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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规范

2024-05-13 阅读 8549

带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规范

1、带电作业规定1)、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风力大于等于5级(10.7m/s)或相对湿度大于%80时,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比准后方可进行。2)、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比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3)、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本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带电作业。4)、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时间经验人员担当专责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其监护范围不得超过1个作业点。5)、10kV及以下线路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停用重合闸。禁止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6)、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前,必须与值班人员调度员联系,告知工作内容。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联系和回报。7)、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值班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行送电。2、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1)、高架绝缘斗臂车应经检验、试验合格。斗臂车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工作位置应该选择适当,支撑应稳固可靠,并有防倾覆措施。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并在预定位置空斗试操作一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方便使用。绝缘斗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载荷。3)、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绝缘工具。4)、高架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作业操作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并控制好操作速度。在工作过程中,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得熄火。接近和离开带电部位时,应由斗臂中人员操作,但下部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台。5)、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表11-4的规定。6)、斗臂车的臂上金属部分,在仰起回转过程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工作中车体应良好接地。7)、高架绝缘斗臂车更换、添加的液压油应经电气试验合格,且使用型号要一致(不同型号的液压油要混合前,须经混油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8)、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实验。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1)、带电作业工具应存放于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业工具房内。工具房门窗应密闭严实,地面、墙面及顶面应采用不起尘、阻燃材料制做。室内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70%。室内温度应略高于室外,且不宜低于0℃。2)、带电作业工具房进行室内通风时,应在干燥的天气进行,并且室外的相对湿度不得高于75%。通风结束后,应立即检查室内的相对湿度,并加以控制。12)、带电作业工具房应配备:湿度计、温度计,抽湿机(数量以满足要求为准),辐射均匀的加热器,足够的工具摆放架、吊架和灭火器等4、安全技术措施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11-1的规定。10kV不能满足表11-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到的绝缘隔离措施。表11-1人身与带电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距离(m)0.40.61.01.83.62)、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具和绝缘绳索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11-2的规定。表11-2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电压等级(kV)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100.70.43)、带电作业不得使用非绝缘绳索(如棉纱绳、白棕绳、钢丝绳)。4)、在市区或入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必须装设遮拦,派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5)、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或邻近电力线路或其他弱点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路的工作。如特殊需要,则应制定可到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比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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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低压带电作业安全办法

第1条原则上不允许带电作业,需带电作业时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

第2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线工作,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3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4条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再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第5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6条带电更换路灯应填写小组工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戴干燥线手套,灯头出现故障时,应先用绝缘钳断开保险,方可维修。

篇3:地方电力建设公司道路铁路跨越带电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零死亡”活动的通知》(陕地电发[2012]72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为确保做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公司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发生。确保跨越道路、铁路、带电、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陕西省地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的下属陕西省地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本措施实施细则主要适合公司施工项目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为项目部经理。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设有安全生产专管员。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一节?作业活动现场第五条充分调查现场施工环境。第六条进行危险点/源和危险因素辨识,并制定控制措施。第二节?安全技术交底第七条认真做好交底,有针对性讲解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第八条认真执行公司技术、安全、环境要求的交底制度。第九条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第三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作业人员第十条根据工作内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有要求的,必须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第四节?安全组织措施安全责任落实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做好劳保用品检查;第十四条开展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活动;第十五条?对作业过程中人的行为、作业方法和操作动作进行监督监护。第五节?安全培训教育第十六条?搞好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第十七条?搞好班前安全交底;第十八条?临时招用当地农民工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读安全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第六节?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实现闭环管理第十九条?施工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设有安全防护栏并实现封闭施工。第二十条?施工期间,必须设有专人看守安全防护栏。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第七节?机械设备必须按时间检修,严禁带病运行第二十一条按时间规定检查、维护、保养进行设备;第二十二条加强进行设备使用培训,严禁违章操作;第二十三条按照安全工作程序和技术措施要求,正确配备,选用有检验合格证的工器具;第二十四条工器具管理建立健全台帐,专人管理;第二十五条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试验,并作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工器具坚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要封存,达到报废条件的,坚决做报废处理;第二十六条工器具使用前进行型号、外观检查,坏的进行更换维修,严禁“以小代大”超负荷使用;第四章?跨越铁路第一节?警告标示摆放要符合要求第二十七条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就有关跨越事宜签订好有关协议;第二十八条警告标示牌必须醒目,提醒距离足够,保证满足驾驶员及时采取措施;第二十九条加强对跨越导线、地线展放状态的监护,若影响公路安全通行时,须停机处理方可继续施工。第二节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停电操作第三十条?严禁无专人负责;第三十一条严禁用口头或约时约定;第三十二条严禁未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开展工作;第三十三条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送电;第三节?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验电第三十四条设专人监护;同杆搭设有多层电力线路时,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第四节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挂接地线第三十五条各种设备及作业人员保安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停电线路工作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接地线采用编制软铜线,不得使用其他导线;接地棒宜镀锌,截面积不小于16mm2,,打入地下的深度应大于0.6m。第三十六条执行接地线接拆登记编号核对制度;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须立即在作业范围内两端挂工作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接;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必须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杆塔上有多层线路时,必须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接地线不准用缠绕法连接,应使用专用夹具,连接可靠;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鞋。第五节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拆除导、地线保护接地线措施第三十七条解除停电线路导、地线时,须在相反方向延长线上加设临时拉线,防止电杆倾倒,铁塔变形;第三十八条拆除导、地线后,对导、地线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磨损。第六节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恢复送电操作第三十九条严禁口头或约时送电;第四十条?拆接地线未按规程要求;第四十一条恢复送电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第四十二条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送电;第四十三条施工结束后,项目部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待全部作业人员(包括工具、材料)撤离杆塔后,方可命令拆除停电线路上的工作接地线;拆除接地线,必须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执行接地线接拆登记编号核对制度,及时收回全部接地线;第四十四条接地线一经拆除,线路即视为带电,任何人不得进入带电危险区。第五章?跨越公路第一节?跨越公路程序第四十五条跨越公路、砂石路、乡村通道应与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才能进行跨越架的搭设和放线工作。第二节?跨越公路安全预防控制措施第四十六条施工时必须派专人对通过的车辆进行监护。第四十七条在跨越点过导引绳前,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宣读《安全工作票》,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第四十八条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严禁盲目无组织的违章操作施工,要求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进行监护。第四十九条现场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严禁向公路中仍东西,如木杆、铁丝等,以防止发生事故。第五十条?不论是搭设跨越架,还是跨越过导引绳,要求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预警人员,同时做到施工通讯必须可靠畅通,要求在车量通过时必须停止任何作业,并保证绝对安全畅通无阻,无障碍物影响通车。第五十一条跨越施工未完成的当夜,必须做好可靠的锚线工作,包括跨越架拉线、导引绳、地线、导线等,严禁发生跑线和对公路安全距离不够的事故发生,一句话:真正做到管理到位、职责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跨越施工的一举成功。特别强调:在跨越架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可靠的护架子工守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另外,凡在大风、大雪天气必须做好加固架子的工作。第五十二条施工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清理干净跨越点的一切工器具和标志,并保证恢复到原来面貌。第六章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控制措施第五十三条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经医师诊断为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及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第五十四条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第五十五条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第五十六条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器具应防止工器具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第五十七条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接为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靠,下端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第七章安全工作票第五十八条安全工作票见附件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第六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或自2012年5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