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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2024-04-20 阅读 1375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牌,在举报牌上公布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且在项目部办公室设举报信箱。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室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四条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保卫消防等方面影响安全生产以及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质部门或项目经理进行举报。

第六条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项目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形成闭合。

第七条针对隐患内容确定责任部门,项目部各部门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安全生产会上或交班会上通报,并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八条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员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

2、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有利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3、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我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含各类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第九条项目部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项目部将采取警告、罚款、撤职、开除等方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十条由项目安质部负责加强对执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日常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安全隐患报告举报制度

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社会群体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狠抓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奖励的一般规定。

二、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到企业生产发展、车辆安全运行、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各种不安全因素。

三、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1、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2、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

3、对安全隐患的举报公司应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举报的各种安全隐患公司均应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后要立即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在公司职权范围以外的隐患事项公司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

四、奖励和惩罚

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次)。

2、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均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次。并在年终评先、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对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视若无睹的各级人员,一经查实,无论隐患大小,公司均作开除处理。

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追究举报人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停班学习,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隐患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受理举报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向外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长生不利后果的人员,受理人员因泄露举报信息造成后果的公司将给予100-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做辞退处理。

篇3:班组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考核办法

一、井下各班组工作人员,发现隐患不汇报或对存在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的,一经核实,给予责任人500元的处罚。

二、对举报上来的隐患,区调度必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传达汇报不及时,延误处理时间的,给予调度200元的处罚。

三、区跟班人员接到区调度指令后,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处理,处理不及时或不去现场的,给予跟班人员500元的处罚。

四、对于发现隐患及时向区或矿调度汇报的,避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篇4:班组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范本

1、通防区职工发现本单位范围的工作地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区调度或区值班人员提出隐患内容。单位对职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对职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必须认真受理,在第一时间安排具体班组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责任、措施、时限,组织整改。

3、班队长在当天工作结束以后,必须参加班后会,会上通报当班的安全情况,存在问题,改进办法,有安全隐患必须电话汇报调。对于不能整改或不能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请求矿上的支援,并对安全隐患地点进行停止作业,直到隐患解除方可继续作业。

4、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向各班组通报。

5、举报人可以通过短信、打电话、当面提出等方式向单位进行安全隐患举报。

6、单位为鼓励职工多查找、多发现安全隐患,对于举报的安全隐患经核实后给予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严厉打击虚假举报。

7、班队长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心中树立“大问题不过天。小问题不过班”的安全思想。

篇5: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国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井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促进我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缔不合理布局开采及一切违章行为,特制定我矿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一、举报对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只注重生产无视安全的行为;我矿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

二、我矿工会是安全隐患举报的具体受理单位。

三、任何管理人员及井下矿工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本矿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违纪行为。

四、举报范围:安全问题隐瞒不报、谎报、弄虚作假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通风、顶板、防水、防火、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矿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发现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危害我矿财产、危及矿工生命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

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六、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等有关情况。

七、举报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方便群众、保护群众、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举报受现单位和人员应依法秉公办事。

八、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用信件、面谈等其它方式向矿工会举报。

九、举报的内容应尽量满足下列条件:

1、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种、班次、时间。

2、基本事实要叙述清楚,违规人员或隐患情况要表述清楚。

十、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详细情况,对不愿公开自己详细情况的举报人应尊重其本人意愿。

十一、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认真登记,不得丢失、泄露或搁置拖延,应及时核查。

十二、受理举报后,工会分管领导安排经办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应及时通报。

十三、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调查举报事项时,不得向被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及其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不予公开。

十四、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十五、举报人应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开除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