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民政局)

  办公室职责(民政局)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2.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调研活动。3.组织民政系统目标管理的实施与考核评比工作;组织拟定民政工作地...

1.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

2.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调研活动。

3.组织民政系统目标管理的实施与考核评比工作;组织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6.负责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表彰活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民政信访和局机关行政管理、接待、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民政事业计划编制和财务工作;拟定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监督各类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的统计和电算化建设工作;负责民政系统会计核算和局直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质管部制度 质量制度 贸易制度

贸易部制度 费用制度 资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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