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一、防洪工作方针
防洪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积极抢修”的方针。在汛期要加强危险处所的检查、监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立足于防大汛、抗重灾,提前作好防洪准备工作,作好防洪预案。规范安全管理,强化设备质量。坚持以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防止发生行车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防洪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下达防洪命令和有关指示,检查督促各有关业务口对防洪工作的执行。
2、组织防洪检查、水害抢修、后勤供应和善后处理工作。
3、组织防洪抢险材料的储备、备用车辆的调拨、队伍的组成、设备检查和整修。
4、督促复旧工程计划落实和按期完成。
5、督促相关人员做好防洪工作的奖惩事宜。
三、防洪措施
1、认真执行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度。
2、汛期要严格执行《汛期安全行车措施》,严格执行雨量警戒制度,严格执行分段负责、冒雨、雨后检查制度,必要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3、对可能发生紧急水情、汛期危及行车安全,必须立即加固处理的处所,由项目部防洪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预抢。
4、防洪料具储备情况进行重点复查和处理。
5、建立与车站行车部门、上级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防洪抢险工作。`
6、建立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等情况,及时布置防范对策。
7、重点掌握病害看守点巡检区段的情况。
8、对一时不能排除的危险处所,应派人看守和观测。
9、经常检查新建工程对既有线路基稳定的影响,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制定加固办法。
10、一旦发生水灾,千方百计以最短时间内抢修通车,并迅速将灾情调查清楚,把发生的具体情况向上级防洪组织汇报。
11、洪水通过后,须立即检查河床、路基的状态,是否有冲刷或损失。
12、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气象、雨情、汛情、灾情及抢险工作动态等防洪信息。
四、防洪防汛处罚
(一)、凡发生、发现下列情况的,给予施工现场负责人500~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1、没有经过铁路局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在营业线两侧、桥梁上下游河道和铁路附近禁止范围内挖砂取土,抽取地下水等危害铁路路基、桥涵、排水设施安全和度汛安全的行为,未造成事故的。
2、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上级领导和设备管理单位的人员检查出的防洪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没有及时处理、消除的。
3、在度汛期间,挪用防洪物资没有及时补充,在防洪关键时候,耽误事情的。
4、在防洪防汛期间,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持联系畅通,如果出现联系不畅通,不在施工现场的。
5、在防洪防汛期间,各工点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雨中、雨后检查,如没有执行,有险情没有及时上报的,或造成事故的。
6、有不按规范施工的,影响工程质量的,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但影响防洪防汛的,罚该项目施工作业队负责人。
7、砌体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和防水层的设置,没有符合设计规定的。
8、对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边坡、基坑开挖施工,必须24小时安排人员进行看守,看守点必须有无线电话、对讲机等通信设备,确保通讯畅通。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去做的。
9、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各工点要备足机具、料具和劳力,尤其是抽排水设备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10、因施工造成天侧沟、水沟、涵洞堵塞等排水不畅通,未及时清理的。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的施工作业队或个人,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罚款2000元~2万元,如有违反法律的,将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
1、在接到防洪通知后,没有及时组织人员、机具、物资的作业队负责人。
2、没有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擅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的。
3、对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护坡、天沟、挡墙、骨架等工程,如发现偷工减料的现象,出现工程施工质量问题,除必须立即返工处理外。
4、在防洪期间发生行车重大、大事故的。
5、发生客车险性事故以及发生行车险性(不含客车)事故。
6、铁路局认为影响较大或损失较大的其他事故(事件)。
7、发生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8、建设指挥部认为性质、后果严重的一般事故、事故因素或在路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如下:
(1)因工程质量等问题,耽误客车晚点和严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营业线运输秩序。
(2)施工进度滞后,严重延误合同工期和影响开通使用期限。
(三)、如作业队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处按自查自纠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施工处将考虑终止作业队施工,以全体下岗处理。。
五、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编辑:www.qiquhA.com.com篇2:氧化镍车间防洪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运行,根据氧化镍车间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准备
1.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密切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
7)及时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害情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准确信息。
1.4应急副总指挥(车间书记)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5应急监督员(安全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旱情、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
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
1.6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
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7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车间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
1.8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应急地点:
生产现场:
主要生产设备:
二、应急响应:
1各类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车间、安环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
2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3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按照应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4各类生产机械作业时如果突然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必须紧急停止作业,如果时间允许,可拉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三、灾后救援:
1灾害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状态,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灾害情况。
2发现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伤害,必须立即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发现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立即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四、灾后恢复:
1检查生产设备灾害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灾后的各生产设备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3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
4对特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及时恢复生产。
五纠正与完善:
1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2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4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生产机械的安全装置,有效控制事故。
5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氧化镍车间
2009-12-30
档案管理制度
篇3:A尾矿库排洪设施防汛措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洪设施
1、尾矿库必须设置排洪设施,并满足防洪要求。
2、尾矿库的排洪方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洪水量、调洪能力、回水方式、操作条件与使用年限等因素,经过技术比较确定。通常宜采用排水井(斜槽)?排水管(隧洞)排洪系统。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溢洪道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企业遵循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建设设计文件确定的排洪设施。
3、其他的排洪设施如坝肩截水沟;坝体外坡面的坝面排水沟;汇水面积大时应设山坡截水沟。
4、排洪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在排水井井筒顶部封堵。
二、防汛措施
1、汛前应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期的防汛工作。
2、汛期应设置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注意库区、坝体、库区水位及溢洪道泄洪情况。
3、值班人员应配置有线和无线电话。
4、库区须设置强光照明。照明灯光应覆盖库区道路、坝体、排洪设施、汇水区及泄水口。
5、汛期应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存放于便于应急使用的地点。
6、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7、汛期前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
8、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9、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10、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11、连续降雨后,采取相关措施(降低库水位、维护坝面、疏通排水沟等),防止发生垮坝。
篇4:防洪防汛安全制度范本
1、汛期到来之前,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并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2、负责组织好防汛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安排专人24小时防汛值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水文部门的联系,掌握气象动态,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以便做好整体工作安排和防洪防汛工作。
3、开展抗洪防汛专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抗洪防汛方案是否可行,职工住房环境、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所等是否安全,排水、防水设施是否齐备等。
4、在雨季到来之前要编制有专门的雨季施工方案和防洪度汛方案。施工中要疏通排水设施,保证河道畅通,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5、注意保护好防汛设施,不得因施工作业损坏沿线排水系统,不因施工作业而削弱河流、堰塘、堤坝的抗洪能力,不因施工引起雨水对既有排水设施的淤塞,并注意疏通河道沟渠,不削减过水断面,确保水流畅通。
6、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立即通知各作业工班长、值班人员,迅速对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站长,并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和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等做出判断,向上级、监理、建设单位汇报。
7、顾全大局,服从当地防汛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统一调配,发生险情时全力投入抢险。
篇5:防洪防汛施工安全制度
第一条汛期到来之前,集团公司工区项目部成立以工区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并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条各工区工区经理负责组织好防汛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安排专人24小时防汛值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工区项目部和工区牵头部门应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水文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气象动态,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以便做好整体工作安排和防洪防汛工作。
第三条工区项目部和各工区开展抗洪防汛专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抗洪防汛方案是否可行,职工住房环境、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所等是否安全可以及排水、防水设施是否齐备等。
第四条各工区在雨季到来之前要编制有专门的雨季施工方案和防洪度汛方案。施工中要疏通排水设施,保证河道畅通,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五条施工中,架子队应注意保护好防汛设施,不得损坏沿线排水系统,不因施工而削弱河流、堰塘、堤坝的抗洪能力,不因施工引起雨水冲刷路基或引起既有排水设施的淤塞,并注意疏通河道沟渠,不削减过水断面,确保水流畅通。
第六条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由调度立即通知各工区负责人、架子队队长、工地值班人员,迅速对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架子队队长,并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和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等做出判断,向工区经理汇报,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汇报。必要时上报下游地方政府。
第七条顾全大局,服从当地防汛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统一调配,发生险情时全力投入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