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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集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2024-01-15 阅读 6217

公交集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竞争机制,调动员工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公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撤消职务或解聘。

三、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安全生产评价相结合进行并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3.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5.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的落实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责任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2.公司组织由相关员工代表参加评审组负责分组考核评审工作;3.评审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查;4.分管领导将考核审查意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公布、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六、公司每年下达一次基础工作目标和安全效果目标的具体指标,并与各责任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责任人要按照责任承诺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七、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制度。每年度评分标准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评分。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公共交通安全运输管理工作,确保人命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援领导小组,其余人员根据事故救援需要临时确定。

二、工作职责:1.负责各类事故的全面指挥工作;2.负责督查落实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3.负责各类事故中疏散人员、保护好现场、保护好乘客人生安全、衣物及贵重物品,负责车辆组织对乘客的分流和伤员的运送工作;4.将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负责建立登记工作。

三、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各小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2.自动递补原则,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岗时、副组长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3.自动停休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单位参加应急工作;4.奉公尽责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四、工作程序:1.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救援电话后,首先弄清事故现场及周围地理情况,立即召集救援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商议事故、事件现场具体救援方案;2.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确定后,及时携带救援设施赶赴现场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如现场施救难度大,需另聘专业救援人员时临时确定;3.应急救援设施如需要其它大型辅助救援设施,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增补调运。

五、救护和医疗:事故发生后,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店,迅速联系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现场处理和医疗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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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为切实加强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城市客运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一岗双责”规定,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以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减少客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营部、安全部、车辆装备部、内部安全保卫部、综合行政事务部、运营线路

三、考核对象

各运管站、客管站、公交公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四、考核内容(见附件)

五、考核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1、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一岗双责”规定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规章、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或有关材料;

3、建立事故防范体系,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按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5、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安全管理、装备等经费的投入;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及时参与或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7、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二)事故控制指标

1、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2、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3、不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故;

六、考核期限

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核方法

(一)市客运处负责对行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分半年和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

(二)被评为国家级、省厅级、市级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或在安全活动中得奖等,酌情予以加分,加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三)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不合格论处,并按《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奖惩措施

(一)考核等级

不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或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较大、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至85分之间;

良好:考核总分在85分至90分之间;

优秀: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

(二)奖励条件

1、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2、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或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单位领导给予处分。

篇3:铁路运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运营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铁路运营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有力落实,本着“加强内控,加大奖惩力度、操作简单易行”的原则,根据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激励约束考核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及《违章违纪及红线管理处罚标准》,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坚持以人为本、奖罚并举的原则;

(三)按照分级管理,层次明确,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为加强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雷登峰

常务副组长:李首君

副组长:张维、刘全锦、白九库、冯斌、宋宏运

成?员:孙林峰?冯娜?陈伟?屈晋宇?王博?王新文?王志坤?赵小雷折震宇?谢迎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任主任。

三、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管理与使用

(一)奖励基金来源: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帐户,由财务资产部统一管理。

(二)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由财务资产部具体负责奖金的拨付与罚款的收缴管理工作。

2、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安全奖励及安全活动,不得挪作它用。

四、受奖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委托运营单位全体员工,侧重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和安全生产中的管理人员。

五、奖惩

(一)奖励: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00~1000元。

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人员。

②在事故抢险救灾中防止事故扩大,做出显著贡献人员。

(2)防止一般(C、D)事故人员,奖励1000~2000元;防止重大路外伤亡事故人员,奖励500元~1000元。

(3)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在2日内核实情况,申请上报公司安监室调查确认后,经公司主管安全副总审查、董事长批准,方可予以表彰奖励。

(二)处罚

*事故类处罚

1、行车事故

(1)一般行车事故(单位)

事故类别?次?数?1次?2次?

一般D类?3万元?6万元?

一般C类?5万元?10万元?

一般B类?一次处罚20万元,并按程序进行上报?

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处理。?

(2)一般行车事故(个人)

除按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并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①一般D类事故:对主要责任人罚款4000元,对重要责任人罚款3000元,对次要责任罚款20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罚款1000元~2000元。

②一般C类事故:对主要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重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对次要责任罚款10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罚款500元~1000元。

③一般B类及以上责任事故: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

2、人身事故

(1)人身事故(单位)

次数?1人次?2人次?

轻伤?罚款0.5万元。?罚款1.0万元。?

重伤?罚款2.0万元。?罚款3.0万元。?

(2)人身事故(个人)

①轻伤人身事故:由于本人违章造成的,事故责任人罚款1000~1500元;他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罚款1500~2000元。发生任何轻伤事故,给予责任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罚款500~1000元。

②重伤人身事故:事故责任人(不含受伤人员),罚款2000~3000元,给予责任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罚款1000~1500元。

3、其他事故

路外责任伤亡事故,每件次对责任单位罚款3~5万元(单机、轨道车3万元,列车5万元,并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全部损失和善后处理责任)。

*非事故类处罚

1、对责任单位的处罚

发现有《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违章违纪及红线管理范围》中红线管理方面的任何问题时,单件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2000元,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各罚款800元~1000元。

2、对“三违”人员的处罚:

(1)“三违”的划分

凡是违犯《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站细》、《安规》、《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规范》和劳动纪律等规定的行为,都属于“三违”行为,虽然“三违”行为都会带来不良后果,但是危害程度大小不同。根据违纪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轻重,将违章划分为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

①严重违章

Ⅰ、由于工作责任心、业务水平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行为,如车辆防溜、误排进路等。

Ⅱ、违章指挥的行为。

Ⅲ、引发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违章行为。

②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以外的所有违章及严重违纪行为。

(2)违章的处罚

违章违纪的处罚按照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违章违纪及红线管理考核处罚标准》执行。

(3)由于违章造成事故的,相关人员在按前款规定处罚的同时,“三违”记录仍按“三违”统计办法统计。

(4)公司部门及其他管理人员在下线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汇总到安监室,由安监室出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责任单位(个人)、安监室各一份,罚款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在进行费用支付时按季度汇总扣除。

(5)安监室应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年内有“三违”记录者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人员,不享受安全奖励。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人员。

(2)“三违”人员。

*责任追究

根据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运营期间,当发生责任事故时,按以下标准进行责任追究:

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单位,应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0%;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应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50%;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应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30%;负有次要责任的单位,应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20%;有同等责任、涉及多家单位承担损失费用时,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根据责任程序依次确定损失费用承担比例;负有同等责任的单位,承担相同比例的损失费用。

承担事故损失费用从责任单位的同期结算费用中扣除。

六、其它

1、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篇4:汽车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奖惩有据,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奖惩。

3职责

生产管理部技安环保科是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执行的管理部门。对公司各层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得到的奖惩予以申请并监督执行。

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1奖励规定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a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所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且有明显的效果者,奖励200元。

b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一般事故发生者,奖励200元。

c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0元。

d对抢险救灾有功者,奖励1000元。

e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安全先进车间、部门的,奖励500元;先进班组、个人奖励200元。(每年评比一次)

f被评为省、市、公司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同时奖励500元。

g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或其它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奖励1000元。

4.1.2奖励程序

a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报技安环保科,由技安环保科确认,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b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技安环保科提出,经各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c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技安环保科确认,报分管理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2惩罚规定

4.2.1事故的经济处罚

a对发生轻微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事故的处罚:部门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轻微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事故发生的,由技安环保科组织经营计划科和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通报全公司。属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事项。

篇5:站务人员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为了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规范站务操作,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从源头上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和站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方面: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车站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年无违规操作行为的,车站按其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数额的100﹪给予。

2、在工作现场,对能及时纠正和制止或检举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或险情,表现突出的,车站要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适当的物质鼓励。

3、具备前两项条件可以参加车站年度先进评比。

二、惩罚方面:

有下列行为的,没有发生安全责任的,一次以100元罚款,不得参加年度先进评比。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没收安全保证金全额,取消年度安全兑现奖。同时,并予行政处分,严重的停职停薪,解除劳动合同。

(一)、调度员

1、未按《客运车辆报班审核制度》查看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安全例检合格单原件的进行报班的,不符合报派条件的车辆准予报班的。

2、未按规定填写报班审核登记表的。

3、未按规定要求当班驾驶员报班时亲笔签字的。

4、未按规定建立进站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的。

5、进站车辆和驾驶员档案不齐全、真实有效的。

6、报班登记表未按规定期限(三年)整理归档,装订保存的。

7、在己知行车区域气候恶劣不宜行车情况下,仍安排班次班派车的。

8、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班线车辆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驾驶员,仍给予报派的。

9、超长途客车报班时未按规定查看驾驶员途中强制休息点休息记录的。

(二)、查危安检员

1、未按车站“三品”检查登记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生夹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行包,经安检仪通道进入发车站台的。

2、因工作失职未实行开包检查,放任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行包进入发车站台的。

3、不按规定填写“三品”检查记录表或记录表未按规定汇总装订保管的(保管期为三年)。

4、查获危禁品未按规定填写处理记录,未按规定上缴、擅自处理的。

(三)、检票员

1、把关不严,放任未经检查的行包经检检票口进入发车站台的。

2、未按当班车核定座位检票上车核实人数,签发路单,造成超员的。

3、对车上无票人员和未经检查的行包不予制止和检查纠正的。

(四)进站口(发车区进场口)管理员

1、未按“三不进站”要求把关,放任无关车辆进站(场)的。

2、放任“三品”进站入场的。

3、放任无关(非工作人员)人员由车辆进站口或入场口通道通行的。

4、放任进站通道车辆逆向通行的。

(五)车场现场管理员

1、未履行职责,造成车辆乱停乱放车场通道堵塞的。

2、对现场违规明火作业、场内修车、打黄油、不予制止的。

3、车辆进场未及时引导指挥入库的。

(六)小件寄存行包托运员

1、小件行李寄存保管员未履行检查手续寄存“三品”的。

2、行包托运未履行检查手续,办理托运的。

(七)出站安全检查员

1、放任车辆出站、通道无关人员(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通行或人力车、电动车、机动车辆逆向通行的。

2、在当班车出站时,未上车清点核对车上乘载人数及造成超员车出站的。

3、未认真检查行李架行李超高、超重及车厢内客货混装车辆放行出站的。

4、当班驾驶员(400公里以上,超长途或高速公路600公里以

上,客运班车,必须有双班驾驶员签字),未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而放行出站的或出现他人代签的。

5、将未按规定配足驾驶员人数的当班车辆放行出站的。

6、未按规定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的。

7、出站检查登记表未按要求汇总、装订、按期限保存的(保存期限应为三年)。

8、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致使未经车站报派程序的车辆载客出站的。

(八)夜间保卫人员

1、夜间车辆停放堵塞安全通道的。

2、未按要求填写驻夜车辆登记表信息内容不齐全的。

三、1、无故不参加当月安全学习会议的,处以100元罚款,同时要进行补课。

2、违反车站劳动纪律的,按车站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