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3.术语与定义
4.职责
4.1各班组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日活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各班组必须开展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安全活动。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5.2 安全日活动内容:
5.2.1 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5.2.2 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5.2.3 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5.2.4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考试和技能竞赛。
5.2.5 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5.3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三有”,即: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5.4 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5.4.1 公司领导每季一次。
5.4.2 公司处室领导及厂领导每两月参加一次。
5.4.3 各厂处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5.4.4 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5.4.5 公司处室以上领导参加活动时间由公司质安环处安排,各厂处室以上领导由厂质安环处安排。
5.5认真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从严、从难、从实际出发,开展教帮式岗位练兵,并定期举行技能竞赛制度。
6.检查与考核
6.1班组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日活动记录表。
6.2不参加安全日活动的员工扣罚50--100元,并在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考核扣罚额度。
7.附录
7.1安全日活动记录表

经理助理职责 董事会秘书职责 辅导员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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