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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2024-01-15 阅读 6332

配件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9)、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11)、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12)、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4)、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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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篇3: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篇4: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我矿运输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伤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预防为主。

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矿井突发事故的各项保障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

本措施确定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作用。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机制。

三、纪律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与应急小组保持联系或电话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车辆调度及时到位。

(二)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必须是经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状况达二级以上,按规定投保各项保险,且配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方可执行应急任务。

(三)指令性储备运力,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资格除符合第二条要求外,在应急状况下,应在指定地点集结待令,驾驶人员不得外出,随时准备接受应急任务。

篇5:发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车辆必须经门卫登记允许后方可入内,不服从管理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进院的车辆必须车头朝外,摆放整齐。

三、保持院内卫生清洁,院内作业必须文明,不准违章作业,违者由公安机关处理,作业的垃圾污垢等杂物及时消除。

四、院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五级以上大风门卫负责挂黄旗。

五、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违者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交公安机关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