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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双基讲评会制度

2024-04-20 阅读 2783

安全双基讲评会制度

为切实搞好机电队安全生产管理,传达安全动力,抓好“双基”充分调动各班组工作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建立安全双基讲评会制度。

1、例会由队长、支书组织召开,工会主席、安全队长等副职、各班组长参加。

2、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定於每月5号上午9:00进行,如有变动另通知。

3、队务会成员和班组长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者按细则执行处罚。

4、召开例会时,由队领导传达上级安全精神,落实“双基”考核情况,并由各班组长贯彻到每位职工中去。

5、每次例会要明确近期我队安全工作重点,突出“双基”工作,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利用例会将本周期内的安全隐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针对重点安全隐患进行讨论,吸纳合理建议。

7、参加例会人员,做好记录,并对我队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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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中专专项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专项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专项工作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外集体活动安全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ZZ市**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根据教学计划,自行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在校外进行9人以上(含9人)的社会实践、考察参观等活动)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为了做好报批审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两种申报表:《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ZZ市**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附件1、2)。

2.参加活动人员花名册(附件3)。

3.安全预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的情况)。

4.租用车辆须附上承办方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保障作出的书面约定),及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指在ZZ出发使用车、船的)。

(二)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提前8个工作日办理好校内申报后,将申报材料交安全处。

2.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安全处提前7个工作日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审核。

(三)相关要求

1.活动须是教学活动中的内容。

2.活动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必要时,配足所带的生活用品与药品等。

3.明确活动责任人,配足陪同人员。活动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校外活动须办理审批报告手续,经所有责任部门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责任自负,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5.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

二、安全应急预案

(一)所有大型活动,均须审批

属于学校组织的应提交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属于校区组织的应提交负责的校区主任或校级领导审定。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须按照外出活动审批相关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活动。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正规的行车安全条件,严禁租用无证驾驶或有问题的车辆;学校或活动负责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所有大型活动,均要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安全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属于学校或校区组织的学生大型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人做好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各环节安全工作。属于班级组织的学生活动,班级安监委员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安全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事前查改隐患,确保活动安全

要在举办大型活动前排查隐患,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五)出现重大隐患,须终止活动

属于校外大型活动,在举办之前,学校应与活动场所管理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组织者要及时终止活动。

(六)遇意外事故,应有序疏散

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活动无法顺利地开展,要在有关领导、活动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职责分工,迅速、安全地将参加活动的学生撤离现场,指挥他们有序疏散;同时,利用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教育。

(七)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建立安全通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第一知情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安全副部长(副主任)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报告保安队长,以做好现场保护、防护和协助救护工作。若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活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全力抢救,同时,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学生监护人,学校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它事项

在校内任何场合、部门、时间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当事者(目击者)有责任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领导,并视情况尽快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以便事故迅速得到排除和解决。

(九)责任追究

没有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活动前查改不彻底,活动中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又处置不力,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要追究活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出校园安全

(一)车辆进出校园

1.校内车辆凭“ZZ市**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卡”进出校园。

2.进入校园内的车辆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地。若停车位已满,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停放在校门口黄线内。

3.任何车辆在任何时间(含工作日、节假日等)不得进入校园内的教学区域。

4.特殊情况,如接送教职工大巴、学校运送货物、承办考试等车辆,须进入教学区域,有关部门须事先报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审批。经审批后在保安员引导下方可进入。但在学生课余活动期间,任何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5.教职工车辆尽量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进出校园。每天在学生放学的15分钟内(上午第四节课及下午第二节课下课铃响后15分钟),任何车辆不得进出校园。

6.未经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批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车辆离开校园时,必须接受值班保安员检查,确认无私带校内物品后方可离校。

(二)各类人员进出校门

1.学生

(1)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外宿生须凭校卡有序进出校门。禁止内宿生外出校园,各部严把请假关,如有特别情况,内宿生(含请假学生)须凭校卡、凭请假条进出校园。

(2)学生进出校门应走人行通道,不得走车辆进出的大门,做到人车分行。

(3)中午13:30前,外宿学生不准进入校园(周五除外);午休期间,禁止学生滞留在操场、教学区等校园区域活动。

2.外来人员

严格按照外来人员“凭证登记,核实确认,非请勿入”原则进入校园。

(三)带物品出校门

1.任何人员携带物品离校,须凭行政部总务处出具的物品放行条,在值班保安员核验物品(这里所指的物品包括:送校外维修的设备和废品等)后,方可放行。

2.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物品放行手续规定,做好查验工作。

3.凡不履行放行手续,或不接受保安员

查验的,保安员有权阻止相关人员擅自将校内物品带出校门。查验中,保安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总务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反映,由相关处室做出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四、学生宿舍安全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棒等具有危险的用电器及大功率用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改电路。

(三)严禁存放、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不得点明火、严禁吸烟。

(四)安全用电,人走电关。

(五)严禁在电线、照明设备上悬挂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等。

(七)严禁在宿舍内喂养宠物。

(八)不得损坏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须具有安全意识,应急能力,会报警、灭火、逃生。

五、学生体检与患病就诊

(一)新生入学健康状况普查程序。每位学生在校医室看病均需有病历记录。新生入学,校医室发病历到班主任,班主任监督学生如实填写各栏目,包括既往病史。收齐后交校医室,校医根据上报情况,统计需要进一步由医院检查病情的学生名单并报班主任,班主任转交学生及其监护人落实。学生向班主任反馈医院检查结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班主任将院方提出的意见转交校医室及相关教师。

(二)白天上课时间患病学生诊病和送院程序。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在校医室诊治,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一律由班主任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东校区)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班主任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三)晚修期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期间,校医室安排一位医生值班,值班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由值周行政安排晚修教师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晚修教师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与其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四)晚修后夜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后夜间学生看病须先找宿管员,由宿管员陪同找住校校医检查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内处理的先在校内处理;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一律由宿管员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宿管员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与其监护人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五)学生每年参加一次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常规体检。校医室协助专业部负责组织安排常规体检工作。班主任协助发放和收齐体检表格并上报校医室,由校医负责体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并将有异常、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班主任。班主任将通知单转交学生,并通知其监护人,督促其带学生到医院复查,并在半个月之内将医院复查的诊断,以及能否参加剧烈运动等结果、保护措施等,反馈校医室和相关科任教师。

(六)按区教育局规定,校医一律不给学生和教师做注射治疗,不接受教职工家属患者诊治。

六、学校与体质特异学生及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

(一)体质特异学生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其活动量。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教师。各学科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的活动量。校医有责任澄清学生的特异体质。

(二)学校与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体质特异和特定疾病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保护和及时救护的责任,但学生在自然情况下或不听从学校的要求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专业部与其监护人签订有关协议书,一式两份,专业部与监护人各执一份。另外,校医室与专业部处各存一份(复印件)。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ZZ市**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备案审核表

2.ZZ市**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

3.ZZ市**职业技术学校外出活动人员登记表

4.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5.ZZ市**职业技术学校租用车辆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3:职业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规定

职业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规定

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市、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工作责任原则

学校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各岗位责任人负有双重责任,既是该岗位业务责任人,又是安全责任人。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方式,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初由校长分别与各部部长(主任)、与学校有安全关系的驻校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然后他们分别与下级以及所有各级各层面人员签订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校、部两级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实行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等。

安全处:履行统筹、组织、监管、培训和报告等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计划、会议、通知及指示精神,负责监管各部安全管理工作,以及驻校保安队及驻校单位的安全管理;督办解决主要安全隐患;负责重点区域相关人员(实训室管理员、宿管员、电工、食堂员工、保安员)的安全管理培训;负责校园师生安全、校产安全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管理;负责师生的消防培训及疏散演习;对外代表学校,负责与区教育局安全科、辖区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等,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要负责文书、档案、网络及校车等安全管理。

学生处:主要负责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包括学生行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以及反恐防暴、禁毒等教育。

教学处:主要负责课堂教学、实操实训和实习安全管理,师生体育活动场所及公共阅览室安全管理。

教科所:主要负责教研、教师培训安全管理。

行政部培训就业处:主要负责培训及就业安全管理。

总务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管理及驻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负责师生饮食卫生及健康安全宣传教育,以及硬件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财务处:主要负责财务安全管理。

专业部:负责本部安全管理。主要负责师生的安全教育,落实“日查月报”制度,做好安全巡查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整改。

团委:主要负责组织学生校内活动,及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

工会:主要负责维稳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防止各类*势力及非法组织对校园内的渗透及破坏活动。

三、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见附件。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ZZ市**职业技术学校“一岗双责”安全管理工作一览表

篇4:某职业学校安全处职责

职业学校安全处职责

(一)组织制定安全处工作计划、总结和管理制度。

(二)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会议,安排落实各安全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组织签订学校各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四)沟通协调各责任人之间的安全工作关系,并做好与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联系。

(五)负责组织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除、落实整及安全报告等工作。

(六)组织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材料、数据、表格上报。

(七)负责校园网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新及其它宣传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5:某职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规定

职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本规定。

一、落实"日查月报"制

学校安全检查实行"日查月报"制度。学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一)日查月报

1.行政部各处室、专业部每日对所辖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前将《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安全隐患月排查报送表》(附件1-6)报送至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由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汇总后确定报区教育局安全科。

2.做好安全督查工作。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每周要对两校区校园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分管安全校领导每月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对两校区进行一次安全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安全巡查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并存档。

(二)安全报告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事故情况。

(一)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有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发生较大突发安全事故,学校须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必要时向110、120、119、122等相关部门联动报案,请求救援。

(二)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事故死亡后,应在一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告示

学校出现危害师生的安全隐患,应在现场书面告示,并教育师生不得擅入现场。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紧急处置、报告和处理

(一)处置和报告

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学生都有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教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医室治疗,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当事者的班主任、专业部主要负责人、监护人和相关项目责任人,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报告;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校长。学校领导视情况轻重,确定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处理

班主任、专业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办公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2.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安全隐患自查表

3.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总务处(物业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表

4.zz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5.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自查表

6.zz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