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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班组安全奖惩机制制度

2024-04-20 阅读 9711

建立班组安全奖惩机制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实行班组安全生产大检查例行制度,每周五定为班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日。

2、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班组长组织,各生产骨干配合参加,检查时应根据现场变化或影响的因素和具体情况,确定所要检查的重点。

3、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做到:目的明确、突出重点、要求具体、效果显著,防止走马观花和漏查漏检,要求每次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提出解决办法,对于各类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应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一时未能整改好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每次安全大检查应做好原始记录和汇总工作,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对违章者采取“教”“罚”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提高认识,并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

6、实行安全员跟班巡回检查制度,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对所在作业面的自查和整改,做到隐患不过夜,隐患不消除不交班。

(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为调动班组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区队应对在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积极处理事故隐患、安全效果良好以及抢险救灾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每次奖励100---500元。

3、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采取荣誉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在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每次奖励100元。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或对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冒险作业人员,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每次罚款100---1000元,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安全生产奖惩要形成制度化,每半年一次进行考核评比,集中兑现奖惩,积极营造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出勤制度

1、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出勤规定正常轮休,不得旷工欠勤。每月出勤26天进行考核。

2、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请假休班,必须经区队同意,否则,按欠勤处理。特殊情况下不准休班,否则,一个事假扣10元。

3、班组长负责本班成员的请销假,未经班组长允许或批准,不准休班。每旷工一天扣20元,特殊情况下旷工一天扣50元。

4、对达不到出勤标准者本月无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一般违章不超过两次可享受区队规定的100元奖励,否则,取消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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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班组安全奖惩制度范本

1、班组安全奖惩制度是针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的制度,是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补充,目的在于实行安全否决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员工搞好安全生产。

2、奖励

对于在以下方面做贡献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程措施,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2)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3)主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力,对防止事故扩大做出贡献的;

(5)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的;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矿采纳应用的;

(8)在“师带徒”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奖励方式,可给予荣誉奖、物质奖,也可向上级申报奖励。

3、惩罚

对于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的员工要给予处罚:

(1)不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程措施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处理,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的;

(4)出现“三违”行为的。

惩罚方式,可采取批评教育、检讨和罚款,同时也要向上级申报惩罚。

4、挂钩

班组要把员工个人的先进、晋级、奖励等与其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挂起钩来,凡受到惩罚达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或造成事故的,不得评先进和发安全奖。

篇3:某煤矿班组安全奖惩机制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班组。

第三条组织结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班组建设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2、矿班子负责修定完善班组建设管理的有关考核奖励制度,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

3、矿班子组织定期检查指导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

4、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一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

5、矿班子对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行。

6、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

第五条奖励细则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程措施,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班组奖励2000元。

(2)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个人奖励500元,个人所在班组奖励800元。

(3)主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奖励200元,个人所在班组奖励500元;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力,对防止事故扩大做出贡献的个人奖励300元,个人所在班组奖励800元;

(5)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个人奖励500元,个人所在班组奖励1000元;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的个人奖励200元,个人所在班组奖励500元;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矿采纳应用的个人奖励200元,个人所在班组奖励500元;

奖励方式除了依据上诉细则给予现金奖励外,矿综合办还会制订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或锦旗给获奖个人或班组。

第六条惩罚细则

(1)不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程措施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个人扣罚800元,个人所在班组扣罚2000元;

(2)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处理,造成事故的个人扣罚500元,个人所在班组扣罚1500元;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的个人扣罚1000元,个人所在班组扣罚3000元;

(4)出现“三违”行为的个人扣罚100元/次,个人所在班组扣罚300元/次。

(5)凡因何种原因受过处罚的个人或者班组,取消其年度“安全标兵”、“优秀班组”等活动的评选资格

龙岩市**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

2014年3月21日

篇4:选矿厂班组安全检查奖惩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把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依据

1、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

3、季节性和临时性检查依据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时间及要求

1、每班员工岗位自查。

2、每班由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各岗位巡查。

3、做好检查登记。

4、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临时控制措施。

三、班组长检查内容

1、督促班组员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结合交接班组织班前检查确认;

3、对本班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组织班中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针对岗位检查出的隐患采取控制措施。

四、班组安全员检查内容

1、对班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工器具使用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班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每班不少于二次);

3、对隐患控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对员工联保互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班组员工自查内容

1、作业前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先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

2、作业中对设备运行状态、互保对象、联保对象的作业行为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控;

3、交班前对设备运行状态、工器具、安全防护器材完好情况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做好交接工作。

六、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

2、纠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积极提交安全合理化建议的且建议得到采纳的;

4、在上级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积极参加突发事故救援的有功人员;

6、在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中有创新的;

7、在安全生产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七、班组应对以下行为进行安全处罚

1、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

2、作业过程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3、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4、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5、其他违反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篇5:项目作业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项目部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等的各作业班组及有关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1.班组在施工中因违章作业造成重伤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的,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4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班组在施工中因违章作业造成轻伤事故的,处于200-500元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300元。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他人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4.班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不到100%的每次罚款100元。

5.现场施工不文明,未做到工完料尽落地清者,每次罚款100元,对随意浪费材料的处于所浪费材料两倍以上的罚款。

6.宿舍不整齐、不卫生者,每次罚款100元。

7.班组不开展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应有一份书面记录)。每次罚款100元。

8.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打赤脚,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的人员每人各罚100元;有戴安全帽无扣好带子与无佩戴工作卡每人各罚50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200元。

9.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300元,开机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关锁开关箱,罚开机人员500元,如发生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10.脚手架未设栏杆及剪刀撑的,每缺1延长米罚10元。

11.临时用电乱拉、乱搭者罚违章班组或机电班200-500元;班组手持电动工具不用移动式开关箱而用开关板代替者,罚使用班组300元,“一闸多机”罚违章班组300元。

12.班组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无证)就安排其上岗,罚安排人每人500元,自行私招乱雇者罚班组长每人次500元。

13.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按省、市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

14.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携带人100元。

15.工地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凡使用电炉、电炒锅、火炉罚款300元。

16.班组在施工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17.各班组人员应当尊纪守法,如有打架生事的,对有关当事人处于1000元罚款,(从当事人班组直接扣除)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另外对主要责任班组另行处于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