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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4-20 阅读 2622

班组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实施"6S"活动,班组内的生产设备、工、器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定置定位、努力做到安全无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规定,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2)班组要组织全班人员认真辨识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控制方法;并登记造册;必须建立完整的“危险源”清单或“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个从业人员要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从业人员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班组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联系确认”、“操作牌(票)”以及“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6)新上岗从业人员(含新换工种人员)必须考核合格和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一个月;

(7)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8)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核实。根据已消除的“危险源”情况和新发现的“危险源”情况等,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或表),并使从业人员及时熟知。

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权利和义务)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3)有权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有权在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从业人员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7)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8)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二)从业人员的责任

四项义务:

(1)遵章守纪;

(2)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4)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按规定正确配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了解、熟悉操作工位存在的各种危险源、控制措施和应急响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影响安全生产的间题,随时提出改善周边不安全因素,努力使工作场所成为一个安全、舒畅的工作场所。

(4)认真学习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发生工伤要实事求是地向所属负责人和技安环保科反映情况。

(5)认真做好设备、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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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述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至于具体的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应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安全生产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因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这一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这样,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才能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把工作做好。建立、健全和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在生产部门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最核心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企业中,从最高领导阶层开始,到一般干部、技术人员,直至生产工人的职责范围,以便各负其责,从而促进企业通过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等手段,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在一个企业中,人人都享有管安全的权利,也有管安全的义务,真正达到既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又保证不出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企业的厂长(经理)必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到企业的生产计划、方案和规划中,并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同时监督和要求其他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担当第一安全责任人,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现代企业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现代化生产一方面是一项复杂的人机工程,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随着生产的发展,工艺、设备的变化而不断产生和变化,只有落实安全责任,才能解决好生产中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现代生产又有其广泛的社会性,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而完成一个生产任务又必须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因此,必须加强生产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规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成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不断涌现,且在经济体制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国家确立了“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以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重大问题有专门领导负责解决的局面基本形成。多年的安全管理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就能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在组织生产的同时,能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反之,企业安全工作就会因为职责不明、互相推诿而无法进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因此,要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使企业各方面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分担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和克服安全工作中的混乱、互相推诿、无人负责的现象,把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安全专职机构的作用,使各方面职责明确地共同搞好安全工作,这既是对安全工作的加强,又是对安全专职机构工作职责的明确,使业务工作走上正轨,克服工作忙乱不务正业的现象,更好地发挥企业安全专职机构作为领导在安全工作上的助手和安全生产的组织者的作用。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都有积极作用和好处。

篇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如前所述公司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是安全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的协调机构。

安全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可委托党委书记、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任副主任,各部门经理任委员。

其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公司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公司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安全部部兼办公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在公司安委会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委会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编制安委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及总结表彰活动;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定期向安委会主任汇报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工作会议,交流总结安全工作,起草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和决议;

(6)协助领导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评;

(7)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篇4: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公司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生产计划工作及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即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5)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篇5:生产调度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调度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编制季、月度生产计划,以及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认真贯彻、转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负责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每半月组织安全检查,并加强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组织好新进及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

(6)认真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

(7)参与或配合相关部门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8)检查“三规一法”的落实情况;

(9)审查车间“岗位操作法”的制定;

(10)定期参与对设备进行点检,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11)建立、健全生产部、车间、班组安全、防火组织;

(1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