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

  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加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保证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一、计算机使用管理1、实行计算机专机专用,每一台计算机确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责任人。2、...

为加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保证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使用管理

1、 实行计算机专机专用,每一台计算机确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责任人。

2、 计算机使用管理责任人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分配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或以他人名义进行操作。

3、 计算机密码需经常更换,且不能过于简单,以防被盗。

4、 审批事项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具体业务数据输入大厅管理系统,保证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5、 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电源。

6、 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系统文件,不得拆卸、更换、带走硬件设备

7、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u盘和移动硬盘等;严禁将光盘、软盘、u盘等磁盘在未经杀毒的情况下直接在电脑上操作。

8、 严禁带电插拔除usb接口以外的电缆和信息线等,严禁带电移动计算机设备。

9、 严禁用湿布擦拭设备,防止因液体流入而导致的触电和设备故障。

二、计算机网络管理

1、驻厅窗口确因业务需要接入互联网的,必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通。如需增减信息点、改变ip地址、网段设置等,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网管员负责更改,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ip地址。

2、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严禁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3、严禁利用任何手段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严禁从事危害其他系统网络安全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严禁安装、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

5、严禁浏览或注册到任何不良网站。

三、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

1、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及升级工作;任何操作人员从外单位取得或者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时,应进行病毒检测。

2、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3、在局域网上的计算机,严禁联入internet互联网,确保专机专用。

4、严禁把本工作窗口专用的软盘、移动硬盘等载体随意外借,不得为无关人员拷贝软件。

5、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和运行管理

1、计算机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人进行。各窗口尽责做好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2、大厅主任不定期地对大厅计算机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除计算机安全隐患,保证大厅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3、各工作窗口在计算机运行发生故障时,应初步判断、判别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不能自行解决的报大厅主任处理,并做好维护记录。

4、严重故障时,由大厅主任请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做好维护记录。

5、各计算机使用人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大厅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

农机制度 冲压制度 出口制度

出租屋制度 出租制度 分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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