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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低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2024-04-20 阅读 8551

检修低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1)、按照检修计划,准备好专用工具,计划好时间,跟班长维护组长联系好。

(2)、检修打开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周围有害气体情况。

(3)、打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开关电源,并锁死,设专人看管,谁停电谁送电,检修电气设备负荷侧时,如电动机接线盒,电源与负荷不同处一室的开关,必须把电源开关换向刀闸打到零位,并锁死,用试电笔验电并设专人看管。

(4)、检修结束后试运行确无问题后离开现场。

技术要求

(1)、各岗位工种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

(2)、正确把握工作面的溜头溜尾的推进度,适当调斜工作面,防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上窜或下滑。

(3)、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4)、要正确使用喷雾,严格控制好煤机速度和回收率,不得随意丢失顶底煤。

(5)、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7m,高度不低于1.8m,宽度符合要求,出口40m范围内无杂物,满足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

(6)、小井上口检修设备施工时,应在小井上口盖好安全可靠的盖板。投楼时先找清危矸、煤块、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系好安全绳,由上至下进行,漏煤眼严禁存煤,并设专人看管联系。

(7)、工作面使用液压支架时,油泵压力必须达到28Mpa,乳化液浓度要求3~5%。如工作面检修不使用液压支架,油泵压力可达25Mpa。

(8)、皮带运输机、工作面运输机道刮板输送机应设置过桥,其他处不准跨越。

(9)、任何岗位、工种都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回采作业规程》有关要求作业。

(10)、每架必须按装测压表,进行矿压观测。工作面支架、出口单体必须安排专人补液。

(11)、挪移泵站列车必须有专门的措施。

(12)、打煤厚取煤样,必须干打眼,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专人观察顶帮,三人协同作业。

(13)、两道找顶使用专用长把工具进行,两人站在安全地点协同作业,隐患不能排除及时汇报采取措施。

(14)、工作面两隅角拆卸锚杆螺帽,必须在支护完好的情况下进行,使用加力杆时,两人协同操作,防止打滑伤人。

31、工作面停面安全技术措施

(1)、因矿井生产系统检修,工作面被迫停产,工作面必须做好停面准备,将煤机停放在煤壁稳定的地点,控制工作面采高不得大于2.2m,两道出口不低于1.8m。

(2)、工作面支架必须超前移架,端面距为零,将刮板输送机开空。

(3)、在工作面两端头支架上下侧靠尾梁处各增设木垛一个,使用木垛料打结实正规。

(4)、工作面支架及两道出口棚单体初撑力符合要求。

(5)、每班设专人对工作面及两道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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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②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③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4)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5―8的规定。

表15―8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最小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KV距离/m

≤60.35

100.6

篇3: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员职责

编制汇总下列计划

1.编制主要电气设备检修间隔期和停车时间计划。

2.电气设备年、季、月度预修计划。

3.电气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4.电气设备年度大修理材料计划。

5.电气设备年度更新材料计划。

6.电气设备年度大修理备品配件计划。

7.编制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年、季、月度施工项目计划。

8.编制计划检修项目计划。

9.组织编制并审查电气技改项目年、季、月度施工计划。

建立健全下列有关统计台账

1.电气设备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2.电气设备年、季、月度计划外检修项目统计台账。

3.电气设备更新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4.电气设备监测及预防性试验统计台账。

5.电气设备年度大修理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6.技措项目(分计划内、计划外)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计划管理

1.与检修计划员协调,平衡好有关计划,并按时传送。

2.做好各项计划的交底工作。

3.参与年度停车大修理的准备及实施情况统计和总结工作。

4.负责公司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记录、试车记录、验收报告、事故报告等收集整理工作与及时归档。

5.检查落实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处理协调检修中出现的问题,参与主持主要电气设备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6.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缺图纸资料、材料、设备等),拒绝安排计划。

7.检查考核施工单位计划执行情况。

篇4: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篇5: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2职责2.1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2.2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3管理程序3.1一般规定3.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1.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3.1.3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3.1.4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3.1.5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3.1.6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3.1.7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3.1.8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3.1.9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3.1.10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3.1.11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3.2安全技术措施3.2.1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1.将设备断开电源;2.验电;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3.2.2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3.2.3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3.2.4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后,必须取下主开关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3.2.5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3.2.6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3.2.7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2人进行。3.2.8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3.2.9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3.2.10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3.2.11检修10米以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3.2.12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3.2.13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3.2.14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3.2.15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3.2.16对部分停电工作,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电压等级(千伏)3.3~6.610~3560~110220安全距离(米)0.350.61.533.2.17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3.2.18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安全组织措施3.3.1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3.3.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3.3.3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3.3.4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3.3.5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3.3.6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时,必须事先取得检修负责人同意,重新办理工作票。3.3.7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3.3.8负责安全监护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检修现场,若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3.3.9因工作需要分几组同时进行检修,而每组之间相互看不见时,每组必须设一个安全监护人。3.3.10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期间,监护人不在现场,检修人员不得提前进行工作。3.3.11检修间断后复工,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3.3.12工作票终结手续未办理前,任何人不得改变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因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必须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全体检修人员撤出现场,值班员拆除安全措施,测量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3.3.13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与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3.3.14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并得到有关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电气运行安全3.4.1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3.4.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3.4.3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3.4.4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3.4.5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3.5电气检修安全3.5.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3.5.2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3.5.3带电检修安全要求。1.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3.5.4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3.5.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3.5.6对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2.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3.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邻近电缆。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5.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3.5.7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3.5.8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3.5.9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3.5.10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3.5.11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3.5.12电缆在下列地点敷设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1.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2.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3.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3.6接地装置的规定:3.6.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3.6.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3.6.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3.6.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3.6.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3.6.6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的避雷针为4欧姆。3.6.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6.8静电接地: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小于30米。3.6.9防雷接地: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3.7监督考核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考核。4相关记录4.1电气工作票4.2安全检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