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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粉尘防护措施

2024-04-20 阅读 4374

施工现场粉尘防护措施

1、混凝土搅拌站,木加工、金属切削加工、锅炉房等产生粉尘的场所,必须装置除尘器或吸尘罩,将尘粒捕捉后送到储仓内或经过净化后排放,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2.施工和作业现场经常洒水,控制和减少灰尘飞扬;

3.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的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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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粉尘防护管理规定(2)

企业粉尘防护管理规定(二)

1、粉尘防护系指各类粉尘、肺组织的检查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尘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尘设备设施的要求、使用及维护,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检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合适有效的防尘口罩。

5、凡接触粉尘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粉尘作业。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工程控制,粉尘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的规定。超过限值的作业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粉尘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粉尘控制效果。

7、应对职工进行粉尘防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2)健康体检的目的和程序;

(3)粉尘实际检测结果及粉尘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防尘口罩的优缺点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过滤芯等。

8、应建立健全粉尘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粉尘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粉尘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粉尘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篇3: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制度

为了加强防尘措施的科学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

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3、清洁制度

每天上下班都要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器材配备

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

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

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安全检查

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9、劳动保护

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10、预案演练

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1、检测评价

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通过技术革新手段不断提高粉尘作业安全标准。

篇4:施工现场粉尘污染危害防护

粉尘污染是施工现场的主要污染,施工粉尘污染不仅是施工现场的主要污染,而且也是目前城市的主要污染。其中,水泥使用及其相关的总粉尘排放量占施工粉尘总量的35%,可以说水泥使用过程中的粉尘排放量是施工粉尘的主要污染来源。

粉尘分落尘和飘尘两类。落尘颗粒较大,粒径在10μm以上,能很快降落地面。飘尘颗粒小,粒径在10μm以下,长时间在空气中飘浮。建筑施工现场所形成的粉尘大多属于落尘,粒度在10μm~100μm,其中水泥粉尘的粒度就在100μm左右。

施工现场的粉尘污染物一般浓度较大,其侵入人体主要有3条途径:呼吸道吸入、消化道吞入、皮肤接触,其中呼吸道吸入对人体的危害最严重。建筑工人长期工作在粉尘污染物的环境下,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冠心病、动脉硬化、高血压等疾病,甚至癌症。

施工现场粉尘污染对人体危害严重,作为建筑工人,为减少或避免粉尘污染,在施工现场已有条件下,应提高认识,积极地采取一些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1)加强环保知识学习,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知识学习,充分认识到粉尘污染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性,增进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去污染别人,也不被别人制造的粉尘而污染。

2)改进施工工序或操作方法。作为一名专业工人,应熟练掌握所从事工种的施工要领,对易产生粉尘的工序进行改进或加强管理,确保不因自己的操作产生较多的粉尘,从而将粉尘的源头进行有效的控制。比如,作为工地的水泥装卸工人,应多人合作,轻拿轻放,可以减少水泥的飞扬;施工车辆司机可限速行驶;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不随意凌空抛撒造成粉尘。

3)正确佩戴合适的劳保用品。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它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作为建筑工人,应根据从事的工种和作业环境,正确佩戴合适的劳保用品,比如呼吸器、防尘口罩、护目镜等。对于防尘工具,避免“领而不用,不正确佩戴”现象。

防尘口罩

4)湿法处理。对于工人的作业环境、施工场地、堆放的散料进行洒水或雾化处理,减少粉尘的产生。

5)及时了解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按照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定期向职工公布。

作为一线的操作工人,应及时而且有权了解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当浓度超标时,有权作出停工的行为。对于长期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到医院体检,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篇5:粉尘防护管理规定规范

1、粉尘防护系指各类粉尘、肺组织的检查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尘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尘设备设施的要求、使用及维护,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检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合适有效的防尘口罩。

5、凡接触粉尘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粉尘作业。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工程控制,粉尘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的规定。超过限值的作业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粉尘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粉尘控制效果。

7、应对职工进行粉尘防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2)健康体检的目的和程序;

(3)粉尘实际检测结果及粉尘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防尘口罩的优缺点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过滤芯等。

8、应建立健全粉尘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粉尘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粉尘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粉尘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