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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情况报告纠偏制度

2024-04-20 阅读 2979

异常情况报告纠偏制度

一、本公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需要进入异常情况处置程序

1.某一批原辅料验收不合格

2.半成品、成品检验不合格

3.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

4.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

5.除害处理设施出现异常

6.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索赔情况

二、异常情况处置和纠偏程序

1.原辅料验收不合格情况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存放与固定区域,开出《不合格品报告》通知采购部门做退货更换等处理。

2.半成品、成品检验不合格

提交《品质变异及纠正处理单》,通知生产部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调整,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做降级或下线处理。

3.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

提交不合格检测报告记录,对不合格产品单独存放,追查其他成品的检测。追溯原辅料,先暂时停止使用可疑的原辅料,分板出具体原因后再做明确处理结果。

4.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

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新上岗人员,要加强巡查和督导。

5.除害处理设施出现异常

通知厂检员,联系维修保养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调试。

6.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索赔情况

由品管部填写《不合格产品退回/召回记录表》,召集相关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提出整改措施报检验检疫局,批准后予以整改。

三、异常情况处置和纠偏都要及时记录并追踪整改情况

四、相关表单记录

1.《不合格品报告》

2.《品质变异纠正及处理单》

3.《不合格产品退回/召回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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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九)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3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患者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麻醉药品、剧毒药品、辐射源丢失,辐射源泄露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

(11)紧急手术,患者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处级以上领导住院。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患者。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医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县Z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1.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2.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篇4:Z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常规性重大事项

1.1本单位贯彻落实市局党政决定、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1.2本单位在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和改革方案。

1.3本单位基本建设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1.4本单位邀请市级及市级以上领导来院。

1.5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

1.6其他市局要求报告和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应急性重大事项

2.1重大传染病疫情、群提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救治事件。

2.2重大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灾害事故的群体性受伤人员抢救事件。

2.3涉及外商(含台、港、澳商)住院、急救等重要医疗事件。

2.4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医疗安全及较大治安保卫等事件。

2.5其他紧急和突发事件。

二、报告方式

1.对常规性重大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县局党政办或相关职能科室。

2.对应急性重大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电话或简要书面形式向县局主要负责人或党政办报告。

篇5:建康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