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一、生物安全事故分类
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一般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当发生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危害和人员伤害需要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更多相关部门配合与援助时,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原则,成立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负责组织实验室突发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实验室主任
成员:生物安全负责人及各专业组组长或经授权人员。
应急小组各成员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应急小组组长: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总协调指挥,同时为事件责任报告人,负责事件的上报。
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应急小组内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
专业组组长或经授权人员:负责应急及后期处置工作,包括及时向应急小组组长通报情况。
应急物资储备:急救箱、灭火器、全套防护服、罩式防毒面具、消毒设备、担架、逃生工具、警示器材和警告标示。
预防及管理
积极的预防和严格的管理是减少突发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损失的根本途径。
积极的预防
积极做好实验室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要求实验室人员工作前应仔细阅读安全手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已经接受培训、阅读并理解安全手册,保证全体人员接受过急救培训和紧急医学处理措施,工作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进行接种免疫。对应急装备检查是否正常,对生物危险物质漏出的控制程度的检查,对实验设备定期去污染和维护,对废弃物进行灭菌处理处置。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
严格的管理
强调安全行为,良好的内务行为,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关注医体系留言转发本文赠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模板一套。
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
发生特大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通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反应程序
1.特大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同时向相应主管部门做首次报告。
2.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事故的调查和评估,按实际情况及自己工作职责进行应急处置。对潜在重大生物危害性气溶胶的释出(在生物安全柜以外),为迅速减少污染浓度,在保证规定的负压值条件下,增加换气次数。现场人员要对污染空间进行消毒。在消毒后,所有现场人员立即有序撤离相关污染区域,进行体表消毒和淋浴,封闭实验室。任何现场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和隔离观察,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治疗措施。为了让气溶胶被排走和较大的粒子沉降,至少1小时内不能有人进入房间。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空调排风系统,需要推迟24小时后进入。同时应当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封闭24小时后,按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3.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件当事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应写出事故经过和危险评价报告呈应急小组组长,并记录归档;任何现场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和隔离观察,并采取有适当的预防治疗措施,应急小组立即与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应急小组组长在此过程中向卫生主管部门做进程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同时对首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五、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对事故点的场所、废弃物、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对生物样品迅速销毁;组织专家查清原由;对周围一定距离范围内的植物、动物、土壤和水环境进行监控,直至解除封锁。对于人畜共患的生物样品,应对事故涉及的当事人群进行强制隔离观察。对于实验作类似处理。
六、调查总结
1.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做出书面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做好防范工作。
2.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急小组组长向安全管理组做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篇2:五一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反应迅速,处置得力,及时有效地把危害范围控制在最小化,保证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和《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设在我院内涉及人体健康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露事件。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实验室活动中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自然的或恐怖袭击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当第三条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启动本院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z市人民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指挥工作,当院内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时,负责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应急事项。
第六条z市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设立与运行的生物安全评估和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实验室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职责。
第三章预防预警报告
第七条预防
(一)认真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安徽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审批或备案登记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必须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严格执行。
(三)病原微生物保藏机构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做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制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安全防范,防止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恐怖事件。
第八条预警
(一)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
(三)定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报告并立即整改。
第九条报告
(一)实验室如发现在实验室操作菌毒种运送储存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或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病原微生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或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并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二)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恐怖事件时,实验室要立即向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向上级行政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当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时,实验室应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迅速判断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控制病原菌微生物扩散,尽可能将事件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不断完善实验技术操作堆积和技术规范,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第十二条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业务人员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演练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管理办法》及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秘书:检验科科长
成员:检验科副科长,院感科、保健科、总务科、设备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二)成立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护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三)成立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医疗应急工作队:
队长: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总务科、设备科科长长及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相关人员
第二条: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
(一)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区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县卫生局及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收集、汇总、分析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向卫生局及各相关部门汇报,交流信息。
(三)领导与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临床救治,实验室管理,现场控制。
(四)负责组织发生实验室生物事故处理时所需的人员、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物质到位。
(五)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医院实验室生物事故医疗救护的日常工作。
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二)必要时参加市、区的统一调动。
工作队职责:
(一)负责医院实验室生物事故的现场处置,配合诊治全过程的物质保障。
(二)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提供医疗救护、现场人员疏散,现场处置、现场保护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统一调遣。
第三条:现场处置
(一)医院在接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报告或卫生局通知后,立即组派应急救护队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采取防护措施,开展现场急救。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急救医疗队,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三)现场急救以组为单位进行,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确保受伤者所在环境安全,作好救护人员及伤病人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四)现场急救针对危险生物品种类和受害人伤害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绿、红、黄、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人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五)现场急救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要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六)现场急救工作队服从医院领导小组或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
第四条:报告程序
当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立即组织医疗救援和现场处置,启动该预案。医务科与相关科室主任共同调查事故情况,立即口头或书面报告院领导、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