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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园网管理机构职责

2024-07-15 阅读 8691

校园网管理机构职责

我院的校园网管理机构设在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是独立建制的学校二级单位,下设计算机教研室、校园网运维室和实验室。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5人。具体负责学院网络运行维护工作的部门是校园网运维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优质服务。

二、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学院校园网的规划、运行、管理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四、负责校园网的运行,维护,开发,管理工作及用户的上网工作。

五、负责校园网的技术支持和上网人员培训。

六、负责校园网对外服务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部分计算机网络课程的教学、实验任务。

八、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策划并制作校园网页,定期进行改版工作。

十、维护本校网页的正常运行,保证网页内容的更新和逐步完善,提供及时的校内信息,为校内外服务。

十一、帮助各院系及单位建设好本单位的网站,加入到校园网,丰富校园网的内容,并为他们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十二、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篇2:某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和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部门级资源的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各部门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7.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删除。

8.校园网各部门管理机构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9.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园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盗用他人账号;

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篇3:大学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随着Internet的普及与发展,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犯罪形态的一种重要形式,针对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形式为网络攻击与系统侵入、境内外犯罪分子撰写或转贴的*言论及淫秽图像为代表的非法有害信息。

我校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和中国教育网CERNET的国家骨干节点,通过Internet与对外联系密切,信息流量大、网络访问速度快,各方面的情况备受国内外的关注,一旦在校园网上出现网络安全事件或有害信息,将会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甚至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将影响学校的发展。为及时处置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作用的正常发挥,特制定本预案。

一、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校园网内网站主页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校园网内网络应用服务器(教务系统、财务系统、办公系统等等)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1、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党办、校办、公安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化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处、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网络中心等有关负责人担任,具体承办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调查取证、应急处理和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指挥部电话:8364701、8364702

3、领导机构

总指挥:赵明顺(学校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于修平(学校副校长)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周洁

办公室副主任:任若强、韩明涛、张宇、王海洋

办公室成员:史永志、夏晓红、王君松、柴乔林、葛连升

4、工作机构

网络监控组:由公安处负责,具体负责人张林、卢卫国,学生工作部、网络中心及有关网站建设单位参与。网络监控的日常工作主要由公安处负责,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网络监控工作由公安处、网络中心、学生工作部共同负责,协同工作。

技术侦查组:由公安处牵头,负责人卢卫国、开朗,并协调公安机关,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进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公安处和网络中心协同工作。

宣传外联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人张青、孟建华,承担网站建设及网站栏目的登记审批、备案工作,监督网站建设和管理,及网络安全宣传等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承担对外宣传和外联工作。

应急响应组:由网络中心负责,负责人孟令君、高国强,负责对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紧急处置等工作,及时断开连接、指导采取有关保护措施等。

三、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

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技术侦查组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指挥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人、报告时间等。

宣传外联组负责事件的宣传和报道等工作,并承担国内其他重要新闻网站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蔓延。

网络监控组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

应急处置小组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

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处、网络中心

200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