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制度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附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附表6-72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总计得分(满分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管理
(满分10分)
文明施工
(满分20分)
脚手架
(满分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满分10分)
“三宝四口”防护
(满分10分)
施工用电
(满分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
(满分10分)
塔吊
(满分10分)
起重吊装
(满分5分)
施工机具
(满分5分)
评语:
检查单位
负责人
受检项目
项目经理
年月日
?
采编:www.QiquhA.com.com篇2: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
1、为了更好的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权责机制,最终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2、安全培训考核细则
公司新入厂员工的一级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员负责。
三级安全培训有各科室组织开展。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员工和转岗、换岗的员工进行安全的三级教育,并记录在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培训记录内,对于未能按规定执行的科室,给予部门安全员20元/人的罚款,部门主管连带100%。科室新入厂员工的二、三级教育要在进行完一级安全培训后2天内组织。
3、安全检查考核细则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于未能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科室,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次的罚款,部门兼职安全员10元/次的罚款。
对于安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给予责任人延迟每天50元的罚款;
在安全员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如在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项的罚款;
兼职安全员以每日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的各危险点进行巡查,并记录。如未能进行检查或记录不实,将给予安全员20元/次罚款。每周一将上周的日检表由部门主管确认后交于安全员,如主管未签字视为未检查。
4、安全评比考核细则
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实行安全评比,公司在年度获事业部评比中取得名次,得到奖励的,给予各部门负责人按奖励金额的50%进行奖励,部门兼职安全员按奖励金额的30%进行奖励。
5、安全事故考核细则
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依据公司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内容执行,对因公司硬件造成的安全隐患,出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工伤待遇;部门负责人及兼职安全员给予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将不给予工伤待遇,并给予责任人、责任人的直接领导及部门兼职安全员不低于50元的罚款。
6、安全制度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各部门未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落实公司的安全措施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不低于50元/项的罚款,部门兼职安全员连带50%。
公司实施安全交接班制度,员工在交接班记录上必须记录安全情况,公司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的或是记录失实的将给予科室安全员10元/次的考核。
7、公司的安全员以及兼职安全员的相关考核项目
考核原则:月度的罚款不超过安全员津贴范围。
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如未经领导批准而未能如期组织的,给予30元/次的罚款;各科室兼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例会,有事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公司安全员请假。迟到或者无故不到者将给予10元/次考核。
公司安全员依据综合科的安排,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如非人事部门安排原因而未进行的,给予安全员40元/人的罚款。各科室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安排新员工的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未能按时开展的给予20元/次考核。
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员要及时进行调查和落实,否则给予安全员20元/次考核。兼职安全员连带100%。
在事业部安全评价中成绩合格给予300元奖励,高于评价分数的给予每高出一分加100元的奖励。如未能达标将取消当月的安全员津贴。
安全设施的维护。各科室对于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于不定期进行维护的科室给予20元/次的考核。兼职安全员考核10元/次。
8、公司安全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发现隐患,以书面或OA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再根据具体情况以会议或其他形式与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确定时间,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9、公司各部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不能及时完成的,要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考核。
10、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具体整改方案,以确定下次整改时间,公司安全员跟踪验证,仍然完不成的直接报综合科进行考核;
11、考核流程:各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的考核表由安全员每月依据本月的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安全员的考核经综合科制订后由经理综合考评后执行。
篇3:建筑安全生产评价制度范本
根据《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自制管理规定》、《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减少或杜绝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评价的范围:本公司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机械化施工的项目部。
二、安全评价的内容:
1、项目部安全机构设置及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3、创建部、省、市安全文明优秀工地情况;
4、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5、建筑工程安全评估成绩;
6、工伤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安全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安全评价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价领导小组和现场安全员组织实施。项目部也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安全评价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价结果于考核年度次年3月底之前公布。
3、安全评价实行100分制,按以下档次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0分以上(含7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
4、项目部企业按照《安徽省市建筑企业安全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安徽省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评价表》,于考核年度的次年一月十五日前报企业安全科初审。
5、企业安全生产科接到《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评价表》15日内完成对项目部的初审,报公司备案。
6、企业安全生产评价领导小组对项目部进行年度评价。
四、安全生产否决规定:
1、年度内企业发生下列责任事故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视其为安全评价不合格。
(1)发生三级及其以上事故,或年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
(2)年重伤率超过万分之二或年负伤频率超过千分之二十;
(3)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设备和火灾事故的
2、年度内发生一人(含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五、安全评价的奖惩:
1、凡被评价为优秀的项目部给予全公司通报表彰,凡合格以上的项目部作为本年度各类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
2、年度内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3、对于管理不善、事故多或连续一年评价不合格的项目部,经公司安全部门核准,其项目部视为年审不合格。连续二年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不得在济参加任何工程的施工
。
篇4: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施工机具5分。(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篇5: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1、出现工亡、重伤及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5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资格,依照《安全生产法》追究第一责任人行政责任。
2、出现轻伤1人/次,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2000元,隐瞒不报者罚款4000元,责任单位出现2人/次及以上轻伤事故。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一切评先资格。
3、公司月度或专项安全检查、考核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优良的奖项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罚项目部目标成本的1‰,获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15000元,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5000元,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的罚款5000元,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4、安全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后就强行使用,每一项罚款2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为确保专项一次性验收合格率,每次未通过则罚款1000元。
5、下达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标,每减1%罚责任单位500元。
6、合理用工,严禁不经培训无证上岗,每发现1人/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责令办理相关手续
7、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材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安全防护材料中的漏电保护器由安全设备科统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现行的质量标准,钢丝绳、电缆、钢管、扣件等产品应证件齐全,如发现项目部自购劣质产品等价罚款。
8、坚持正确使用“三宝”,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每发现一人/次,罚责任单位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