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高空坠落安全生产施工措施

  防高空坠落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新都区,东临大件路,北为新太路,总建筑面积为89332.58平方米,框剪结构。由四川隆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二、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新都区,东临大件路,北为新太路,总建筑面积为89332.58平方米,框剪结构。由四川隆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
二、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加装夜间警示行灯,行灯采用安全电压。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
①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 m 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 m 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18 m 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②原木杆上杆梢径不就小于70 m 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 m 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 m 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③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 m 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 m 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 m 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④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 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⑤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樯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 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 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 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 m时, 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 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0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10 m 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③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以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 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三、洞口作业防护措施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因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③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④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电梯井内每隔两层设置一道安全网。
2、洞口根据具本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②楼板面等外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③边长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步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④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为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⑥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桦有效承载力2倍荷载。
⑦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⑧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3m高的临时防护栏。
⑨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拼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四、攀登作业防护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秘需的直爬楼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 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楼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 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 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 m为宜。超过2 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 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2/20,并应控制在10 cm以内,L为绳的长度。
12、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 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 mm。
②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③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五、悬空作业防护措施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蓝、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埯的安全设施。
②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扣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③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进行。
②支设高度在3m上的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扣作。
③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来,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②绑所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③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②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②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 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 m。
③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8、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②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会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③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六、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①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③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②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③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④扣件和连接件的坚固程度;
⑤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前厅职责 副主任职责 副主席职责

副书记职责 副会长职责 副厂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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