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业主水电费支付工作制度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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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业主水电费支付工作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承租房屋向业主支付水电费工作,保证按时、准确向业主支付水电费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向业主支付水电费的抄表、制表、支付相关工作。
三、职责:
1.片区经理负责每月所辖楼宇的水电抄表、计费、制表、呈批工作;
2.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对《业主水电费确认单》的核对和审批工作;
3.财务部负责根据已审批的《业主水电费确认单》对业主的水电费支付。
四、工作程序:
1.片区经理负责每月抄表日(24-25日)抄录所管辖楼宇的水表、电表总表读数,同时计量、计价后填写《业主水电费确认单》,并由相应楼宇的业主确认签名;
2.业主不在场暂时无法在《业主水电费确认单》签名确认的,由片区经理电话或微信联系业主说明本月总水电表读数、用量、费用,该楼宇业主签名栏暂时空缺由片区经理负责待业主后补签名确认;
3.片区经理每月26日前向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呈交《业主水电费确认单》,每月27日前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完成《业主水电费确认单》的核对与审批工作;
4.片区经理每月月底前将已核对审批的《业主水电费确认单》复印件抄送财务部,正本移交所属服务站客服专员存档。
5.财务部每月5日前根据已核对审批的《业主水电费确认单》完成上月业主水电费的费用审批与支付工作。
五、相关记录(表单):
1.ZC-QR-012《业主水电费确认单》
六、支持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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