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西中学财产领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柏西中学财产领用借用和检查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E中学领用、借用和检查制度(1)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2)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

E中学领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1)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2) 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级组长及部门主任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3)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4)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财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5)校办公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6)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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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责 分局职责 分析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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