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到)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2、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批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混乱,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2、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3、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4、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实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6、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8、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3-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3-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4、早退

  4-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5、请假

  5-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

  (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3、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4、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5、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6、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7、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8、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9、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提供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10、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提供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11、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情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5、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6、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7、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8、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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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厂规章制度范文

工厂规章制度

为搞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组织、树立经管制度、提升企业文化,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

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

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

立制人批准人日期2008年1月1号.z公司行政部.

篇3:工厂规章制度(范例)

工厂规章制度

为搞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组织、树立经管制度、提升企业文化,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立制人批准人日期****年1月1号****公司行政部其他的相关管理制度推荐:质量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范本消防安全制度

篇4:某工厂规章制度

1.现场8S脏乱差,当班领班给予罚款30元/次,责任人50元/次

2.每周二、五早会未到者,罚款30元/次,迟到罚款10元/次,站立姿势要端正、手放背后

3.上班时间打闹、大声喧哗、说笑、窜岗、聊天、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次

4.人离开工作(机)台未将凳子归位者,工作台上未摆放整齐者,罚款20元/次

5.上班时间玩手机、听音乐者,罚款100元/次

6.上班时间不服从安排者,罚款100元

7.未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记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8.拖完地未清洗拖把,未将水倒掉者,罚款20元/次

9.交接班时产品状态交接不清楚的,品质信息未交接清楚,当班领班罚款30元/次

10.乱扔产品导致数据错误给予警告处分,罚款300元/次

11.产品状态标识不清或不按标识乱放产品者,罚款30元/次

12.报表弄虚作假者,罚款3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13.不得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违者罚款50元/次

14.当班检验发现不良未及时反馈处理导致生产延误,罚款50元/次

15.被后所在车间未带离岗证者,罚款30元。

16.蓄意段投诉不良超标,罚款5~50元/次

17.离开自己破坏公司财产,警告处分,罚款300元/次

18.穿便鞋进入工作区,罚款50元/次

19.未正确着装、佩戴名签,罚款50元/次

20.任何物品不可在地面拖行,违者罚款50元/次

21.男士不准留长发、染发、戴耳钉、纹身,否则不准进入车间

22.不得穿高于膝盖的短裙、短裤进入车间,违者罚款50元/次

23.饮料、食品不准带入车间,违者罚款50元/次

24.公司任何物品不得带出厂区,违者警告处分,罚款300元,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25.不准随意乱涂乱写乱贴乱扔垃圾,违者罚款50元/次

26.厂区严禁抽烟,违者罚款300元

27.公司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开除处分,并罚款500元

28.上班时间打瞌睡罚款50元/次,睡觉警告处分,罚款300元/次

29.上班时间打游戏、看电影,警告处分,罚款300元/次

30.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罚款30元/次

31.人离扇停,人走灯灭,关闭空调,违者罚款30元/次

32.私自更改工艺条件,机台参数,胶水油墨配方,警告处分,罚款300元/次

33.委托或代替他人刷卡,警告处分,罚款300元/次

34.未到下班时间时不得提前收工等待下班,违者罚款50元/次

35.产品未能及时送出,导致欠货,罚款100元/次

36.将公司物品或财产(如套壳)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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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G工厂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今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大趋势面前,为了提高厂里效益和保护工人的利益,制定一下规定:

1.个人利益小于厂里利益,厂里利益小于国家利益。诚信守法,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

2.在不要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厂里所有人应听从王志宏同志一切安排,不听从者看情节轻重按厂规处理.

3.在上班期间厂里出现任何紧急情况厂长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如不汇报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有厂长负责.

根据总经理张保刚副总经理张长春和我国劳动法共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我厂员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厂长职责: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应该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及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如果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爱护厂里模具,如果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未尽事宜,另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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