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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生产奖惩制度

2024-04-20 阅读 1120

安全质量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严肃场纪场规,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作,根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2、对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避免重大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班组或个人。

7、对于在生产按照验收规范执行得好,保证质量、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8、对于在生产过程为减少构件在制造焊接不合格率,也为了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不至于返修时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者。

二、惩罚:

不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的班组、个人,视情节处罚如下:

1、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操作规程的视情节罚:100-200元/人、次;

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元,在禁烟区内发现烟、烟头等迹象罚责任班组50元/个,并由责任班组缴纳罚款;

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0元/人、次;

4、外来人员无安全着装入场,罚门卫责任人20元/次;

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元;

7、不得在工作时与班长、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员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解雇。

8、场内禁止做私活,违者按实物价值5倍处罚。

9、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1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1、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50

12、质检发现质量问题,视情节处10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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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优质高效”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规范安全质量工作的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根据本项目安全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并结合本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及隐患,经纠正一次后仍然出现类似问题及隐患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的处罚。

三、考核组织机构及成员

山西新石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部工程技术部下设的施工技术管理监理总控制考核组

组长:刘明义,

成员:白书平?张瑞海?智宪龙?李丙文

?张会光?秦耀武?白爱云?贾俊生

四、处罚程序

项目指挥部领导、施工技术管理监理总控制考核组成员及各工区负责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存在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及隐患均可按规定执行处罚,涉及整改的工程内容,被处罚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通知该工区施工管理监理人员对整改过程进行监控,如整改不及时的、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或没有整改的将加倍处罚,直至整改完成满足整改要求并留下整改过程的资料为止。工区施工管理监理人员根据符合要求的整改过程的资料按规定格式报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出具处罚整改回复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下工序工程。

五、处罚金额的扣缴

罚款单一式四份,由相关人员签字盖项目章后,一份交被处罚的施工单位,一份交施工技术管理监理总控制考核组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在结算工程进度款时作为扣款的依据,一份由工程技术部资料室部存档。

六、各考核制度内容

㈠.施工安全考核制度内容

施工安全考核的内容包括主要指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安全制度不完善或安全自查工作不到位,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涉及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两个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时,由公司项目指挥部的各级管理监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按规定对施工单位做出处罚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制度和整改安全措施等的一系列考核内容;

(1)财产安全方面,包括工地物资、材料、设备,危险品,半成品,成品;办公生活区的图纸、文档,秘密材料,电子数据,钱财,个人物品等。安全管理包括财产的防盗,防火,防水,防霉变,防丢失,防泄秘,防人为毁损等;同时也包括防止对第三人财产的侵害,如对地下、水下或架空管线的破坏,对相邻关系财产的侵害(如震动,沉陷,水渍,爆破、火灾等对他人建筑物或财物造成的侵害)等。

(2)人身安全方面。包括以下几项:

1)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如施工场所或办公生活区的防火,防漏触电,防风沙粉尘,防冻,防暑,防晒,防滑,防躁音,防辐射,防毒,防窒息,防淹溺,防灼伤、烫伤,防坠落、跌落,防机械操作,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流行病,等等。

2)机械设备方面,从各种各类施工机械车辆到一般工器具,涉及的人身安全既可能是操作者自己,也可能是对他人或第三人。其原因可能是设备本身问题,也可能是操作不当或者是他人的原因,例如工地现场非道路交通事故等。

3)临时设施方面,如工棚,临时办公,生活设施,施工围堰,导坑导洞,施工道路,桥梁,各种脚手架,支护,施工平台等,因质量不良或使用不当均可造成对人生安全的威胁。

4)建筑工程方面,在建和已建成的建筑以及设备因质量或使用问题造成对人身安全的威胁。质量问题可能是设计原因,可能是设备、构配件质量原因,也可能是施工原因或者是多因素的综合。使用不当,包括已完工程未达一定强度,或者超过额定负载,或者未按设计要求试运转等造成事故的原因。

㈡.文明施工考核内容赞同

文明

文明施工考核内容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存在着围栏封闭、施工场地布置、临建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搅拌站、其他设施等)、料具堆放、现场标牌、现场防火、治安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由公司项目指挥部的各级管理监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按规定对施工单位做出处罚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和整改等的一系列考核内容。

㈢.施工质量考核内容

施工质量考核内容是指为使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全优工程。即质量好、工期短、消耗低、经济效益高、施工文明和符合安全标准。公司项目指挥部的各级管理监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对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中存在的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治理,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以预防、手续完整、改正为主,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发生质量、人身和机械事故。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⒈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⒉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⒊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⒋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⒌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⒍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⒎?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⒏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⒐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⒑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⒒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⒓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⒔.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1.工序质量控制

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技术管理监理总控制考核组组长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公司董事会、项目指挥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责任。

篇3: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为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精品工程”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在建工程实际,确定特大桥水中墩、连续梁悬浇施工、深基坑、大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高空作业、路基施工、拌合站、试验室为安全质量控制的重点。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连盐铁路V标七分部在建工程项目。

第一章施工安全

一、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安全警示标志,洞口必须封闭,对悬浇箱梁等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板上,要铺设彩布条,通道上方用围挡板或其它硬板进行遮盖,防止坠物伤人。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个物件上固定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一经查出未执行,每人次罚款200元。

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班组每次罚款500元。

6、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水上作业

1、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且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水上作业的临边洞口必须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在驳船或施工船只、筑岛上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三、挂篮

1、预应力连续梁悬臂灌筑采用挂篮施工时,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螺栓要配双螺帽,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挂篮施工前,应根据其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灌筑混凝土前,要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进行0#号块施工时,应首先设置工作平台并安装防护设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4、连续梁挂篮移动作业必须有安全员和技术员全过程把关,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5、连续梁合拢前,梁上荷载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理,去除不必要的荷载;张拉前,混凝土强度和弹模要达到设计要求;张拉作业时,千斤顶后方严禁停留人员。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四、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有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施工与批准的方案一致,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批;脚手架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办理验收手续,由工程部和安质部共同验收;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经专业培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7米以上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堆放均匀;作业层下有防护措施,防护严密;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五、模板工程

1、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形成报告;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经验收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有模板拆除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至作业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六、起重吊装

1、起重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检验合格;塔吊要经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地方备案。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2、起重扒杆设计计算按规定审批;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小于3.5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每次作业前进行试吊试验;被吊物体重量不明不吊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七、施工机具

1、电刨、电锯、木工及钢筋加工等机具传动部分有防护罩;室外电机有防尘防雨罩;机具安装验收手续齐全;手持电动工具有接零接地、漏电保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搅拌机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人员进入搅拌筒内,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的链条挂扣牢固、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防雨棚和作业平台稳固、牢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氧气和乙炔气瓶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且隔离措施完备;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有防震圈和防护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打桩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验收合格;有超高限位装置;打桩作业有方案;打桩操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使用振捣器的工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八、施工用电

1、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一接地”布置设备,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现场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使用相应规格的橡皮软电缆;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熔断器的熔丝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配电箱标准、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低压动力线不得使用裸铜线,电线不得随地拖拉,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上。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6、现场使用的电器、电料、机具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及国家标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7、发电机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现场同时存在外电源供电的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九、其他

1、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2、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3、临边、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网(或绳),并贯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4、施工现场深坑、沟、井、桩头及河道路口等危险场所设置昼夜明显警戒标志和防护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第二章施工质量

一、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存储和使用

1、厂制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未经进场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进场;检验频次不足;地材抽检指标不合格。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批次罚款500元。

?2、存储无标识牌或标识错误,未按规定存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仍继续使用,偷工减料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班组每次罚款2000元。

二、混凝土工程

1、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并做坍落度、入模含气量和入模温度等测试、试验;未按要求进行养护;采取人工拌合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试验室罚款500元。

2、强度不满足要求,存在超标裂缝和蜂窝麻面,保护层厚度不满足等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加工、焊接、间距不符合要求,钢筋锈蚀严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钢筋、钢筋笼、半成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下垫。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四、模板工程

1、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光滑,支撑符合要求,不跑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模板上的重要拉杆应采用螺纹钢杆并配以垫圈,伸出混凝土外露面的拉杆宜采用端部可拆卸的钢丝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大型模板安装、拆模时要有技术员专人盯控,一

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五、路基工程

1、层厚控制:路基改良土松铺厚度最大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桥涵过渡段及级配碎石松铺厚度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0元/次。

2、填料粒径及平整度控制:路基改良土粒径应符合工艺试验要求,平整度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3、路基填土禁止采用腐殖土、建筑垃圾、强膨胀土及其他不符合规范及工艺试验要求的土体,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2000元/次。

4、路基及级配碎石碾压遍数必须符合工艺试验要求,禁止漏压或不压,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5、路基边坡禁止出现超粒径填料,路基填筑后及时刷坡平整,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6、路基每层填筑后,应及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禁止违反程序不进行自检或自检不合格就进行下一层填筑施工。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7、雨季施工路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冲刷路堤,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8、改良土施工要严格控制最佳含水量,确保压实度,注意养生,以控制改良土本身的收缩裂缝,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9、路基土工格栅所用材料性能、摊铺宽度和搭接宽度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0、路基纵向搭接台阶高度及宽度、密实度必须满足规范和工艺试验总结的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1、路基沉降及位移观测桩必须保护好,如果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元/次。

12、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范围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3、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所用材料质量、含水量、虚铺厚度、平整度、施工工艺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及工艺试验施工,如果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4、挡护工程厚度、高度不合格;未设反滤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5、附属工程内实外美,符合设计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6、违反其它规范、设计及工艺试验总结要求的行为,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六、桥涵工程

1、基坑回填填料不合格;未分层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墩台身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基本平顺;表面轮廓比较清晰;排水流畅,基本不积水;支承垫石方正平整,不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4、梁体表面平整,色泽均匀;阴阳角线条顺直;泄水管排水通畅;全桥整体基本平顺,梁缝基本均匀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5、钢梁涂装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无明显的涂层漏涂、剥落、起泡、划伤以及流挂等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6、明桥面表面无明显损伤;接缝基本严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7、检查设施配件齐全、连结牢固,涂装符合标准;检查车走行灵活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8、人行道及避车台步行板面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铺装平稳,嵌缝基本密实;配件齐全,栏杆、扶手无明显缺陷,安装牢固,基本顺直;涂装符合标准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9、锥体护砌坡度基本顺直;勾缝无明显缺陷;泄水孔排水流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0、涵身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各涵节间相接基本顺直,排水通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1、涵洞沉降缝缝身竖直、缝宽基本均匀,环向贯通,填塞密实,无漏水;防水层施工符合要求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2、端翼墙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线条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3、护锥及出入口铺砌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4、过渡段填筑

1)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2)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2米内挖台阶用冲击式打夯

机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3)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第三章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内道路应通畅、平坦、整洁,不得翻浆冒泥,积水;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不得出现天晴“扬灰”、下雨“水泥”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泥浆池未按标准设置,施工现场污水不得直接排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5、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安全警示标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6、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设置禁止标识、警示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并配以相应的警示语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7、钻孔桩口、钢管桩口、预留口、坑槽口等各类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并符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8、各作业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处所,废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等场所等应按《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禁止、警示、指令、提示、明示标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篇4:某某实业公司安全检查安全质量奖惩考核程序文件

某实业公司安全检查考核程序文件:安全质量奖惩

2安全质量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夯实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加快本企业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进程,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本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对安全生产要做到从严管理,全员参与,对先进单位的评比和质量标准化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对"三违"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除按"三违"治理有关规定处罚外,年度内不得参与评先。

第三条安全质量奖惩按照安全质量管理的责任,严格考核,安全奖励主要面向安全生产现场人员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不搞平均主义。

第二章安全基金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基金来源于:⑴公司设立的安全质量奖励基金;⑵基层单位缴纳的安全质量抵押金;⑶有关责任人员的安全质量抵押金;⑷公司在安全质量检查过程中的罚款。

第五条缴纳安全质量抵押金标准:

1、公司直属企业:经营分公司、劳务分公司、种植场按在册人数统计,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0元。

2、改制企业:古彭酒厂、亚华乳化油厂、南方节能电器厂、雅辰服饰厂、煤海絮凝剂厂、华飞机械修理厂、百成水泥预制构件厂、乌龙机用皮带扣厂、美城汽车修理厂、百顺汽车维修站等十个改制厂等,每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元。

3、租赁承包企业:更新厂、托辊厂、九久养猪场、徐家军养猪场、奶牛场等,每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

拔丝厂、印刷厂等,每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元。

4、代管企业:金山桥项目部、华泽公司、驾校、编网厂,每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

5、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6、其余单位比照上述相近标准执行。

7、工程公司的安全质量基金参照集团公司及权台煤矿相关标准另行制定标准。

第六条安全基金的使用。

安全质量抵押金由财务部单独建帐列支。奖罚标准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需用于奖励时,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研究,按程序办理。

工程公司异地办矿项目,参照权台煤矿的相关标准在自有资金中列支,进入生产成本,奖惩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年度内,各单位的安全质量抵押金扣除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和各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处罚款后,剩余部分返还该单位。

第三章奖励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实行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

1、奖励的条件:

⑴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综合得分91分(含)以上。

⑶季度内正常生产经营,无严重"三违"现象,无重大事故隐患。

⑷产品无质量事故,无顾客投诉。

2、奖励标准

凡符合获奖条件,且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综合得分91~95分(含)的奖励500元,得分96分(含)以上的奖励1000元。

第八条在年度内每季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都获奖的单位,年终获得前三名的给予表彰嘉奖,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第九条公司经营承包的部室,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质量综合考核,实行半年安全奖。半年内无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隐患,无产品质量投诉和纠纷,公司给予表彰,由各单位组织评审奖励,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各有关部室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和监管人员的奖励,奖励标准为上级检查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发现严重"三违"现象,未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安全工作在集团公司的各项评比中名列前三名的,给予100元的奖励。

第十二条公司机关部室的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200元以下。

第十三条对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500~1000元奖励;对及时举报事故事实的人员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第四章处罚

第十四条基层各单位每发生工亡1人,罚责任单位20000元,每发生重伤1人,罚责任单位10000元。与公司签定协议经营的各类企业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按照有关文件或合同、协议处理。

第十五条在对各单位生产场所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每发现一条重大事故隐患罚该单位1000元。

第十六条在生产作业场所,发现严重"三违"现象,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罚该单位1000元。

第十七条对异地办矿的单位,井下生产场所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如瓦斯超限、电器火爆、自然发火、防尘系统不健全、专业工种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况罚该单位10000元。

第十八条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二级(重大)以上生产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从重处罚。除对单位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5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十九条实行责任事故经济赔偿:

1、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因"三违"造成的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的,事故有关责任者赔偿额为5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额为500元~1000元;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责任者赔偿不超过150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因违章造成自身重伤或因违章造成他人重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200~500元罚款。

3、凡因采购或自制的生产用的材料、物品、备件、设备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单位按其责任大小,责成有关责任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经济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凡因产品质量导致客户发生事故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质量纠纷和经济赔偿。

第二十条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按季度考核,公司下达到各基层单位的培训计划,各单位每少培训1名,罚款500元,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每发现1人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每发生一名重伤罚该单位党政领导各500元,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400元,罚车间主任或班长300元。

第二十二条在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发生重伤事故追究安全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司及相关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科级以上人员每人罚款200元,罚安全专管员150元。

第二十三条凡是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者,每下降1分,罚责任单位100元,最多不超过25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安全专管员,实行安全质量风险抵押制度,年度考核实行对等奖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凡于本规定不符均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权宇实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