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行政电话接听制度工作制度

  物业行政电话接听制度工作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电话接听制度18电话接听制度18.1接听电话18.1.1铃响三声以内,必须接听电话。18.1.2拿起电话,应清晰报到:您好,XX管理处,有什么可以帮到您18.1.3认真倾听对方...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电话接听制度

18电话接听制度

18.1接听电话

18.1.1铃响三声以内,必须接听电话。

18.1.2拿起电话,应清晰报到:"您好,XX管理处,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18.1.3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若需传呼他人,应请对方稍候,然后轻轻搁下电话,去传呼他人;如对方有公事相告或相求时,应将对方要求逐条记录在《工作日记》内,并尽量详细回答。

18.1.4通话完毕,应说:"谢谢,再见!"语气平和,并在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18.1.5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好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广州话"。

18.1.6中途若遇急事需暂时中断与对方通话时,应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表示感谢,恢复与对方通话时,切勿忘记向对方致歉。

18.1.7接听电话时,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对方听不太清楚。

18.2拨打电话

18.2.1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如:"您好",并作自我介绍。

18.2.2使用敬语,将要找的通话人姓名及要做的事交待清楚。

18.2.3通话完毕时,应说:"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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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制度 交通制度 产业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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