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董事会职责职权

  房地产企业董事会职责职权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批准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2、7.3.5款所列标准行为;属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拟定董事报酬和津贴标准;

(18)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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