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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罐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2024-01-15 阅读 6526

液化石油气罐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1)遵守液化石油气罐车运输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2)对罐车进行定期检查。

(3)参与制定、修订完善公司液化石油气罐车行驶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4)有权拒绝违法驾驶作业。

(5)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辨识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苗头。

(6)驾驶室严禁混运禁忌化学品并严格控制火源,如运输禁忌化学品等而导致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7)发生交通事故时,抢救伤员,最快时间内上报事故。

(8)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0)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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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场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

商场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

第号

工程部负责人:职务:

单位:

施工队负责人:职务:

单位:

为了保障施工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LH商厦与施工队不受损失,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由施工队负责人与LH商厦工程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签订此责任书。

1.凡在LH商厦施工的施工队,必须经过工程负责人认可,其所施工的范围,进场的人员,施工的时间必须得到安保部同意。

2.所有来LH商厦施工的施工队,必须在工作开始前24小时,将进场施工人员名单、施工方案、施工时间、是否需动用明火、是否需进出设备或进出柜台等细节,报安保部审批。报批内容包括对突发事件处理及消防事故的扑救措施。

3.施工队负责人需对所属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并在派驻LH商厦施工之前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期间由负责人监督执行。

4.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在场执勤安保的管理,施工人员须列队进出(夜间),所进出设备及材料、货柜架须服从安保的检查。

5.夜间在施工现场工作时,由安保为施工人员划定活动区域,禁止自行走动,触摸与施工无关的商品及设备。

6.施工队如一项工程需数日完成的,必须在队长以外另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治安消防工作,该人需在安保部备案。

7.施工队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携带的财物,并由施工队长或安全负责人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确保无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发生。

8.凡到本商场施工人员,出入大门时主动出示证件,各专业工种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凭证上岗,接受检查。

9.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对违法乱纪、屡教不改者,由LH商厦安保部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由LH商厦工程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监督执行,施工结束协议终止。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

LH商厦安保部(章)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单编号

2.申请单位名称

3.作业负责人签字

4.作业人数

5.作业时间,按年、月、日和时、分填写

6.防火措施内容

7.申请作业内容

8.按地区号+电话号码

9.具体作业地点

10.商场监督防护人员

11.安保部意见签字

12.安保部盖章

注:存根安保部保留,下联由作业单位保留,以备检查。

篇3: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安保部负责人:职务:

单位:

施工队负责人:职务:

单位: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本市有关防火安全责任条例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由工程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施工队的安全安保工作由队长负责,并与本队工作人员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批评,把安全安保工作贯彻施工始终。

2.施工队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队长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领导部门。

3.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动用明火事先到商场安保部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种。

4.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不得挪用围挡。

5.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6.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7.施工队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安保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8.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明火,须在使用前向执勤安保说明大概使用原理并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9.对施工队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者,安保部将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由商场安保部和施工单位监督执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责任书终止。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LH商厦安保部(章)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篇4:商场引进厂家治安防范责任书

商场引进厂家治安防范责任书

第号

部门:引进厂家: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为了维护zLH商厦分店与各引进厂家共同的利益,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我商场经营厂家,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本责任书时,厂家所在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向厂家介绍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安保管理规定。

二、引进厂家在本商场内经营必须遵守LH商厦分店有关的安全安保管理规定。

三、引进厂家必须在商场的从业人员中指定一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治安防范工作,并报安保部备案,如果有人事变动,需要重新指定。该指定的安全负责人须在安保部备案。

四、引进厂家在将员工派驻我公司上岗前,须经过安全方面的培训,使员工具备一定的素质,能够自觉遵守安全安保管理规定。

五、引进厂家员工在上岗期间与LH商厦员工一样,须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规定的进场、退场时间排队进、退场,并且进退场时按规定着装,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

六、引进厂家法人或法人代表,应在其员工进入LH商厦时为其办好全部手续,并与我公司各部门协调,使其员工能更好地遵守LH商厦的各项规定。

七、严格禁止引进厂家在未经我公司同意或未通知我公司有关部门的情况下,私自调换营业员。

八、引进厂家应对自己经营区域内的治安情况负责,每日在班前班后检查,并遵守LH商厦的退换商品制度。

九、引进厂家须加强对厂家售货的管理,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善造成营业员空岗、串岗、偷拿商品、贪污货款等行为。

十、引进厂家对自己使用的散仓需有专人管理,并设有进出库帐,经常盘点,并不得在散仓、更衣间、柜台内存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

十一、引进厂家经营的贵重商品、稀有贵重金属等,必须设置保险柜,并将商品存入保险柜中。保险柜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检验的。

十二、本公司安保部负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厂家及个人,安保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由本公司引进部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与联营厂家(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店安保部一份备案。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年月日

篇5:商场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引进厂家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部门:班组:

责任人:职务:

为维护zLH商厦分店内部正常工作秩序及社会治安,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与本公司引进的厂商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责任书时,厂商所在部门应向联营厂商介绍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引进厂家应按照本公司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

三、引进厂商在本公司经营期间需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到安保部备案。

四、引进厂商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厂商员工上、下班一律走员工通道,着工装,佩带工卡上岗。严禁将手袋、食品等与营业无关的物品带入卖场,进出卖场应主动出示工卡或临时出入证,接受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2.不得在卖场内会客,货场内夜间不得留宿,营业终结后要按规定统一离场。

3.保管好本单位的商品销售票据、印章、贵重物品要加锁,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点、交接工作。

4.本公司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栓、灭火器材、配电电盘、电器设备、空调机房门前及防火卷帘门下均不能堆放商品或设置摊位。

5.卖场、库存区、施工现场不得存放超量的易燃易爆商品,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库内装临时电源,使用各种电器需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申报,存放的商品与墙、柱、梁、顶、灯具、烟感探头的距离不得少于50CM,与喷淋头的距离不得少于90CM。

6.需使用电源的商品,电源线、插座开关等必须由本公司电工装接、不得擅自安装、挪用、改变电器设施,营业终结后应切断电源,店内严禁吸烟。

7.使用明火需更改布局、装修改造工程等,必须由所在部门人员到安保部申报,经工程主管和安保部批准后方可施行。在营业中确需使用的电热设备(如:电饭煲、烘烤器皿、电取暖器等)应向安保部申报、备案,并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8.引进厂商的经营使用区域为该厂防火安全责任区,厂商对其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如因安全工作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影响,引进厂商应负有全部责任。

9.引进厂商必须接受公安、消防、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上述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厂商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

10.对本公司配置在引进厂商防火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厂商应爱护使用,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由厂商赔偿。

11.引进厂商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同时对所属员工也要进行教育,要求其遵守执行。

五、本公司安保负责检查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厂家及个人,安保部有权视情节进行处罚或建议取消在本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经营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由本公司引进部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引进厂商(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备案,本公司安保部一份备案。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