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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2024-04-20 阅读 5685

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推进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切实加强风险控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基层、基础管理迈上新台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1、施行全员安全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公司员工10%的绩效工资纳入安全环保月度考核。

2、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环保风险责任金制度,按安全环保工作责任缴纳责任金,并实施责任考核。

3、安全环保专项奖实行否决倒扣制,车间及相应部门按安全环保工作职责及细则,结合综合检查情况进行月度考核。

4、安全标准化工作按其10个A级、53个B级要素分解细化至相关车间、部室,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实行季度量化评分,并纳入安全环保专项奖、安全环保风险责任金挂钩考核兑现。

二、考核范围

各生产车间及职能处室。

三、考核细则

(一)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管理

1、各车间应按规范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有设施(设备)档案、台帐、运行及检修(检定、监测、巡检)记录、安全操作规程(程序);检查中每缺一项处罚责任部门200元/项,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处罚200元/天。

2、重要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和记录;检查中每缺一项处罚责任部门200元/项;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天。

3、重要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停运(检维修)及启动应实行书面报告程序,安全环保措施到位后,经生产管理部确认,方可停运或启动;未按要求办理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次。

(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1、建立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车间(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实施PDCA闭环管理,未建立和实施,处罚部门100元,在规定时限未完成整改的,处罚部门100元/天,直至整改完毕。

2、公司鼓励车间(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办法,对取得效果的车间(部门)给予500-1000元/月奖励。

?3、各车间务必在每月30日前书面上报上月本单位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时上报,处罚部门50元/天。其他应该在规定时限开展定期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部门,应在规定时限组织排查治理,并按时上报,未开展或上报,处罚责任部门100元/天,直至整改完毕。

4、由公司组织的检查中,查处的安全环保隐患(属车间能够解决的),处罚责任部门100元/项,在规定时限未完成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100元/项·天;属上级组织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能够解决的),处罚安全环保部50元/项,责任部门50元/项。

5、车间自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需要职能部门解决的不解决,且因拖拉推诿造成事故的,处罚责任部门200至500元/人·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现场管理

1、严禁在生产生活区域焚烧垃圾废物,违反一次处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各100元/次。

2、各车间应设立生产区域进出通道,设立含铬(衣物、鞋)固定清洗点;洗涤后的含铬废水,由各部门自行套用;发现将含铬物品带出车间生产现场,处罚部门及当事人各50元/次。

3、加强转运管理,严禁通过各类车俩、叉车等运输工具,将含铬物质撒落在路面,违反一次处罚责任部门及当事人各50元/次;未及时将路面的含铬物质清除干净的(量大回收利用,少许可用亚铁还原清除),处罚责任部门及当事人各100元/天,直至清除干净为止(标准为遇水不显黄色)。

?4、各车间应坚持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整改,严禁各类工艺水进入雨水沟道,发现工艺水、酸性液体进入雨水沟道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回收,并报告生产调度中心,同时,按事故性质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未按要求办理的,处罚责任部门100至500元/次。

5、各车间应加强现场管理,对作业现场清洁卫生、设备维护保养及整洁、以及“跑、冒、滴、漏”等情况实行检查打分制,并纳入对部门的月度考核。

6、拆除含铬设备、管道等物品应由原使用部门清洗或浸泡后,经安环部同意,由物资管理部指挥堆放;违者,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天,直至整改完毕。

7、废弃的手套、口罩等含铬生活物品,由各部门负责集中清洗浸泡后,经安环部同意,方可进入生活垃圾点;未按要求处置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天。

8、各种含铬包装及填充物品,由各部门负责集中浸泡后,经安环部同意,交物资管理部负责处理;未按要求处置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天。

9、各部门不得随意倾倒含铬废物,违者,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天。

10、生活垃圾箱按照责任区域的划分实施管理责任,不允许将含铬物品倒入生活垃圾箱,违者,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天。

11、各车间(部门)应保持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将生活垃圾转运至指定地点(垃圾箱不得堆放太满),违反一次,处罚责任部门5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50元/天。

12、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处罚当事人100元/次;生产区域发现烟头,处罚责任部门50元/个。

13、各车间生产现场及地沟的杂物、物料和积水应及时清扫、清洁,保持地面及沟道干燥、整洁,违者,处罚责任部门100元/处。

(四)铬渣填埋场管理

1、解毒铬渣进入渣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浸出液六价铬≤2.5mg/l、总铬≤12mg/l、PH控制在7-12范围方可进入,违者处罚责任部门200元至500元/次,同时,责任部门应将超过标准的解毒渣重新返回解毒。

2、转运解毒渣的车辆及平场铲车必须专车专用,不准将含六价铬物质通过转运车辆带进填埋场,违者,处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200元/次,同时,责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将受污染的土壤重新返回解毒,其产生的再次处置费由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全额承担。

3、填埋场只允许达到要求的解毒渣、锅炉湿渣及硫化碱碱渣等三类渣方可进入填埋场填埋,违者,处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各500元/次,其产生的再次处置费由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全额承担。

4、其他需要进入填埋场的废弃物品、泥土,由各责任部门处置达到入场条件,并经安全环保部确认后方可进场填埋,违者,处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各500元/次,其产生的再次处置费由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全额承担。

(五)机动车辆安全(环保)管理

1、公司客车、小车、内转叉车铲车及吊车等所有车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

2、各种车辆进入厂区内,必须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在15公里/小时内,超速行驶(标准:以公司领导及安全环保部、保卫部人员目测认定为处罚依据)处罚责任人100元/次。

3、每次出车前,驾驶人员应按照安全行车要求检查车况,作好安全排查记录,未作安全检查及记录的,处罚责任人20元/次。

4、负责管理车辆的部门,每月应定期对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排查记录,发现突出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未按要求实施的,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

5、严禁内转车辆(叉车、铲车、吊车)违规载人或超高、超重及超宽载物,违者,处罚当事人100元/次。

6、严禁酒后驾车或将车辆私自交与他人驾驶,违者,处罚当事人500元/次。

7、车辆管理部门应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学习,并作好记载,未组织学习,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未参加学习者,处罚当事人50元/人。

8、发生一起负次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发生一起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处罚责任部门500元/次,处罚当事人500-1000元/次。

(六)动水及雨水切换管理

1、严格动水及雨水切换管理,防范环境事故发生。

2、严禁车间(部门)和个人私自动用消防水(紧急情况除外),违者,处罚责任部门或个人200元/次,造成环境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因生产工作需要动用消防水,应到生产管理部办理动水许可证。

3、严禁车间(部门)或个人私自增设用水点,违者,处罚责任部门或个人20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或个人200元/天;因生产需要,按程序申报,经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实施。

4、建立雨水切换报告制度和程序以及紧急情况应急措施。各车间应按切换报告制度,办理切换手续,紧急情况(如:因设备故障,致使大量含铬水溶液进入雨水系统等)可直接电话通知调度中心指挥切换,再按程序办理手续;未按程序办理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次,情节严重,导致环境事故的,处罚责任部门5000元-10000元/次。

5、雨水切换阀一般情况应保持切换状态,废水处理站应建立排口记录台帐,每班观察排放总口情况,观察雨水颜色,定性监测雨水系统六价铬指标;雨天前30分钟的雨水切换至事故池,当班人员应在30分钟时取样,通知环境监测室人员分析样品,六价铬、总铬达标后,可切换至排放状态;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处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500元/次。

6、不允许各车间(部门)随意冲洗地面、管道及设备(可能致使洗涤水进入雨水系统);确须冲洗的,应按程序办理冲洗手续,切换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冲洗;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处罚责任部门500元/次,由此,引发环境事故的,处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5000元-1万元/次。

7、保洁冲洗厂区公路由后勤管理部负责按规定定期冲洗(即每周一、三、五);临时冲洗公路,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统一指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冲洗公路,违者,处罚责任部门或个人200元/次。

8、各车间不得将工艺水接入雨水系统,违者,处罚责任部门100元;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100元/天。

(七)职业危害及安全环保事故管理

1、发生一起职业损害(铬疮)病例,处罚责任部门100元/人·次。

2、发生一人.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各类事故,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50至200元罚款。

3、发生一人.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至5000元的各类事故,扣发责任班组(工段或部门)当月5%的绩效工资,同时,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至300元罚款。

4、发生一人.次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万元的各类事故,扣发责任班组(工段或部门)当月5%的绩效工资,同时,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至400元罚款。

5、发生一人.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停发责任部门当月50%的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责任班组(工段或部门)10%的绩效工资,同时,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6、发生一人.次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否决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责任班组(工段或部门)10%的绩效工资,同时,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7、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否决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责任部门当月10%的绩效工资,同时,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8、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否决当月全部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全体员工当月10%的绩效工资,同时,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至800元的罚款。

9、发生工亡事故,否决当月全部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全体员工当月10%的绩效工资,当年按责任大小所缴纳的安全环保风险责任金全部归零,并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同时,按认定的事故性质,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0、发生一例3万元以下(含3万元)行政处罚,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至300元罚款。

11、发生一例3万元以上5万以下行政处罚,按责任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至500元罚款。

12、发生一例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停发责任部门当月50%的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责任班组(工段或部门)当月5%的绩效工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至500元的罚款。

13、发生一例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否决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责任班组(工段或部门)当月10%的绩效工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14、发生一例2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否决当月全部安全环保专项奖,扣发全体员工当月10%的绩效工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属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环保制度及故意行为所造成的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危险及检维修作业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停送电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及临时用电作业等列入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应按照要求实施分级管理,并办理相应作业票证,违者,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

3、办理危险作业票证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不允许个人代签名,违反一次,处罚责任部门50元/次。

4、危险作业票证办理后,应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签字确认,违反一次,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

5、现场监护人应随身携带危险作业票证,作业未完毕,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违反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次。

6、现场负责人及监护人应履行各自职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督促作业人员按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每违反一项,处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各50元/项。

7、各车间(部门)要把安全环保工作重心前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特别是坚决制止习惯性违章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对习惯性违章者,处罚当事人50元/次。

8、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在作业前应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同时,由使用部门按要求办理设备移交手续(清单)至检修部门;检维修作业完毕后,由检修部门办理设备移交手续(清单)至使用部门验收确认;未按要求办理的,处罚各责任部门200元/次。

9、检维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方可进入生产现场,违者,处罚责任班组及责任人各50元/人·次;检维修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违者,处罚责任班组及责任人各50元/人·次。

10、各车间(部门)员工在岗位操作(工作)时,应按岗位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手套、防护镜等),未按要求穿戴的,处罚责任班组及责任人各10元/人·次。

11、车间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加倍处罚;其他部室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时,应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方可进入现场,违者,处罚当事人50元/次。

(九)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季度评分考核,并纳入风险责任金及安全环保专项考核兑现。

本办法从2010年3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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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考核规定

一、推行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各基层单位的作业现场要做到日产日清,物料堆放整齐,通道顺畅。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设施、工具按规定位置摆放,保障安全生产,随意乱放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件;提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及时整改者罚款200~500元。

二、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包括外来参观、办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劳保穿戴整齐、整洁,否则安全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对其进行处罚50~100元/次。

三、上级单位安全检查时,施工现场出现问题被上级单位提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被罚款的问题,厂将对责任主体,按车间50%,个人30%,分包商100%的比例进行罚款。

四、施工现场禁止吃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元/人,作业现场禁止随地便溺,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

五、车间内除在规定吸烟区外,其它部位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人。所在分担区每发现一个烟头,将罚款所在施工队200元。

六、对于质量差、老化、漏气的乙炔带和氧气带,破损严重的电焊把线,操作者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提出更换意见。如因不汇报而发生事故的,视情节对操作者罚款1000元,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除按照国家法律经济赔偿外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车间储存的充气乙炔瓶、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在安全地点,远离火源,间距在10米以外。夏季必须要有防护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发生危险,尤其是二氧化碳气瓶必须重点保护。违反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八、所有气瓶必须有防倾倒装置和防护胶圈及防护帽,乙炔、氧气不得混装,如发现,负责接收钢瓶的管理人员有权拒收和退回。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带胶圈的钢瓶,每瓶将处罚收此钢瓶的管理人员100元。施工现场没有防倾倒装置,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没有防护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九、电焊工、管工、打磨工等施工时,必须观察周围环境,防止火花直接落在乙炔瓶和氧气瓶上,做好防护措施。如因违规作业而发生事故,视其情节将对操作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十、破损、失灵的乙炔表和氧气表,操作者应及时向厂相关人员提出更换申请,如果发现有坏表不换的,安全员有权采取处罚,处以100元/块的罚款。

十一、如发现有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混装,每次罚款100元。

十二、焊机地线应按规定铺设,禁止随意乱搭地线,每次发现罚款200元;私自接线,每次发现罚款500元。

十三、卫生打扫不彻底的,每次罚款200元,拒不打扫的停止其现场施工。

十四、对损坏厂区内各种设施的,按物资原价值的2倍进行处罚,故意损坏、破坏(如配电箱、门、锁、安全标识牌)等,一经发现,除按原值赔偿外,罚款200~1500元。

十五、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严禁挪用。如发现有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人,丢失者按价赔偿并处罚300~500元。

十六、现场施工操作手动电动工具,要事先检查好有无漏电现象,有无接头,线盘、插排是否符合安全,如果不符合安全规定,使用者被检查人员发现,罚款200~500元。

十七、现场施工人员使用打磨机、砂轮机、氧气乙炔、钻床、车床,必须戴防护镜,严禁戴手套,做到“三紧”,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严禁岗位人员现场脱岗、玩岗、酒后上岗,干于本岗位无关的事,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九、特种设备人员操作,一定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操作,并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无证操作者罚款当事人100~200元。

篇3:热处理车间安全环保考核办法

1范围为确保2014年热处理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强化管理,抓好过程控制,激励各班组人员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际情况和安环科《厚板厂安全环保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2职责2.1热处理车间负责制定本考核办法,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2.2热处理车间负责对车间内部安全环保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现场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3管理内容和要求3.1考核原则3.1.1本着“谁区域、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所有外来人员纳入属地单位绩效考核。3.1.2奖惩分明,考核公开、公平、公正。3.1.3日常检查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3.2车间负责人、白班班长及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承担车间安全环保综合指标,运转大班长及各区域班长承担班组安全环保综合指标。3.3运转大班长及各区域班长安全环保绩效与本班组整体安全绩效挂钩。3.4车间综合治理方面考核纳入本文件考核范围。3.5班组实际安全奖励=安全检查考核+安全奖励。3.6安全环保考核部分3.6.1如果因违反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被公司安环部检查发现扣分(0.1分=150元),按照以下规定处理:3.6.1.1被公司安环部扣分,在车间内当月班组评比时按3倍计算落实责任班组;3.6.1.2被公司安环部扣分对应的考核金额由责任班组承担。3.6.2如果因违反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被厂内安环科检查发现问题扣分或罚款,按如下规定处理:3.6.2.1被厂内安环科曝光项不足项(考核、0.1分=100元、限期整改),按照车间规定的区域划分责任制,考核责任班组对应的责任人。所扣分值在车间内当月班组评比时按2倍计算落实责任班组;3.6.2.2被厂内安环科曝光项整改项(仅扣分、不考核、限期整改),所扣分值在车间内当月班组评比时按2倍计算落实责任班组;3.6.2.3被厂内安环科曝光项改进项(不扣分、不考核、限期整改),要求当班班组必须立即整改(基本无改进项)。3.6.3如果因违反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被车间检查发现问题扣分或罚款,按如下规定处理:3.6.3.1车间内检查发现不足项(考核+扣分+限期整改),按照0.1分=100元落实责任人,所扣分值计入车间内当月班组评比,并连带考核运转班长20%,并要求责任班组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6.3.2车间内检查发现整改项(扣分+限期整改),按照每个问题扣0.1分,计入本班组当月指标评比得分,并要求责任班组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6.3.3车间内检查发现改进项(不扣分、不考核),要求当班班组必须立即整改(基本无改进项)。3.6.4班组管理人员(各运转班长及区域班长被车间内部及外部门检查出问题,加倍考核(罚款自行承担,扣分落实班组)。3.7发生违章行为部分3.7.1被安环部、安环科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分别按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及安环科《厚板厂安全环保考核办法》《厚板厂员工违章行为管理办法》执行;3.7.2被车间内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违章本人50-500元,连带考核区域班长50-200元,运转班长100-200元,取消本班组当月安全奖。3.8安全、环保事故部分3.8.1发生工伤事故、环保事故、职业病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按照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厂内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扣罚。3.8.2若班组发生安全险肇事故,具体按照安环科《厚板厂安全环保考核办法》中3.6.2条款处理。3.8.3如果各班组当月均无安全险肇事故,车间安全奖励全额兑现。3.9执行力考核部分3.9.1对车间及上级安全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未按要求反馈的,考核当班运转班长50-100元/次。3.9.2对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未按要求执行或反馈的,考核当班运转班长100元/次。3.9.3对影响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考核责任人100-1000元/次。3.10对于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相应的安全奖励,在车间内当月班组评比时加0.1分-0.5/项。4热处理车间月度安全奖金分配方案,如下:4.1车间安全员考核方案岗位指标目标值奖罚标准(元)奖罚原则车间安全员车间评比(排名)依据当月实际得分排名?按照车间得分名次分别给予300、200、100、0、-100的奖励与扣罚安全管理提升(车间主任、安环主任助理打分)9030元/分每增加1分奖励30元,每减少1分扣15元。4.2白班班长考核方案岗位指标目标值奖罚标准(元)奖罚原则白班班长车间评比(排名)依据当月实际得分排名?按照车间得分名次分别给予300、200、100、0、-100的奖励与扣罚安全管理提升(车间主任、安环主任助理打分)9020元/分每增加1分奖励20元,每减少1分扣10元。4.3运转班长考核方案。运转班长指标目标值奖罚标准(元)奖罚原则违章率0200发现一次违章否决奖励;发现两次及两次以上违章否决所有安全奖励。班组评比依据当月实际得分排名?按照班组得分排名,分别给予400、200、0、-200的奖励与扣罚安全管理提升(车间主任、安环主任助理打分)9020元/分每增加1分奖励20元,每减少1分扣10元。安全奖=连带考核+以上几项之和4.4区域班长考核方案。区域班长指标目标值奖罚标准(元)奖罚原则违章率0100发现一次违章否决奖励;发现两次及两次以上违章否决所有安全奖励。班组评比依据当月实际得分排名?按照班组得分排名,分别给予100、50、0、-50的奖励与扣罚4.5班组考核方案。(不含运转班长和区域班长)班组指标目标值奖罚标准(元)奖罚原则班组评比依据当月实际得分排名?按照班组得分排名,分别给予300、150、0、-150的奖励与扣罚4.6个人考核方案。个人指标目标值奖罚标准(元)奖罚原则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合理化建议等,??根据上报问题的可行性与重要程度给予0.1-0.5分加分,同时按照0.1分=100元给予奖金奖励。积极参与安全环保工作??酌情给予0.1-0.3分加分;同时按照0.1分=100元给予奖金奖励。注:安全奖金=车间安全奖金+考核奖金+奖励奖金考核奖金=安环部考核+安全科考核+车间考核奖励奖金=安环部奖励+安全科奖励+车间奖励5本办法可以根据当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解释权归车间负责人。

篇4:生产考核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生产计划上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精神,坚持生产与安全环保的“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3、审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工程计划时,同时联合审查技术措施计划。

4、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履行和安全环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对安全环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方面的奖惩工作。

6、总结年度计划工作时,同时兼顾安全环保状况和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篇5: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1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1工作表现:(80分)。

1.1.1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分)。

1.1.2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分)。

1.1.3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10分)。

1.1.4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10分)。

1.1.5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

跟踪到位,及时考核。(20分)

1.2劳动纪律(出勤、各项活动):(20分)

1.2.1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20分)

2考核方法

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A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85-100分;

B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70-84分;

C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60-69分;

D级(远低于要求标准/差、需改进):59分以下

每月计算月度总分;达到A级按照部门岗位绩效工资的100%发放,B级按照95%发放,C级按照90%发放,D级按照80%发放。

3加分规定

3.1所负责的工作和活动获公司、集团、市级以上奖励,根据不同级别加5-10分/次。

3.2对部门工作提出创新意见,得到实施,效果良好,5分/次。

3.3经经理同意,额外加班,2分/次。

4减分规定

4.1工作明显失误,在工作中不按时完成任务,事件处理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5分/次。

4.2不请假,无故迟到、早退,5分/次;旷工10分/次。

4.3因工作原因受到公司领导直接批评:5分/次。

4.4未及时完成各项任务,无充分理由说明的:5分/次。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安全环保部

二0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