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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拖司机管理制度

2024-05-11 阅读 8520

内拖司机管理制度

为科学规范***深圳司机管理,促进内拖安全管理和绩效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条件

(一)须持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牌。如盐田国际允许,可以持C1以上牌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件后上岗。

(二)须具有1年以上拖车驾驶经验。

(三)须熟悉驾驶拖车的要点,并了解码头行业的业务流程。

(四)须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无传染疾病或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

(五)通过面试、理论笔试及实操考核,且经码头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上岗。

(六)司机在任职期间,须保证每月参加2小时以上的操作业务及安全培训。对违反作业要求或发生事故的司机,最低受训时间相应增加。

二、港区内作业基本要求

(一)须持有码头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须正确穿戴反光衣、安全帽,且不得穿拖鞋(包括露脚趾凉鞋)或赤脚驾驶车辆。

(三)须自配手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手机号码变更须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且及时收看公司发布到手机上的各类信息。

(四)侯工期间,在接到司机班长指令后须按要求时限赶到工作地点,如无特殊正当理由未按指令行事,按旷工处理。

(五)交接车辆或启动车辆前,须认真检查车辆灯光、机油、电瓶水、水箱水及外观等性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行驶中车辆出现故障时,也须及时向班长报告;收车时应将电源切断,手刹拉起,尾牌收好,车窗玻璃摇好,锁好车门。

(六)作业时,TMT(俗称Call机)收到指令后,须马上到Call机显示位置进行装、卸箱;并须严格按照Call机指令作业,避免发生走错位情况。

(七)龙塔行线时,任何车辆不得在龙塔专用行线上停留。

(八)车辆在驶入桥边或堆场时,须将车两边车窗玻璃下摇至三分之一处,车辆在待工时必须关闭空调并熄火。

(九)车辆作业中收到加油料指令时,须立即去加油,并不得借故延长加油时间。加油完毕后须及时报班长放料。

(十)规范使用对讲机、TMT,每次通话不能超过1分钟。车辆收车熄火后必须将TMT关闭,洗车时应防止水溅入对讲机和电源变压器中,防止对讲机及电源烧毁。

(十一)应积极配合码头各部门的检查,主动出示证件。发生投诉或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保护现场并自觉接受调查,如实报告事件经过。

(十二)现场作业时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斗殴行为。

(十三)停放车辆时须听从班长、保安及堆场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位置停车。

(十四)不得擅自携带码头物件离开码头,不得擅自挪用、损坏车上的附加物品(如对讲机、CALL机、加油系统、油卡、灭火器等)。

三、安全要求

(一)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把车辆交于无证或证件不符者驾驶;严禁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车辆驾驶室;带学员师傅须在驾驶室前方挂“学”字牌。

(二)严禁酒后或服用含镇静剂药物后在港区内驾驶车辆。

(三)在身体疲劳、患有妨碍行车安全的疾病状态下,或存在其他不利于专注工作的干扰因素时严禁驾驶车辆。

(四)进入堆场后,须遵守堆场交通标志及安全提示,留意周围作业环境和交通状况。

(五)人员和车辆应主动避让重型流动机械,严禁在旋吊的重物下通过。

(六)作业时须按照码头标志、标线行驶,前后两车间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七)码头内车辆行驶最高时速限制为35公里/小时,杂货堆场、转弯或桥边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八)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谨慎驾驶,小心操作,避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须立即报告当值班长予以解决。

(九)严禁在作业区及驾驶室内吸烟、打盹、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等;严禁在车辆行驶中打电话。

(十)集装箱上落拖架时,须确认排架或吊箱升至安全高度后,车辆才能移动。

(十一)车辆须与正在作业的龙门吊、麻鹰(正面吊)保持一个以上自然箱间位安全距离。

(十二)下班后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杜绝因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十三)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社保转入其他公司,如发生意外伤害,一律由当事司机自行承担。

(十四)须严格遵守盐田国际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四、奖惩

(一)奖励

1、周奖励(根据盐田国际排名奖励相关制度)

2、月奖励(根据公司内拖部排名奖励相关制度)

(二)惩处

1、主要方式:警告、停产培训、取消生产安全表现奖、无条件解除合同。

2、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本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3、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后果较严重影响较坏的、教唆他人或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从重处罚,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4、过错性行为给客户(客户即:盐港国际,以下同此。)或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司机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为了弥补损失或恢复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赔偿责任外,公司还可视具体情节,对司机给与相应处罚。

5、司机无特殊正当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1)作业期间没有按要求着装;

(2)在堆场内吸烟;

(3)手机无法接通半个小时;

(4)车辆迟到;

(5)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培训、部门会议、安全班组会议,或虽参加培训但未达到相应要求;

(6)在操作区听耳机、看书报、玩手机等;

(7)在操作区睡觉;

(8)不按港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9)不主动避让起重机械;

(10)港区内使用远光灯;

(11)占用行龙通道、塔轨;

(12)车辆进入起重机械吊物运行轨迹范围,或者在吊物下发滞留;

(13)驾驶车辆行驶出龙门吊操作区尾间时,不停车让行、观察确认环境;

(14)收车时,车辆没有停放在指定位置;

(15)开车不系安全带。

6、司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停产培训和取消生产安全表现奖:

(1)当月被盐田国际等级投诉(不分等级);

(2)当月被盐田国际签发告票;

(3)月度效率连续3个月在650名后;

(4)当月效率在上月效率基础上有退步(只针对650名以后对比);

(5)港区内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6)不服从管理;

(7)离开车辆时没有关闭发动机、取走车钥匙、拉紧手刹、锁好车门、关闭车窗等;

(8)在经过盐田国际码头人员检查工作后,当事司机不第一时间上报。

7、司机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其全年度每月生产安全表现奖:

(1)司机的违章行为,被盐田国际码头在公开会议点名进行通报批评的;

(2)针对司机的违章行为,盐田国际码头给予正式函件或公文到总公司投诉的;

(3)司机的违章行为,导致公司拖车配额被减少的;

(4)司机的违章行为,直接导致部门被盐田国际码头整改或整顿的。

8、司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与其无条件解除合同:

(1)过错行为导致客户严重投诉、被客户禁止进入作业或造成公司业务流失;

(2)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给予等级一和等级二投诉达3次;

(3)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给予等级三投诉达2次;

(4)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签发告票1次及被等级投诉1次(此等级投诉不分等级);

(5)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给予等级四或等级五投诉1次;

(6)年度内被公司警告3次;

(7)过错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8)辱骂、殴打公司工作人员;

(9)组织或参与罢工;

(10)在盐田国际码头内打架;

(1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一个月内累积旷工达3天;

(12)年度内发生责任交通事故,且认错态度不端正、综合表现差;

(13)过错性行为给客户或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

(14)与班长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人,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新上岗对新接手车辆或交接班时未按要求检查车辆机油等导致车辆发生故障;

(16)未经批准休假或未按制度销假。

五、本制度是公司与所有码头内拖司机所签订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合同中未列明或与此制度中有冲突的,均以此制度为准。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七、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附:安全基本知识

1、安全的定义:是指不对人的身体造成危害和威胁,不会导致设备和财产和环境危害的状态。

2、工伤事故的定义: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和生产时间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3、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违章类型:

(1)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违背生产者意愿,使生产局部或全部暂时或永久终止,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意外事故。

(2)违章告票:指安全保安部现场管理人员对违反码头规定的情况,所开出的处罚告票。

(3)行为违规等级投诉:码头现场管理人员对违反操作规定的行为发出的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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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三、职责

1、总经办职责

(1)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2)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3)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3.1.5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

(4)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时、有效,建档管理。

4、负责对本部门所有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5、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审、认证工作,做好自检、年审认证的建档管理工作。

6、组织、参加对本部门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场勘查、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3.3.8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停车库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标志,库管人员应做好及时调度和管理。

2、机动车进入公司停车库时,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严禁乱停、乱放,妨碍车辆、行人进出,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3、机动车入库实行先出后进原则,防止堵塞或插挂事故。库满时,库管员应及时指挥车辆停放其他车库。

4、停放公司停车库的车辆驾驶员不听指挥且乱停、乱放的,公司车库管理者有权劝其离开或立即报告公司经营管理部协调解决。

5、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1)内转车驾驶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取得内转车驾驶执照,方能从事内转车驾驶员岗位。

(2)送培持证工作归口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确保100%持证上岗。

(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内转车驾驶员的,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健康体检、送培持证,并完善用工手续。

(4)牌照车驾照人员安排驾驶内转车的,由安技环保部和交通安全自检组审核资质和能力、人力资源部完善用工手续后,持证上岗。

(5)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时间做好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并做好学习记录。

6.牌照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1)各有车部门的车辆原则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公车私用(经批准的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不准公车用于旅游

(2)各有车部门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的管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由部门领导或专人进行安排,并由专人对每一次用车详细填写派车记录单(派车记录单格式见附表)。

(3)派车记录单因是对车辆使用情况的有效证明,各有车部门必须认真填写,妥善保存,自觉接受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事故因公用车的证据)。

(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5)驾驶员严格按派车要求安全出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练车或私自用车。

7、考核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1)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妨碍道路安全畅通的。

(2)不按生产区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

(3)不按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行驶的。

(4)不遵守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禁行令、不履行进出公司大门登记检查强行冲卡的。

(5)不服从生产区道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强行冲卡的。

(6)驾驶员若无故不参加定期的安全学习的。

(7)无故不开展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带病车运行的。

(8)无故不参加周期检查、年审认证的。

(9)不遵守公司规定、开出限行区域的。

(10)不遵守公司规定、酒后驾驶的。

(11)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练车的。

(12)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公车私用或公车组织旅游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载遗洒、飘散气体、液体、其它松软物体或未加盖密封沿途撒漏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

(2)在生产区道路上倾倒生活、工业、建筑等垃圾和其它废弃物品,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

(3)损坏或擅自移动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影响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的。

(4)未经本公司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在生产区道路上挖掘道路、占道施工或未按限期恢复原状的。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司机管理制度

福建盛荣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执行部门

档案编号

审批人员

批准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司机的管理,以促进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司机。

第二章司机行为规范

第三条公司全体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司机须凭《用车申请表》出车,未经允许,不得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

第五条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等侯派遣,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须向行政部请假。

第六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司机,应做到出车准时、按时。

第七条司机请事假前,必须获得行政部批准。全体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正当理由缺勤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无权将自己负责保管的车辆借与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借与无证人员驾驶

第九条司机驾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司机应时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第十一条公务车内不得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应礼貌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得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下班后,需将车辆开回车库。第一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违反起,每次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如下两点:

(1)司机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将车门窗锁好。

(2)车内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妥善锁在后备厢内。

第十六条司机必须经行政部经理及相关人员批准后,才可对车辆进行大修。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确认。(并将更换的零部件带回)。

第十七条司机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出发前,明确路线及目的地,尽可能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详细填写行车记录。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应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第三章司机礼仪规范

第十八条司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言行大方得体。

(2)注意头发、手足等的清洁卫生。

(3)保持着装卫生整洁。

(4)在驾驶过程中,尽量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十九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需做到以下要求: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主动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次办事时,司机应将车停好等候,严禁不耐烦。

(5)等候时,司机不得远离车辆,不得在车内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的物品,严禁用喇叭催人。

第二十条车内客人谈话时,司机严禁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二十一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严禁传播乘车者的讲话内容,违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司机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进行自我介绍,然后主动为客人开关车门。

第二十三条司机在行车中听收音机或音乐时应获得乘车人同意,同时,应避免音量过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二十四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对待外宾既要注重礼节又要不卑不亢,做到态度自然。如对方主动打招呼时,司机可按一般礼节同其握手交谈。

第二十五条司机在涉外活动中不得接受客人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确实无法拒绝的礼品,司机可先接受,然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车辆养护规范

第二十六条司机有义务对所开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时常检查车辆主要机件,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第二十七条司机应每天擦洗所开车辆,保持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的清洁,要经常洗轮胎外侧和防护罩,做到无积土。

第二十八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必须注意选取合适的停放地点,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确保车门窗锁好,以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九条出车前,司机应做好车容卫生,车外擦洗干净,打蜡擦亮,并保持车内整洁美观。

第三十条出车前,司机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和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一条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等例行检查,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检查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二条按照车辆技术规定启动引擎,查听声音是否正常,查引擎连动装置的紧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如有故障应予以排除并向行政部汇报。

第三十三条行车过程中,司机应密切注意路面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行经十字路口、繁杂地段和转弯拐角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收车后,司机要将车身、车轮挡板和车底等处冲洗干净,清洁车厢内壁、沙发、脚垫。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导致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金额。

第三十六条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和全部罚金。

(2)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或车辆伤害,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内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范围外的,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系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罚款。

第三十七条酒后驾车导致车辆损坏者,由司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维修费用外,司机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如下几点:

(1)如导致人身伤害的,应立即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2)立即向公司汇报,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3)应准确记录对方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号等相关信息,填写《交通事故处理报告书》。

(4)准确记录对方的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5)尽可能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尽可能利用手机、照相机等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第一章司机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九条为确保上述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使公司司机的综合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人力资源部将对所有在岗的司机进行文明、礼仪、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四十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车人员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敬业精神和安全行车等。

第四十一条工作勤奋、严格遵守制度并表现突出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嘉奖、记功等奖励。

第四十二条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第四十四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