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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要求

2024-05-17 阅读 5417

项目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要求

工程项目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要求

1)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2)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1)边长或直径为20~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cm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15cm为宜。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分别为40cm和100cm,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3)楼梯口防护:

(1)凡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拦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2)拦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跑边空间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设两道防护拦杆,其高度为40cm和90cm。

4)电梯口及两侧边的安全防护:

(1)电梯通道口处须选用符合规定的脚手板或竹笆片做通道,其宽度须大于洞口宽度。脚手板应横铺,其搁置点不少于一板三楞。

(2)电梯通道口的两侧边,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cm和100cm。并根据现场情况,也可用竹笆片做围拦防护。

(3)电梯须用安全网进行三面围护封闭。网与网拼接严密,防止落物伤人。电梯口应设置安全门或防护门,安全门可用拉门,开启门或提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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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临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松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声48×(2.75~3.5)mln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O~1.2m,下杆离地高度为O.5~O.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rn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洞口作业

第3.2.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篇3:住宅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住宅工程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沪东新村北区而街坊商品住宅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临近浦东大道。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008.23平方米,由9幢号房及一地下车库组成,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抗震设防丙类,25#、34#、35#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框架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为六层砖混结构,商铺层高3.3m,住宅楼层高2.8m,地下车库3.8m。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脚手架。

楼层内各种预留洞、进料口、管道坑、沟、槽等,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防护起到指导性的作用。本工程的危险源较多,其中绝大多数是关于临边防护问题的,对此本项目部应从施工初期就明确防护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工程顺利的进行。

2、本工程安全目标:创区标化工地,争创上海市标化工地、文明工地,上海市安保体系贯标工地,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1.5‰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杜绝死亡、交通、安全、设备等重大伤亡事故。

二、方案编制依据

1、本方案编制依据:(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检查验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本工程特点

1、本工程双排落地脚手架拆除时后的临边防护。

2、本工程的通道防护棚与机械设施和设备的防护作业棚。

3、本工程临边如: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等临边防护。

四、具体实施过程的控制和基本规定

1、项目部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没有落实不得进入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和攀登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队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隐患和缺陷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6、防护棚搭设和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因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五、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1、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屋面与楼层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每层阳台、进料台等地方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措施。

3、每层施工的楼梯口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护栏。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支设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六、洞口防护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桩孔上口、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地板门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七、其他交叉作业的防护

1、支模、粉饰、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以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不用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八、技术措施方案

1、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桡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杆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2、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米。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者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40厘米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九、检查与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3、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