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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2024-04-19 阅读 3620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运营公司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安全生产的方针、任务、政策法规与管理体制;

运营公司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有关安全心理学的基础知识;

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基础知识;

有关防尘防毒的基础知识;

安全防护装置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规则;

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公司经教育结束后,应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部门。考试由运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1.2、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于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内容包括:

本部门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过程;

本部门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一般情况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本部门的典型事故案例;

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规守纪的重要性。

部门级教育结束后,才可以将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如果未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受新工人。

1.3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过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工作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地方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

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班组级教育结束后,要组织新工人讨论,提高他们队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同时还要组织他们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到工作岗位。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部门调岗还要进行部门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氯站操作工、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企业其它只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士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毛线作业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四、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部门后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采编:www.QiquhA.com.com

篇2:P矿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3: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外包施工队发生各类事故,根据《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入矿的员工必须接受矿、工区(车间)、队(组)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72小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三条承包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组织员工参加项目部每周两次的安全活动及安全学习。队(组)班前会上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使每个员工懂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自我防范,做到三不伤害;全年所属员工在岗安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四条调换工种人员必须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再经过队(组)安全教育,项目部记录在案后,才能上岗作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技术学习。

第五条离岗15天以上的员工必须经过项目部、队(组)的安全教育,方能安排工作。

第六条新入矿的员工上岗后,必须指定有经验的师傅带领,工作满四个月后,经跟踪考核合格才能独立工作。

第七条队(组)安全教育内容:

(1)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违章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

(3)安全、消防、环保装置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办法。

(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护知识。

第八条处罚

(1)项目部对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必须列为本单位职工教育计划的内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复岗、转岗等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情况登记台帐,并建立外包施工队班组建设台帐。此项工作公司将纳入安全管理综合量化评估考核的内容;

(2)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员工上岗的,一经查实,一次给予外包施工队500元/人•次,年内出现三次,不再允许其承包工程。

篇4:新进车间员工安全教育考试卷

车间新进员工安全教育考试卷

1.《安全生产法》由**主席于20**年签署第七十号令予以公布,自20**年()施行.

A、10月1日B、11月1日C、12月1日

2.《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B、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

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A、职工食堂B、员工宿舍C、职工俱乐部

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宣传标语B、安全宣教挂图C、安全警示标志

5.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安全生产教育B、技术培训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A、防暑用品B、防寒用品C、劳动防护用品

7.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自()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开始实施的。

A、20**年10月27日B、20**年10月27日

C、1992年4月3日

8.《工会法》是依据()制定的。

A、《劳动法》B、《宪法》C、《安全生产法》

9.在社会主交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上基本机制是()。

A、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

B、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开始实施。

A、2004年4月28日B、2005年1月1日C2004年5月1日

11.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

A、可以通行B、不可以通行C、警示

12.车辆发生故障后,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

A、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防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B、马上离开机动车到安全的地方

C、马上排除车辆故障,减少交通堵塞

13.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A、80B、140C、120

14.下列哪项属于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医疗待遇

A、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一切医疗费用

B、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用

C、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的70%报销

15.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

A6个月的职工本人工资B、6个月的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

C、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A、24~36个月B、36~48个月C、48~60个月

17.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

A、6个月B、12个月C、18个月

新进员工安全教育考试题

标准答案

1.B2.A3.B4.C5.C6.C7.C8.B9.C10.C11.C

12.A13.A14.B15.C16.C17.B

篇5:公司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5)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五)

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生产车间主任、安保部部长、车间班组长。

内容: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技术部、生产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企管部组织,技术部、生产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技术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企管部、技术部或生产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生产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