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介休市

  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介休市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师生员工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山西省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及事权划分

(一)本预案重大安全事故指: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伤8人以上,或一次经济损失10000元人民币以上,100000元以下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特大安全事故指: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含5人)或一次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在运输、使用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集体活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在介休市行政区划内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事权划分

各地方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后,应急救援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参与指导协调;企业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企业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指导协调。

二、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为了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协调和指导,市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闫伯永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德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炳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敦浩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清亮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张国富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成 员:由办公室主任、政教科、教育股、教研室、人事股、计财股、成职教股和勤工股股长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及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负责报告事故、灾害及应急救援情况。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布。

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德灿(兼)

副 主 任:梁 智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何海鹰 市教育局政教科副科长

冀有泊 市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调领导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或灾害情况;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协调、指导事故或灾害单位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教科。

根据事故情况和现场需要,在政府部门领导和指挥下,依托机关部门设立若干组。由领导组各副组长负责,抽调分管科室人员,根据各组分工,及时、快速,有效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处理组:刘敦浩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或灾害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

2、专业抢救组:张德灿负责。主要是对事故或灾害进行现场救治,如灭火、打捞、关闭有毒有害气源或泄露源等。

3、警戒维护组:张德灿负责。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或灾害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张国富负责。开设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

5、后勤保障组:张国富负责。负责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物资装备供应,协调处理伤、病员的救援工作。

6、善后处理组:张炳义负责。负责对死亡、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7、交通运输组:刘清亮负责。运送物资、装备等。

8、机动组:刘清亮负责。临时确定、调动、使用。

三、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妥善保护好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人群、疏导交通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体的,要做出标志,绘制好事故现场图。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发生事故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 应急反应

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地震灾害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领导组及办公室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五、其它事项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中,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事故瞒报、谎报和延误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奖励。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省、晋中市的有关规定进行。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各市直厂矿学校都要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机构和队伍,并保证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

质管部制度 质量制度 贸易制度

贸易部制度 费用制度 资产制度

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介休市】链接地址:http://www.qiquha.com/html/201707/176051.html,由制度大全网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分享或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