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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2024-04-20 阅读 4672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五条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九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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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公司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公司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辩识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环境影响大小,确定重要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为体系建立和运行提供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服务管理管理活动中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管理,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

--作业场所内所有的设施、设备;

--能够控制及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因素。

3职责

3.1工程部是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督促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供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辩识和评价、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因素控制的策划。

3.2工程部负责工程现场环境因素辩识和评价、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因素监督与控制。

3.3各部门负责公司各自办公区内的环境因素的辩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资料收集整理,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和环境因素识别,并统一将相关信息传递到工程部。

3.5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公司重要危险源、不可接受的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辩识、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

4.1.1主要通过现场观察、人员活动、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相关方的意见等作为依据。

4.1.2辩识和判定时应考虑:

--两种活动: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七种职业健康安全危害:机械、电气、化学、辐射、热能、生物、人机工程;

--七种环境因素:大气、水体、土壤、噪音、废物、资源和能源、其他。

4.1.3根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标准,对照公司项目的特点,对可能造成施工现场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等产生影响的所有危害进行分析、辩识,评价,确认其危害,工程部在此基础上,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编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并按各部门情况,汇总后再将《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递交各部门确认。

4.2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原则、方法:

4.2.1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4.2.1.1直接评价法:

--超标排放;

--危险废料;

--相关方投诉。

4.2.1.2环境影响因素评分法(见表1):

当Σ=a+b+c+d+e+f+g+h+j≥35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表1环境影响重要度评价权分数确定准则

影响的类型影响的重要度分值备注

a影响环境的范围涉及周围地区10

本组织管理范围内5

本岗位管理范围内1

b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影响极为严重10

影响程度中等5

几乎对环境无影响1

c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影响持续持久10

影响持续数日5

影响持续瞬时(短暂)1

d环境影响的概率已经或正在发生10

较易发生5

几乎无发生可能1

e影响企业形象对企业形象有损10

对企业形象稍损5

对企业形象无损1

f技术改善难度难以接受10

可以接受5

容易解决1

G危险程度有较大危险10

有中等危险5

几乎无危险1

h能、资源使用量超出正常使用量10

接近正常使用量5

正常使用量1

j可利用程度几乎不利用10

利用率不高5

完全不利用1

4.2.2风险评价及风险等级评定准则;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D=LEC)对每一项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并确定风险等级。

4.2.2.1风险评价(见表2)

表2风险评价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频繁程度分数值后果

10完全可以预料10连续暴露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6相当可能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40灾难,数人死亡

3可能,但不经常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2每月一次暴露7严重,重伤

0.5很不可能,可能设想1每年几次暴露3重大,伤残

0.2极不可能0.5非常罕见地暴露1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

0.1实际不可能

注:风险值D=L×E×C

4.2.2.2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划分准则

表3危险程度及风险等级划分准则

D值等级危险程度

>320Ⅰ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Ⅱ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Ⅲ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Ⅳ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Ⅴ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注:Ⅱ级以上确定为重要危险源及不可承受的风险

4.3评价人员

从事危险源辩识、环境因素识别的人员应接受评价准则专项培训,并应具备:

--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和安全、环境管理的基础知识;

--了解GB/T28001标准及GB/T24001标准的内容;

--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4辩识步骤

4.4.1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辩识

各有关部门应对本部门及供方所有施工设备、设施、危险品、服务、作业活动、人员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调查。

4.4.2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4.4.2.1工程部组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并形成《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4.2.2《重大危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将作为公司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依据之一,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控制,消除或降低危害。

4.5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的更新

在下列情况下,《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应进行更新: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或对其的控制发生较大变化;

--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

--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颁发、修订、替代、废止等情况);

--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调整和变化;

--新项目、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

--相关方的抱怨明显增多时;

--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时。

5相关文件

《事故、事件调查、不符合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清单》

《环境因素清单》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篇3:生产车间模板工程主要危险源识别控制措施

生产车间模板工程主要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措施

1、现浇板底板模拆除

1.1可能产生的后果:大面模板坠落伤人。

1.2控制措施: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人不能站在拆除模板的正下方。

1.3严禁交叉作业。

1.4严禁采取先拆除支撑,然后大面积撬落的方法拆除模板。

3、模板吊运作业

3.1可能产生的后果:吊物、吊钩撞击头部至伤,吊物、吊钩撞击人员和材料从高空坠落。

3.2控制措施:配合模板吊运作业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塔吊吊运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执行塔吊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应待塔吊吊钩下降到的被吊模板离作业面1m内时,人员方可接近;施工层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3散短料用吊笼吊运。

4、木工机械操作

4.1可能产生的后果:机械伤人,触电事故。

4.2控制措施: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相对固定,掌握木工机械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木工用电机械应按规定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所有机械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5、模板堆放

5.1肯能产生的后果: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5.2控制措施:不得在脚手上、通道口、临边等处堆放模板。堆放高度≯2m。

篇4:模板支架施工重大危险源识别安全管理措施

模板支架施工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模板工程涵盖了钢筋、混凝土、模板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有以下几点:

1、机械伤害

形成原因:木工棚、机械缺陷误操作,防护不到位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设专人负责,按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电锯、电刨等的防护罩,分料器、推料器等设施,确保安全有效。

(2)停机时要拉闸、断电、上锁。

2、触电

形成原因:漏电开关失效,违规接送电源。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

(2)按、拆电源应由专业电工操作。

(3)漏电开关等必须灵敏有效。

(4)现场电缆布设规范。

(5)设备必须使用按扭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火灾

形成原因:明火。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严禁烟火;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操作间必须配齐消防器材。

4、物体打击

形成原因:模板搬运违章作业、支模设施设备缺陷。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轻拿慢放,规范作业,注意安全。

(2)应经常检查所用工具,确保安全有效。

5、高处坠落

形成原因:高处支模防护不到位。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脚手架作业面应采取铺板或平挂安全网等防护措施,且工人应规范操作,勿猛拉猛撬。

6、坍塌

形成原因:木料等堆放不规范,支撑体系基础不满足受力要求。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应分散放料,并严格控制堆放高度,严禁超过规定载荷。

(2)基础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计的承载力,检测条件缺乏的情况下,可做堆载实验。

7、起重伤害

形成原因:模板等吊运不规范。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吊装时应把吊物绑牢固。

(2)信号工及吊装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密切配合,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3)被吊物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人员严禁在被吊物下方停留。

(4)经常检查吊索具,并且保持安全有效。

(5)遇有6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等天气严禁吊物。

(6)整个预防措施过程都比必须安排有专门人员进行监控。

8、其他伤害:

形成原因:支拆模环境不良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应把所有拆下木料上的钉子去除或砸平。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工作人员不得爬模上下。

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吊落。

4、装拆模板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随拆随运,并应把活动的部件固定牢靠,严禁堆放在脚手板上和抛掷。

5、装拆模板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装拆施工时,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扣上安全带。

6、安装墙、柱模板时,要随时支设固定,防止倾覆。

7、对于预拼模板,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要合理布置。

8、对于预拼模板应整体拆除。拆除时,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装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再起吊。起吊时,下面不准站人。

9、在支撑搭设、拆除和浇筑混凝土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应在适当位置挂设警示标志,并指定专人监护。

10、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安装板时,应停电作业。当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篇5:高支模板工程危险源识别安全措施

高支模板工程一般危险源识别及安全措施

1、一般危险源识别

1)模板变形、断裂;

2)扣件爆裂、滑脱;

3)钢管强度或刚度不足造成弯曲变形过大或局部失稳;

4)个别顶托伸出钢管顶部超长;

5)个别钢管立杆采用搭接或立杆支撑底部悬空;

6)水平拉杆步距过大,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不设或少设等。

2、预防措施

1)根据专项方案采用新模板、楞木、牵杆、立杆间距按设计要求布设。

2)钢管扣件先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水平、竖向剪刀撑、扫地杆按设计要求设置,不得不设、少设或加大尺寸设置。

4)立杆采用对接、错开布设,不得采用搭接,上下端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