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管理程序与责任制度

  保安部管理程序与责任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保安部管理程序与责任制度1.0目的:实行层级管理、层级负责的管理体制。2.0适用范围:保安部各级管理。3.0管理程序:3.1保安部的工作在管理处主任/经理的监督及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3....


保安管理程序与责任制度
1.0 目的:实行层级管理、层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0 适用范围:保安部各级管理。

3.0 管理程序:
3.1 保安部的工作在管理处主任/经理的监督及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3.2 保安部队长接到管理处主任/经理的指令,直接安排实施。
3.3 保安部队长直接指挥领班具体实施工作。
3.4 保安部领班必须配合队长按质按量及时完成工作指令。
3.5 保安部领班在队长的监督与指导下,实施对队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工作。
3.6 队员要积极努力地协助、配合、执行领班的指令,绝对服从管理。
3.7 执行任务后,及时把情况逐级向上汇报,队长可亲自了解监督任务完成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管理处主任/经理汇报及存档。

4.0责任制度:
4.1 每个班由领班负责安排队员工作,定人定岗。
4.2 每个队员负责自己岗位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其它的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因东西损坏不知道、或处理问题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当值队员负责。
4.3 有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及时上报者,责任由当值队员负责。
4.4 处理问题不当,隐瞒事实,责任由当值队员负责。
4.5 队员不遵守岗位纪律及不注意个人行为,若有人投诉,追究当值队员责任及当值领班责任。
4.6 不主动为业主提供服务,一经发现属实追究当值队员及领班责任。
4.7 在8小时上班期间岗位发生的事情,领班不向上级报告的,追究当值领班责任。
4.8 队员有问题及时上报,领班未跟进或不上报追究领班责任。
4.9 当值领班有问题上报队长,队长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追究队长责任。
4.10 队长有事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队长负责。

5.0 基本要求:
5.1监督落实日常工作部署,严要求、高标准、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达到逐级请示、逐级要求、逐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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