的(每盏)。

(3)充电架上的充电指示表坏或坏充电弹簧片在24小时内不及时更换的。

(4)充电工未检查出来或检查出来后没有及时检修的。

(5)灯头损坏造成矿灯不正常充电的。

(6)灯线电缆不按标准打结的。

(7)其他原因造成矿灯不能正常充电的。

(8)每发出一盏红灯的。

篇3:矿灯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为保证井下职工合理使用矿灯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对每批矿灯使用时间进行登记注册,标明第一次上灯时间,使用中间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

二、对所发现充电不足,亮灯时间不够的矿灯及时收回修理。

三、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矿灯损坏的,对用灯本人进行处理后要及时修理。

四、每周对充电架进行检查,每月对充电架进行拆开检修,并随时处理问题。

五、对矿灯共性问题要及时联系厂家整改并返厂检修,并对矿灯及时进行检验。

六、对矿灯检修工要定期培训学习,提高检修工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