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公摊公示实施办法
一、概述
为了保证公共区域的水电费公摊公示公正、透明,提高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收费方式的信任和满意度,制定以下公共区域水电费公摊公示实施办法。
二、公示内容
1. 公示范围: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用。
2. 公示方式:采取公告栏、物业公司网站、社区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公示。
3. 公示内容:
a. 公共区域所使用的水电费用总额;
b. 每个业主应承担的水电费用金额;
c. 其他相关费用(如维护费、管理费等)的项目和金额;
d. 公示时间段。
三、计费周期
1. 计费周期:主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
2. 抄表方式:每个计费周期末,由物业公司专人对公共区域的水电表进行抄表。
3. 计费方式:根据公共区域的实际用水、用电情况,按照公式计算每个业主需承担的水电费用。
四、公示流程
1. 抄表和数据录入:
a. 物业公司每个计费周期末对公共区域水电表进行抄表,确保数据准确。
b. 抄表数据由专人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c. 确保抄表数据的备份和安全,以备查询和核对。
2. 数据处理和计费:
a. 根据抄表数据,按照公式计算每个业主需承担的水电费用。
b. 生成每个业主的水电费用单据,明确费用项目和金额。
c. 核对每个业主的水电费用单据,确保计费结果的正确性。
3. 公示公告制作:
a. 将计费结果进行公示,包括总费用、每户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b. 公示内容应以图表或表格形式展示,清晰明了。
c. 公示内容应包括公示时间、公告起止日期以及查询联系方式等。
4. 公示发布:
a. 将公示内容通过公告栏、物业公司网站以及社区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b. 确保公示内容能够被所有业主及时获取。
五、操作指南
1. 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一般为每个计费周期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
2. 公示时长: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确保业主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查询和核对。
3. 查询方式:提供业主查询和核对的渠道,可以是物业公司办公室、客服电话、微信群等。
4. 投诉处理:及时处理业主对公示结果的疑问和投诉,确保公示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六、处罚措施
对违反规定、擅自修改公示结果、伪造抄表数据,或未按时公示的员工将会受到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或解雇等。
七、评估
每次公示结束后,物业公司应对公示流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篇2:购物中心商场收缴公摊水电费说明
购物中心(商场)收缴公摊水电费说明
尊敬的广大商户:
ZZ中心收取公摊水电费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了,针对部分商户对公摊水电费内容、计算方法不明确,后勤部在此加以解释说明:
1、ZZ中心有两台1600KVA干式变压器。一开一备,主要带的负荷是商场,高层及B座,因B座、高层及购物中心商场分别有计量表,广大用户不必担心高层、B座的用电量会与商场用电混淆不清。
2、ZZ中心用电包括商户照明用电,公共走廊照明用电,公共应急照明用电,室外亮化和公共动力设备用电,其中公共动力设备用电包括ZZ中心直梯、扶梯、中央空调、防火卷帘、送排风、热风幕、污水泵等用电。公司考虑到商户的目前经营状态,室外亮化已由市政承担,何时由商户公摊,将另行通知。
3、由于变压器有电损,所以B座、高层及购物中心商场将按用电量的多少公摊电损,这样,商户的公摊电费目前有公共走廊照明用电、公共应急照明用电、公共动力设备用电和电损四项内容。
4、计量时间:地下至五层,每层都有公共走廊照明用电计量表,电业局由原来的每月10日抄总表,推迟到每月的17日,ZZ中心与供电局同步每月17日抄各层的分表,计算公摊电费的时间还是由每月的10号到下月的10号。
5、电费:电费单价=(本层公共照明+分摊电损)单价+公共应急用电单价+公共动力单价。
电费单价×商户产权面积=公摊电费。其中本层公共照明有表计量,电损按本层面积分摊,公共应急是全楼平均分摊,地下家居广场承担地下扶梯、直梯以外的动力,一至五层承担的公共动力按平均动力单价计算。
6、水费:(地下至四层用水量×每吨单价)÷地下至四层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公摊的水费系数,商户的产权面积×每平方米分摊的水费=商户当月的公摊水费。
7、五楼商户公共用水、用电皆有表计量,自身用电、用电也有电表、水表单独计量,且单独核算。
针对以上说明,商户可以拔打电话2***6(内线1**6)咨询,购物中心后勤部将给您作进一步的解释。
篇3:购物中心公摊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
购物中心公摊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
为了进一步保障业户、商铺使用人和ZZ中心物业管理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呼伦贝尔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满市光明热电公司取暖费缴费通知》及《ZZ中心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收费标准和说明
1、公摊水电费
公摊水费包括:卫生间用水、公共走廊通道用水、消防用水及室外绿化用水;
公摊电费包括:通道照明、应急照明、电损分摊、电梯、消防用电、热风幕、通排风等公共用电。
注:楼体亮化及路灯用电暂由市政承担。
2、物业费
物业费按1.50元/建筑平方米/月的价格收取,自2008年起按季度收费,如遇调整另行通知。例如:商铺建筑面积(即产权面积)为24.08平米,则每月物业费为:24.08×1.50元/平方米=36.12元。
二、针对长期不开门的房间
ZZ中心已正常运营2年多,对于业户或租赁经营者种种原因长期不开门的房间,ZZ中心在收取公摊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方面不再给予减免,超过收费期限,按日千分之二收取滞纳金。
三、满市光明热电公司已下发20**年―20**年度取暖费缴费通知,截止日期为20**年12月30日,ZZ中心后勤部代收此项费用,逾期不缴纳者,供热企业将按约定收取滞纳金。
四、ZZ中心收费期限
公摊水费:每月25日――月末为收费期;物业费:上一季度末的25日--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25日;取暖费:每年9月25日―-当年的11月30日。
五、交费地点:ZZ中心五楼办公区后勤部;
六、ZZ中心后勤部服务电话:***6(内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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