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2024-04-20 阅读 5845

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规定

1.项目总监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在确保工程监理优质完成的前提下,自行安排项目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项目管理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一周出勤计划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7.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8.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9.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考勤抽查点

10.抽查点:考勤表、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监理;

11.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监理日志抽查

12.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13.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14.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晨会签到表抽查

15.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16.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17.晨会签到表月底报项目管理部。

监理资料抽查

18.项目管理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19.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20.监理函件;

21.监理工程师通知;

22.会议纪要;

23.其它资料。

迟到、早退、旷工

24.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5.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26.旷工:

1)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2)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3)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4)未向项目管理部按时销假;

5)未向项目管理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

篇2: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灯的领用发放,加强管理,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领用发放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的半点前为界为发放时间,并执行五不发:(一)矿灯不明亮不发(二)矿灯零件不齐不发(三)矿灯不对号不发(四)没有矿灯牌不发第三章收灯制度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为界,半点响后为收灯时间,并执行三不收:(一)矿灯零件不齐不收(二)矿灯不对号不收(三)矿灯损坏不收第四章考勤制度第一条各灯口每班对矿灯进行严格考核,并填定记录。第二条负责灯房工作的队长,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考勤情况。第三条每班收灯时间超过两小时后,仍有未升井者,应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篇3: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新)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2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勤不及时等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各工区每月25号要安排专人持本单位当月原始考勤记录薄到调度室与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对不按要求及时进行校对的单位,给予主要责任人50元的罚款处理。

(十一)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考勤卡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严禁用水冲洗。副井口处设置显示检测屏,对上下井人员的考勤卡运行情况进行校对。入井人员发现显示屏不出现卡号或不灵敏时必须立即到调度室进行更换,调度室维护人员要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

(十二)任何人员和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移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十三)使用单位在安撤通讯缆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执行,严禁乱拉、乱、扯。严禁通讯线路出现明接头或通讯电缆落地现象,调度室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十四)使用单位要保证所有人员考勤系统分站、接收器、通讯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系统分站和识别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避免洒水喷浆,保持清洁干燥。如发现设备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2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价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五)井下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现场情况,将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十六)当拆除或改变与人员考勤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七)总务科负责及时为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矿帽安装考勤卡,如果出现矿帽没有安装考勤卡入井,对总务科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十八)下井员工变更工作单位时,劳资科必须在当天将工作变动人员调整到对应的单位数据库,否则对劳资科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调动到地面单位时,社保科负责将人员信息调整到地面人员数据库,调度室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调入单位,一周内将考勤卡上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

(十九)调度室必须建立好考勤卡的发放和回收台账,建立考勤卡使用记录,并随时对考勤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调度室工作人员,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二十)调度室要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及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人员清点准确,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由于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将按责任程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罚款200元。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执行。

篇4:砂场考勤休假管理

为了维护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砂场工作人员。

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员工到岗、离岗时间和休假时间,月底汇总交财务作为计发工资、补助依据。

第二条、砂场作业时间统一安排,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提前一日向主管人员申请批准。合同车辆、租赁机具依照合同执行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条、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没请假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七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全年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的,视为严重违反砂场规章制度。

第八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工作岗位或请假期已满不按时回单位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半天扣半日工资。

第十条、砂场根据情况临时安排抢险、抢修、生产加班等按正常工作时间考核。

请假制度

一、如有事、有病需请假,应写请假单。

三、一次请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

四、请事假者必须事前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如实遇突发事情,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等方式请假,并在假满上班时,提供属实的相关证明和依据,可办理补假手续。

五、请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工伤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十二条假期满后,必须办理销假手续。没有按时回单位工作连续15个工作日的,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办理。

篇5:财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2.上班时间:8:30--12:00;13:30--18:00;

3.午餐时间区域:12:00~13:30,在午餐休息时间区域内,可自由选择就餐时间,如需外出就餐,员工应该轮流就餐,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

4.公司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每日共计2次)。

5.无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

6.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7.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8.行政管理部前台及人事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2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9.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