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党支部党员考核评选优秀共产党员规定

  中学党支部党员考核评选优秀共产党员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中学党支部关于党员考核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我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

中学党支部关于党员考核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我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扎实推进创建全市先进中学的步伐,根据校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与评选范围及人数

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党员。名额一般1-2名。

二、党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素质(26分)

1、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12分,缺席1次扣1分;

2、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2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

4、按要求认真制订学年计划与撰写年度总结:4分;

5、撰写一篇以上政治理论学习体会:2分;

6、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青年教师或学生结对:2分;

7、帮扶1-2名困难生或贫困生:1分。

(二)业务能力(22分)

1、具有胜任循环教学的专业水平:8分;

2、每学年上一节示范课或研究课:4分;

3、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时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参与各种级别的课题研究:5分;

4、教育教学效果良好:5分。

(学校管理者应以管理的业务能力考核为主,对50岁以上的党员不要求上示范课或研究课)

(三)遵纪守法(26分)

1、遵守学校各项劳动纪律:5分;

2、无投诉、无教育事故发生:5分;

3、无体罚或变相体罚言行:5分;

4、为人师表,行为示范,文明执教,廉洁从教:5分;

5、带头执行公民道德规范和师德自律规定:6分。

(四)工作实绩(26分)

1、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情况下)有所提高:6分;

2、在校工作,无特殊原因,满工作量:6分;

3、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创一流业绩:6分;

4、工作对象评价的满意率在80%以上:8分,满意率在70%-79%:6分,满意率在60%-69%:4分。

五)争先创优

1、优秀教育论文多媒体课件在省、市获奖或发表,分别加6、4分;

2、被评为省、市、学校先进分别加6、4、2分;

3、课题或上课分别获省、市、学校奖分别加6、4、2分;

4、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获奖分别给予适当的加分。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

三、考核与评选程序及办法

党员的考核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通过自评、群众评、组织考察,党支部审批的程序进行。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在党小组全体党员中充分酝酿、评议,按照所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人选后报学校党支部。经支部商量确定后的推荐人选填写《兰陵中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最后由学校在每年的教师节汇同其它各类奖项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年级组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对广大共产党员进行一次“创先争优”教育,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推动我校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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