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政务大厅所长接待日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运管政务大厅所长接待日制度为进一步拓宽运管部门与广大企业的联系渠道,完善运管信访工作的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建立所长接待日...
为进一步拓宽运管部门与广大企业的联系渠道,完善运管信访工作的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建立所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每月二十五日(如遇到节假日往后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
二、接待地点:郊区运管所政务大厅
三、接待人员:
接待工作由所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所领导负责接待,客运、站场、货运、维修、驾校、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参加。
四、接待事项:
1、对运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的;
2、对运管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应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3、涉及来访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事项;
4、接受广大经营业户对违反法律、法规案件举报。
五、接待要求:
1、对来访群众提出的要求和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当场答复解决;按法定程序不能现场答复的,由接待所长批转下发督办卡,限时办理;
2、各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参加,接待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答复,并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努力让来访办事的人员满意而归;
3、接待完结后,所办公室将接待情况汇总报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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