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防辐射安全
1.各涉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和环评,通过环评和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并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单位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个人计量检测数据、健康体检结果参加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定期审查。
3.辐射工作场所必须安装防盗、防火、防泄漏设施,保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必须放置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信号。
4.各涉源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实验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相关实验室应经常性检查辐射表面污染状况,并做好记录。检测记录要妥善保存,接受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5.购买放射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应首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保卫处备案同意后,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准购证”,方能委托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6.各涉源单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领用和消耗的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实验过程必须小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www.qiquHa.com.com 制度大全篇2: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 患发热性疾病;
(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 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篇3:实验室危险品和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和安全管理规定
01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
1.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储存室内,设专人保管;容器或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识。
2.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灭火等安全措施。
3.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必须定期检查。
4.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的仓库,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应配有灭火设施。
5.使用危险物品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6.剧毒试剂称量及使用,应有两人以上在场,严格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
7.菌种、毒株由微生物室专人保管和使用。
8.仪器设备要远离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9.使用尖锐器具必须遵守作业指导书规程,注意安全。
02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
3.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
5.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6.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7.电炉、煤气炉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8.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
9.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10.作好消毒隔离工作,注意自身防护,防止传染病发生。
11.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外协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实习和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
12.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科主任、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医院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13.对于一贯遵纪守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转危为安者;发生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4:实验室样品管理十大问题
实验室样品管理十大问题
1.样品编号混乱,无统一唯一性编号,易混淆;
2.收样时无进样品状态描述和风险评价,出现结果异常无法追溯;
3.样品没有流转卡,样品责任不明确;
4.样品无待检、在检、己检和留样状态标识,有漏检和重检的可能;
5.样品和留样无分类贮存和监控,存在交叉污染和霉变风险;
6.检毕样品回收和处置不规范,技术负责人责任不到位;
7.样品室与办公室混用,有安全风险;
8.样品处理室与检测室混用,有交叉污染风险;
9.样品贮存无环境监控记录,有样品损毁风险;
10.样品采集过程中代表性不强,抽样记录不祥,影响检测结果。
篇5:医学实验室(检验科)设备报废基本准则
医学实验室(检验科)设备报废基本准则
临床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的核心任务应该是使设备“能够达到规定的性能标准,并且符合相关检验所要求的规格”,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实验室设备能够正常、有效运行,其性能符合相关检验的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和可靠。临床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涉及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包括设备的采购计划编制与选购、设备安装与验收、设备标识、设备档案、设备的检定/校准、设备的使用、设备维修和保养、设备报废等内容。
设备经数年使用后其性能指标不能达到临床实验室质量要求,或维修后仍然不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标准或仍不能正常使用时,临床实验室需对该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一、设备报废流程要求
设备报废应按临床实验室设备报废管理流程办理设备报废手续、更新设备档案信息,按国家或医院规定处理设备,搬离临床实验室。
二、设备无害化处理
报废设备应进行以下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搬离临床实验室。
1.危险品和感染性物品的去除:
所有危险或感染性物质的容器必须从报废设备上去除,危险或感染性废物需要处置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2.设备去污染处理:
设备报废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去污染处理,以免在报废设备运输或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员存在潜在危害。设备去污染最好按照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也可以根据设备以前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污染严重性进行评估,然后采用相应去污染措施。经去污染处理的设备可以挂上“已经去污染处理”的标签。
3.保密信息的去除:
保留有患者信息或其他机密信息的设备,应将该信息转移到另一种介质进行存储。然后对报废设备内信息进行删除,并确认信息删除有效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