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记录管理程序

检验科记录管理程序

  检验科记录管理程序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确保记录的真实、完整、有效,为质量体系的有效运作和检测工作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产生的所有记录管理的全过程。

  3职责

  3.1各部门完成相关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和归档前管理。

  3.2档案管理员负责记录的归档、保存管理。

  3.3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质量记录、技术记录格式的审核。

  3.4科主任负责所有记录格式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记录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a)检验申请表;

  b)检验结果和报告;

  c)仪器打出的结果;

  d)检验程序;

  e)实验室工作记录薄/记录单;

  f)查阅记录;

  g)校准函数和换算因子;

  h)质量控制记录;

  i)投诉及所采取的措施;

  j)内部及外部审核记录;

  k)外部质量评审记录/实验室之间的对比;

  l)质量改进记录;

  m)仪器维护记录,包括内部和外部的校准记录;

  n)批次记录文档,供应品的证书,包装嵌入物;

  o)差错/事故记录及应对措施;

  p)人员培训及能力记录。

  4.2记录要求

  4.2.1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文字通顺、条理清楚,技术术语使用准确。并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填写,须用钢笔或签字笔进行填写。

  4.2.2记录不得涂改,如需改动,只能在改动处进行划改,不能使原字迹模糊或消失,且原记录人需在改动处签字。

  4.2.3记录表格上的签名栏经相关权责人员签署后方为有效,表格中若有不适用栏应予以划线。

  4.2.4检验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项目,如人员、设备、方法、环境等,根据这些信息可再现检验过程。填写时要求不漏项、不错项、并严格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2.5原始记录或报告中的数据处理方法按《数据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4.2.6检验原始记录应在检验现场或检验过程中,逐项进行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应至少有一名检验人员签字。

  4.3记录的归档和调阅

  4.3.1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检验科所有记录资料实行统一管理,记录应分类存放在文件柜中,防止丢失、损坏或变质,并在档案上注明标识以便查阅,同时应做好记录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3.2记录只能由与工作有关的人员调阅,调阅人需填写《文件、资料和记录调阅申请表》。涉及到机密信息的记录或资料按《保护机密信息程序》执行。

  4.3.3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若确需借阅,经科主任批准后,由文控员提供复印件,并办理借阅手续。

  4.3.4采用电子媒介形式保存的记录(如软盘),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并及时备份,避免储存内容丢失。

  4.4记录的保存期限

  4.4.1依据记录的重要性和国家、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确定记录的保存期限。

  4.4.2由本检验科保存的记录资料,应由文控员编制成《记录保存期限一览表》,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保存部门、归档周期,交科主任批准执行。各部门按归档周期整理好相应记录,填写《档案资料交接记录》交档案管理员签收。

  4.5记录的销毁

  档案管理员每年年底对记录资料进行清理,并对保存期到了的记录予以整理,经科主任批准后销毁。

  5支持性文件

  5.1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5.2数据控制程序

  6记录表格

  6.1记录保存期限一览表ABCD-2-15/01

  6.2 文件、资料和记录调阅申请表 ABCD-2-15/02

  6.3 档案资料交接记录 ABCD-2-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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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检验科公正性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检验科公正性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被检查部门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

 

1. 检验科主任应为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提供不受内、外部不正当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压力和影响的环境。

2. 本检验科人员必须以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和数据结果的公正性为已任,检验工作不得受任何行政和外界干预。

3. 检验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本检验科《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4. 检验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单位及个人泄露检验结果。

5. 本检验科人员不得参与有损公正性的活动。

6. 外单位委托检验时,应送交委托检验申请单,先与综合组收样人员联系,通知实验组负责人,由其安排检验。检验人员不得自行直接对外接受样品分析,送检单位也不得指定专人检验。

7. 所有检验记录、报告按规定存档和发送。

8. 检验科对所有委托方提供同样质量的检验服务。

9. 组织机构设置上,设立样品收样员,负责样品的接收、编码、分发。

10. 检验人员必须有上岗资格,以保证数据公正、可靠。

11. 要对原始采样、分析记录、检验报告进行质量控制,发报告时进行审核,保证输出数据的准确、可靠。

 

 

 

 

 

 

 

 

 

 

 

 

 

综合组负责人:

日 期 :

 

 

 

 

 

 

 

 

检验科主任: 日期:

  注:综合组负责人不定期对公正性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篇3:检验科记录管理程序

  检验科记录管理程序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确保记录的真实、完整、有效,为质量体系的有效运作和检测工作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产生的所有记录管理的全过程。

  3职责

  3.1各部门完成相关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和归档前管理。

  3.2档案管理员负责记录的归档、保存管理。

  3.3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质量记录、技术记录格式的审核。

  3.4科主任负责所有记录格式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记录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a)检验申请表;

  b)检验结果和报告;

  c)仪器打出的结果;

  d)检验程序;

  e)实验室工作记录薄/记录单;

  f)查阅记录;

  g)校准函数和换算因子;

  h)质量控制记录;

  i)投诉及所采取的措施;

  j)内部及外部审核记录;

  k)外部质量评审记录/实验室之间的对比;

  l)质量改进记录;

  m)仪器维护记录,包括内部和外部的校准记录;

  n)批次记录文档,供应品的证书,包装嵌入物;

  o)差错/事故记录及应对措施;

  p)人员培训及能力记录。

  4.2记录要求

  4.2.1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文字通顺、条理清楚,技术术语使用准确。并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填写,须用钢笔或签字笔进行填写。

  4.2.2记录不得涂改,如需改动,只能在改动处进行划改,不能使原字迹模糊或消失,且原记录人需在改动处签字。

  4.2.3记录表格上的签名栏经相关权责人员签署后方为有效,表格中若有不适用栏应予以划线。

  4.2.4检验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项目,如人员、设备、方法、环境等,根据这些信息可再现检验过程。填写时要求不漏项、不错项、并严格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2.5原始记录或报告中的数据处理方法按《数据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4.2.6检验原始记录应在检验现场或检验过程中,逐项进行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应至少有一名检验人员签字。

  4.3记录的归档和调阅

  4.3.1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检验科所有记录资料实行统一管理,记录应分类存放在文件柜中,防止丢失、损坏或变质,并在档案上注明标识以便查阅,同时应做好记录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3.2记录只能由与工作有关的人员调阅,调阅人需填写《文件、资料和记录调阅申请表》。涉及到机密信息的记录或资料按《保护机密信息程序》执行。

  4.3.3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若确需借阅,经科主任批准后,由文控员提供复印件,并办理借阅手续。

  4.3.4采用电子媒介形式保存的记录(如软盘),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并及时备份,避免储存内容丢失。

  4.4记录的保存期限

  4.4.1依据记录的重要性和国家、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确定记录的保存期限。

  4.4.2由本检验科保存的记录资料,应由文控员编制成《记录保存期限一览表》,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保存部门、归档周期,交科主任批准执行。各部门按归档周期整理好相应记录,填写《档案资料交接记录》交档案管理员签收。

  4.5记录的销毁

  档案管理员每年年底对记录资料进行清理,并对保存期到了的记录予以整理,经科主任批准后销毁。

  5支持性文件

  5.1检验报告管理程序

  5.2数据控制程序

  6记录表格

  6.1记录保存期限一览表ABCD-2-15/01

  6.2文件、资料和记录调阅申请表ABCD-2-15/02

  6.3档案资料交接记录ABCD-2-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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