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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响炮清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024-04-20 阅读 9796

巷道响炮清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对施工范围10米以内糟朽折断的小板进行更换,对巷道漏粉地段先进行插背。严禁出现漏粉、顶空现象;检查巷道卡缆是否有崩卡现象,有问题处理好后再施工。

2.浮煤、软煤采用尖锹配合手镐装入矿车,手镐支不动及卧底量较大地段可布置炮眼。

3.响炮每次打眼不超过20个眼,长度不大于10米,每眼装药量不超过300g,眼深不小于600mm,眼距不小于600mm,封满炮泥且使用好水炮泥。

4.炮眼于底板角度45°-60°,炮眼距棚腿距离不小于500mm,其中最小抵抗线:煤500mm、岩石300mm。严禁在轨道及枕木下方打眼放炮,以防崩坏轨道。

5.放炮联线方式采用反向装药、串联连线,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响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放炮交换牌”制度。

6.响炮前必须将响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的电缆、管路、设备等使用木板或皮带遮挡严实、保护好。

7.响炮前必须做好截人工作,截人距离执行:煤眼:直巷75米,有一直角弯50米;矸子直巷200米,有一直角弯100米,拉上截人绳挂好警戒牌,人员在顶板支架完好地点靠帮躲避好。截人时必须去两人,一人回来报告截人情况,一人留在原地继续截人,待所有地段截人到位后方可响炮。

8.清卧攉煤由班长统一指挥,人员站在矿车两侧,装煤时矿车前后要打好车掩,防止矿车移动伤人。

9.煤(矸)装车时施工现场前后10米要挂好截人牌,现场有人员通过时,必须经施工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0.清卧出的小板、木料等杂物集中码放安全位置,不得随意装入矿车。

11.处理残爆、拒爆执行《煤炭安全规程》342条之规定.

12.打眼时钻杆要与钻眼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以防钻杆折断、夹钻或拐钻头。打眼时钻杆如果变形马上更换,严禁使用变形的钎子。

13.打眼过程中随时检查风水管路连接是否牢固,有无脱扣现象,防止甩鞭伤人。

14.打完眼后将打眼机具设备撤出放炮地点30米以外掩挡严实,防止放炮崩坏;班末放到支护安全、上顶无淋水的地点盘放好,禁止乱丢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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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交岔点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一、交岔点巷道开口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如果有恢复利用的老巷,必须制定巷修措施,返修后的巷道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二、开口处采用架棚、锚网、锚喷、砌喧等支护的巷道,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开口处交岔点或抬棚施工放大图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其施工方式应依具体条件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三、架棚巷道交岔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备料,其抬棚梁腿严禁以短料焊接,作业规程和现场施工图中,必须有抬棚、插梁规格,并应有交岔点或抬棚施工图。

四、凡施工交岔点或翻修抬棚,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体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报矿有关部门审批、经总工程师签字后,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并签字,未签字者不得参加施工。

五、施工交岔点或抬棚前,必须清理现场障碍物,并对作业地点的管线、电器及设备妥善保护,保证工作地点安全及退路畅通。

六、施工交岔点抬棚前,必须对抬棚作业点及其邻近的所有的支架进行维修加固,其加固方法及范围都要在措施中具体规定。

七、在施工交岔点或抬棚时,应给出主巷、分巷的中心和腰线,并按中心及腰线进行施工。抬棚插梁应按设计要求逐架施工,抬棚施工必须符合“高、暗、双”的要求,各插梁及抬梁下均应及时打好牢固的临时顶柱,摘掉开口侧原棚腿时防止片帮煤(矸)伤人。

八、砌墙、浇筑混凝土牛鼻子时,混凝土构筑体内应埋金属结构物进行加固,混凝土及砌体凝固期应在措施中规定,超过凝固期后方可摘掉临时顶柱,使抬棚承载。

九、在压力较大的大断面交岔点施工抬棚时,应对交岔点帮顶打金属锚杆或锚索等方法加固围岩,以确保施工安全、减轻抬棚压力。

十、抬棚处及开口5m内掘进施工,应坚持小循环放小炮方法爆破,其炮眼深度、装药量及一次起爆炮眼数等爆破参数应在措施中具体规定。放炮前应采用顶柱加固抬棚,使用前探梁、防倒器或其他方式使棚与开口处的棚子进行连锁,防止倒棚冒顶,棚子必须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并做到一次成巷。

篇3:裸体巷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在松软的煤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结合我矿实际,我矿的煤岩层结构比较坚硬稳定,大部分地段煤层顶板就属老压,结构比较好,不易垮落,我矿岩层巷道基本都布置在顶板岩层中,对于+778水平运输大巷支护,采取先掘进后支护的方式施工,即等掘进巷道到达指定位置后再进行锚喷支护,局部地段遇断层及地质变化带,采取架设临时支护和砌碹处理,为此特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一、管理安全生产人员必须跟班检查督促落实,队管安全生产人员跟班作业现场指挥,随时掌握煤岩层的地质变化情况,工作面附近必须配齐配足所需的支护材料,需要支护的地方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支护好,严禁空顶作业。

二、每班开始工作前和放炮前、后,每个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先检查后生产制度,做到应支护的地方没有支护好不准作业,敲帮问顶制度未落实不准作业,开始工作前,放炮后未检查不准作业,隐患不排除不准作业。

三、带班矿长及安全员要对各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状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同时随时要掌握巷道顶板活动规律及变化状况,做好监控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特别要把本班巷道顶板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使下一班人员能掌握巷道顶板安全状况,尽早做好应对工作。

以上措施望大家严格遵守,不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发现有违反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篇4:卧底铺设轨道浇筑排水沟及巷道底板硬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十六大巷整修期间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望各单位认真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整修内容:

十六大巷卧底铺设轨道、浇筑排水沟及巷道底板硬化。

二、轨道铺设时施工质量要求及标准:

1、轨道铺设时,枕木中-中间距1000mm,枕木、岔枕的材质、规格、符合要求。

2、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3、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落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4、直线段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5、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6、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要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7、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8、用钎子和锤拆除矸石掌钎人要戴防护手套,打锤人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和掌钎人站在一条线上,防止走锤伤人,打锤人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意外。

9.捣固道床或卧底(拉底)时,前后间隔距离不得少于2000mm。

10.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不准手握半把,以防压手。

11.砸道钉时,必须手心向上栽道钉,用锤轻轻稳牢,随后再加力钉进去,防止砸手或道钉崩起伤人。严禁在钢轨上或轨缝处调直道钉。

12.运送、装卸钢轨时应注意下列各项:

①运送钢轨时使用专用车或平板车、材料车。

②装卸钢轨时要由一个喊号,一头先起或一头先放。

③运送钢轨的专车不准乘人,并有专人前后监护。车速不得大于2m/s,严禁在曲线段落会车。

④在主要运输巷道人力推车运送钢轨时,必须事先与调度室联系,并在钢轨前50m外设专人探路,后面要有人手持红灯警诫。

13、使用电(气)焊进行长轨焊接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电(气)焊工的技术操作规程,焊接质量必须符合《煤矿窄轨道维修质量标准》。

14、手剧钢轨时,须将要剧的钢轨垫平、摆正,测量长度,并在剧口的侧面及顶面划线。钢轨必须剧断,不准用用锤砸断。

15、轨道钻孔前必须划好孔印,将卡子挂信轨底,手搬钻的两端顶紧,并与钢轨垂直。一只手搬钻柄,另一只手握螺母,使钻头均匀受力,快要钻透时要轻钻、慢钻,防止钻孔出口不整齐。上螺栓时不准用手指探测螺栓孔,不准用锤敲打鱼尾板和螺栓。

16、曲线弯道加工使用弯道器时,要高遵守下列规定:

(1)将加工的钢轨放平稳,轨底朝下。

(2)弯道器要放平、垫稳,并使两钩爪牢固地卡住钢轨。

(3)用绞杠或钎子拧紧丝杠,两人用力要均,不得用力过猛,并垫好保险杠,防止压手。

17、进行捣固时,工作人员的前脚应站在被捣固的轨枕上,脚尖不准伸出轨枕边缘,后脚站在两根轨枕中间,不准伸入轨底,捣固范围自钢轨中心向两侧200~250mm。多人捣固工作时,要统一行动,不准打飞镐,不准乱打道渣、轨枕和钢轨防止飞起石头伤人。

18、调整轨道方向时,要由一人指挥。拨道前应拨开轨枕端部和防爬木撑拨移方向一侧的道碴;拨曲线时,应先将曲线两端直线拨直,将弯曲线拨入曲线部分统一调整。

19、道岔工作结束后,必须试车、验道,并经班组长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撤离现场。

三、水沟浇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之规定进行施工。其水沟位置、尺寸参数、距轨道面高度、距轨道距离、支护材料、砌筑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沟位置:面向十六大巷迎头的左帮,水沟中心距轨道中心≥1100mm,水沟内侧距巷帮不小于150mm。

2、水沟尺寸参数:荒高度400mm,荒宽度600mm,浇筑厚度100mm,其净高度400mm,净宽度400mm。

3、水沟上沿与道渣面一平,不得高于道渣面。

4、浇筑材料:C20混凝土,水泥:砂子:石子=1:2:2。

5、砌筑质量:水沟拉线施工,与巷道掘进方向平行。

施工时注意事项

1、砌筑用的混凝土配合比要符合要求。混凝土要随伴随用,按混凝土配合比计量,拌合时间不得少于1.5min,混凝土如出现泌水现象,在砌筑前再次拌合,拌合好的混凝土要必须在3小时内使用完毕。

2、严格按要求的荒断面施工,基槽开挖时,用镐刨不动的要用风镐进行掘挖,自腰线至排水沟底面不低于1500mm,注意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防止造成意外伤害。

3、砌筑时要经常检查轴线、垂直度、相对平整度和与中线相对位置。

?4、排水沟上面要低于轨道面100mm,水沟必须卧够400mm深、600mm宽后,再进行浇筑。浇筑时,水泥、沙子、石子配比符合要求,并清底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匀。

5、施工排水沟要整体一条线,保证水流畅通,避免出现折弯。浇筑时要人工震动模具,防止水沟表面出现麻面。

四、巷道底板硬化时,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巷道底板硬化前,自腰线向下必须卧够1200mm,及时将卧出货物清理干净。

2、底板硬化后,要低于轨道面100mm,硬化厚度为100mm。

3、浇筑材料:C20混凝土,水泥:砂子:石子=1:2:2。

4、浇筑用的混凝土配合比要符合要求。混凝土要随伴随用,按混凝土配合比计量,拌合时间不得少于1.5min,混凝土如出现泌水现象,在浇筑前再次拌合,拌合好的混凝土要必须在3小时内使用完毕。

5、巷道底板浇筑后,要用工具抹平,24小时后及时洒水养护。

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本作业规程及本作业规程中涉及的所有有关条文(原文),并进行签字、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参与工程的施工。

2、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风、水、电、局扇等准备好,施工后路的各种管线吊挂、轨道质量、物料、安全设施、防尘设施以及工业卫生等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整理好,达到动态达标要求。否则不准开工。

3、每班开工前,必须派专人对迎头及施工后路的所有安全设施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保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隐患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开工牌板,才准开工。

4、施工前,生产技术科应提前给出开门位置,标定好中腰线,严格按线施工。

5、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及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一通三防"管理

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兼职人员留名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支架不得磨擦挤压风筒,风筒口距迎头不得大于5m,以保证迎头有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得超过3%。

3、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局部通风机不开时,要把人员撤至进风巷内,并在巷道门口位置设置"严禁人员入内"的警戒牌,迎头禁止爆破。自动停电时,要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4、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使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防火管理

1、井下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对擅自携带火种入井或隔爆电器失爆的应做出严肃处理。

2、可燃物和易燃物、炸药、雷管的保管使用及运输都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乱扔乱放。

3、经常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发现积聚立即处理。

防有毒有害气体

1、如遇有毒有害气体时,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人员必须由通风部门、安监部门和瓦斯检查员参加,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全部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和自救器。

3、瓦检员不得少于两名,两名瓦检员一前一后,同行时保持在不小于5m的距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检查。

4、瓦检员必须细致逐米检查巷道内的有害气体的浓度,若有超过《规程》规定,必须立即停止检查,快速退到安全位置,采取小风流、慢通风的方式稀释有害气体。同时瓦斯检查员应继续对有害气体进行测定,确保有害气体不超限。

5、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后,确定有害气体不超限,并报有关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恢复供电。

6、在恢复通风开启通风机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步供风,对有害气体进行排放。开启局部通风机前必须先检查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向掘进工作面供风。

7、有害气体排放完毕后,瓦检员必须再次检查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确定有害气体排净后,方可进入其他人员。

8、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时,风带要逐节向掘进工作面吊挂,严禁“一风吹”,避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集中涌出造成事故。

9、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上程序措施以及有关规定,若不按规定执行,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顶板管理

1、加固好靠近施工地点附近10m内的支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施工中,施工人员应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②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③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④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爆破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吹三遍哨子制"(吹第一遍哨子时所有人员撤至警戒线以外、吹第二遍哨子时爆破、吹第三遍哨子时解除警戒)、"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和"三人连锁"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本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毫秒爆破,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⑤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4、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16、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7、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8、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巷不少于100m,并有掩体,弯巷不得低于75m。

19、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0、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2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4、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5、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6、每次定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站岗距离直巷100m并有掩体,弯巷不得低于75m。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运输管理

?1、人力装载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熟悉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

2、装载工装载应佩戴手套,并且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情况。

3、装载中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

?4、装载工作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行(顶板不设支护的除外,)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装岩作业。在锚杆支护巷道中扒装每扒够一个支护排距,必须及时进行支护。

5、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

6、向矿车装矸(煤)时,不要装得太满,煤矸不得超出车帮及车上沿。

7、把钩信号工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

8、在运行车辆时,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9、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10、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11、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12、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3、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灵敏、可靠、完好、齐全,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14、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15、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严禁蹬车,摘挂钩。

16、斜巷车辆发生掉道时,严禁用小绞车硬拉复位,必须采取复轨设施和其它复轨措施就地复轨。复轨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人工拿道复轨时,矿车两侧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全。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5:巷道响炮清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对施工范围10米以内糟朽折断的小板进行更换,对巷道漏粉地段先进行插背。严禁出现漏粉、顶空现象;检查巷道卡缆是否有崩卡现象,有问题处理好后再施工。

2.浮煤、软煤采用尖锹配合手镐装入矿车,手镐支不动及卧底量较大地段可布置炮眼。

3.响炮每次打眼不超过20个眼,长度不大于10米,每眼装药量不超过300g,眼深不小于600mm,眼距不小于600mm,封满炮泥且使用好水炮泥。

4.炮眼于底板角度45°-60°,炮眼距棚腿距离不小于500mm,其中最小抵抗线:煤500mm、岩石300mm。严禁在轨道及枕木下方打眼放炮,以防崩坏轨道。

5.放炮联线方式采用反向装药、串联连线,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响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放炮交换牌”制度。

6.响炮前必须将响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的电缆、管路、设备等使用木板或皮带遮挡严实、保护好。

7.响炮前必须做好截人工作,截人距离执行:煤眼:直巷75米,有一直角弯50米;矸子直巷200米,有一直角弯100米,拉上截人绳挂好警戒牌,人员在顶板支架完好地点靠帮躲避好。截人时必须去两人,一人回来报告截人情况,一人留在原地继续截人,待所有地段截人到位后方可响炮。

8.清卧攉煤由班长统一指挥,人员站在矿车两侧,装煤时矿车前后要打好车掩,防止矿车移动伤人。

9.煤(矸)装车时施工现场前后10米要挂好截人牌,现场有人员通过时,必须经施工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0.清卧出的小板、木料等杂物集中码放安全位置,不得随意装入矿车。

11.处理残爆、拒爆执行《煤炭安全规程》342条之规定.

12.打眼时钻杆要与钻眼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以防钻杆折断、夹钻或拐钻头。打眼时钻杆如果变形马上更换,严禁使用变形的钎子。

13.打眼过程中随时检查风水管路连接是否牢固,有无脱扣现象,防止甩鞭伤人。

14.打完眼后将打眼机具设备撤出放炮地点30米以外掩挡严实,防止放炮崩坏;班末放到支护安全、上顶无淋水的地点盘放好,禁止乱丢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