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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商务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024-01-15 阅读 2933

酒店商务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酒店商务部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监控措施

1)保障通讯的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的接收到相关信息。

2)规化出灾害发生时工作人员的避灾程序及路线,选定临时避灾场所,并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员工手中,在所有客房内张贴。

3)规定在全体撤离时关闭重要阀门的人员。

2、事故及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Ⅰ级事故,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1人以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的。

Ⅱ级事故,一般自然灾害,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但会对酒店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的

2)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时,酒店启动应急预案,启动本部门的Ⅰ级响应,服从酒店及上级部门的领导指挥。

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时,酒店未启动应急预案,但由于自然现象或灾害影响到酒店正常营业时。

3、处置措施

a)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如地震、洪水等,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组织人员关闭电源及关键设施开关。

B)及时清点人员,保证本部门员工及宾客的安全。配合酒店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

C)当发生的自然灾害或天气变化对酒店的正常经营有影响时,应沉着应对、处事不惊,做好宾客的告知、提醒及警告等工作,并做好宾客情绪的安抚工作。

D)准备好应急所需的物资,做好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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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商务部卫生防疫事件应急预案

酒店商务部卫生防疫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监控措施

1)关注防疫部门、医疗机构、国家相关部门、酒店安全部门的信息,发现疫情时立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做好宣传工作,避免产生恐慌,及时了解各种疾病的预防措施。

3)做好商务部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并定期检查。

4)对健康证进行定期筛检,避免出现健康证过期而未进行健康检查的情况出现。

2、事故及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Ⅰ级,重大卫生防疫事件,国家规定的已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

Ⅱ级,一般卫生防疫事件,指省内传播的疾病、已造成人员死亡案例的,已启动省级相关预案的。

Ⅲ级,较轻卫生防疫事件,指虽未大面积传播但对本部门工作及酒店造成影响的。

2)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当发生Ⅰ、Ⅱ级事故时,酒店及上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时,启动本部门的Ⅰ级响应,服从酒店及上级部门的领导指挥。

Ⅱ级响应,当发生Ⅲ级事故时,本部门员工应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3、处置措施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的原则

a)当发生重大卫生防疫事件时,酒店员工应积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配合卫生部门的工作。

B)根据不同的传染源,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本部门的卫生消毒工作。

C)做好娱乐场所及人员聚集场所的消毒工作。

D)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上报。

E)当发生一般卫生防疫事件时即未列入国家卫生防疫事件里的疫情时,如流感、痢疾等,应对疑似感染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并对其可能接触过的物品和场所进行消毒。

F)当事态恶化时应立即向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篇3:某某酒店物资仓库应急预案

某酒店物资仓库专项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有效保证本部门物资仓储工作的安全性、可靠性;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确保应急物资调运及时、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资仓库范围内发生的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

3、应急原则:加强监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发现事故,及时汇报,迅速处置;有备无患,调运及时,保证需求;领导负责,员工参与,自救互救,减少损失。

4、事故类型和危险分析

4.1事故类型:

本部门涉及的主要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涉及的专项应急预案有:火灾及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

4.2危险分析

物资仓库主要职责是负责宾馆范围内所需物资的供应,包括应急救援物资等。库房内贮存的物资种类多,品种繁杂,包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各类机油、酒精等)、化学品(如各种清洗、消毒物品等)。如因管理不善、保管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职责与任务

5.1严格执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2负责对物资仓库内的各类物资进行保管,做好各类材料的定置管理及安全工作。

5.3勤检查库存物品,保持库房干燥,注意防火、防盗、防爆,离开仓库时断电。

5.4及时向采购员报告应急救援物品的库存情况,提出应急救援物品采购计划,对外购物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5.5发现事故及事故隐患时,应立即上报。

5.6事故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调配。

6、事故预案

6.1火灾及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1.1火灾及爆炸事故的监控

1)张贴防火、防爆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防爆、灭火器材。保管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

2)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库内留出1~1.5m的主通道,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

3)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不得混存。

4)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作灯罩,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视机、电壶等电器设备;化学品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暴装置;仓库内应保证良好的通风,各类物品应标明性能和名称。

5)仓库的总电源应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进行维修更换。

6)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对长时间堆积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爆炸。

6.1.2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分级

针对火灾及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将火灾及爆炸事故分为两级:

Ⅰ级:事发现场的火势凶猛、蔓延速度快、扩散范围广、经判断难于扑救;或发生剧烈爆炸,引发火灾。

Ⅱ级:事发现场的火势较小、蔓延速度慢、经判断易于扑救;或发生轻度爆炸,不造成火灾。

6.1.3响应分级:依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火灾及爆炸事故响应分为两级。

1)当发生Ⅰ级事故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Ⅱ级响应,必要时启动Ⅰ级响应。

2)当发生Ⅱ级事故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Ⅲ级响应,必要时启动Ⅱ级响应。

6.1.4处置程序

1)报告

当仓库管理员发现火情或爆炸事故时,立即拨打宾馆24小时值守电话,通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讲清起火或爆炸具体地点、燃烧、爆炸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岗位等,必要时可直接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

2)救援

a)立即取用库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火灾扑救时,必须根据不同的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灭火。如果没有可能灭火,则尽可能减少助长火势的因素,如关闭门、窗等,然后立即离开现场。

b)立即切断库房内的电源。

c)协助现场救援人员实施现场救援。

d)发生电气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e)协助现场救援人员撤离、转移火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灾、爆炸区域扩大。

f)协助保卫警戒组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f)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g)灭火后,协助工程部人员更换损坏喷头及其他消防设备,并使所有的消防设施恢复正常。

h)对库内物资进行清点,配足所需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

i)当火情由宾馆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不惊动消防机关时,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

6.2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6.2.1自然灾害的监控

1)密切关注天气及地质灾害预报,跟踪灾害预报。

2)加强仓库防护,保证供电系统正常。

6.2.2自然灾害分类

地震、沙尘暴、雷击。

6.2.3自然灾害等级

1)Ⅰ级:因地震、雷击的危险性极大,发生上述事件时,均为重大事故(Ⅰ级)。

2)Ⅱ级:宾馆属室内营业机构,发生沙尘暴时,对人员伤害相对较小,故为一般事故类型(Ⅱ级)。

6.5.3响应分级:

1)当发生Ⅰ级自然灾害事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Ⅰ级响应。

2)当发生Ⅱ级自然灾害事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Ⅲ级响应,必要时启动Ⅱ级响应。

6.5.4自然灾害的处置程序

1)地震

a)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带来的灾害隐患,保护仓库内物资免遭损坏。

b)协助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和仓库内重要物资、设施设备。

c)协助医疗救护队进行现场救援。

d)协助现场指挥部调用应急救援物资。

e)救援结束后,维护、补充备用的应急救援物资。

2)雷击

a)第一发现人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并拨打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员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b)同时,发现人应避免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采取救护措施,使受伤人员平躺于干燥通风的地方,挤压胸部,做人工呼吸等措施。

c)120急救车到来之后,协助医护人员做好人员救护、转移等工作。

d)依据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提出的要求,就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3)沙尘暴

a)依据沙尘暴发生的强度,对物资仓库加强巡查、防护,重点检查仓库内供电系统,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b)如库房内供电系统发生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进行抢修。

7、应急物资控制程序

7.1应急物资的识别与提供

1)酒店安全主管根据本酒店存在的危险源,确定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种类、数量等,编制应急物资采购计划,报酒店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门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验证。

2)在应急物资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应急储备。

7.2应急物资的维护及更新

1)库管员每月对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特别要严格防止仓储过程中的物资流失、挪用、缺损、变质等,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上报部门领导,及时予以补充、更新。

2)库管员应完整、准确记录并统计应急物资储备和使用情况,确保账物相符,并每月向主管领导上报。

3)采购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应急物资生产厂商信息,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资,应与供应商联系,及时调换或更新。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对救援中消耗的应急物资进行补充,损坏的救援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必要时更换。

7.3应急物资的储存要求

1)应急物资最好能专库专用,如条件不容许,必须做到专区存放,并要保证运输通道畅通,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运送。

2)应急物资应按照其使用性能分别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3)应急物资库的贮存条件应符合应急救援物资的性能,并应做好防潮、防水、防盗、防火等工作。

7.4应急物资的应急调配

1)物资供应部门是酒店应急物资主管部门,部门经理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

2)事故发生时,物资供应经理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和供给,根据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建议,确保应急物资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篇4: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编制依据和目的]为了规范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港口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备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备案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明确预案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明确生产经营人的职责]港口经营人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六条[行政部门预案的编制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港区的安全生产实际及危险性分析,适应本港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实际需求;

(三)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港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六)应与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七条[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港口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

第八条[企业预案的编制要求]企业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及危险性分析,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实际需求;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港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六)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七)应与上级政府、部门和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相

互衔接。

(八)对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现场处置方

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九)港口经营人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预案附件内容要求]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条[部门预案评审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批准发布。

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预案论证要求]港口经营人应急预案由港口经营人自行组织论证,必要时邀请评审专家和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部门预案备案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港口经营人预案备案要求]港口经营人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二)应急预案论证意见;

(三)论证人员签名表;

(四)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现场处置方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十四条[受理部门备案要求]受理备案登记的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对材料齐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备案。

第十五条[备案登记建档工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港口经营人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十六条[预案宣传教育要求]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港口经营人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港口经营人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七条[应急演练要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八条[演练频次要求]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每半年演练一次,其他港口经营人每年演练一次。

第十九条[演练评估总结要求]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条[部门预案修订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一条[港口经营人预案修订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港口经营人因兼并、重组、转制等重大变化导致现行应急预案不适用的;

(二)港口经营人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港口经营人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二条[预案修订报备要求]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三条[应急物资配备要求]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四条[明确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报告程序]港口经营人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表彰奖励]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港口经营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处罚]港口经营人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港口经营人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篇5:列车应急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1.适用范围

1.1CRH5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2CRH5旅客列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3CRH5旅客列车发生行车中断事故;

1.4CRH5旅客列车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段成立应急处置领导组。

组长:段长党委书记

组员:段党政班子其他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CRH5旅客列车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

(2)指挥、指导、监督应急处置指挥组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掌握应急预案的实施。

(3)听取应急处置指挥组汇报,对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4)需要应急处置领导组解决、协调的其他重大事宜。

2.2应急处置指挥组

2.2.1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组

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

组员:安全科、乘务科、路风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各车队、车间负责人。

工作职责:

(1)CRH5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灾害、事故危及旅客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时,组织启动实施旅客列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负责制定旅客列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指挥现场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对安全预案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需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组解决、协调的其他问题。

2.2.2乘务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组

组长:主管乘务副段长

组员:乘务科、安全科、路风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各车队、车间负责人。

工作职责:

(1)CRH5旅客列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死亡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启动旅客列车乘务组织应急处置预案。

(2)负责制定旅客列车乘务组织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针对预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4)需要乘务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解决、协调的其它问题。

2.2.3现场应急处置组

组长:列车长

副组长:乘警长车辆机械师司机

组员:列车员乘警配餐师服务员

工作职责:

(1)现场应急处置组组长负责所有应急预案的启动、报告、组织、指挥、实施。

(2)各副组长在列车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处置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带领应急处置小组组织实施预案。

(3)应急处置组成员按照预案具体分组的职责,实施预案。

3.应急处置原则

3.1快速反应、正确处置;

3.2先行扑救、统一指挥;

3.3站车协同、以站保车;

3.4依靠科学、减少损失。

4.应急处置要求

4.1成立现场处置组;

4.2现场反应迅速、信息传递准确、善后处理妥当;

4.3分工明确、步调一致、统一指挥。

4.4强化培训,提高救治技能。

5.参考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5.2《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5.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5.4《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5.5《铁路旅客列车晚点处置办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5.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8《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5.9《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10《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11《铁路食物中断调查处理技术规程(试行)》

6.信息传递

一、各铁路局客调电话:

哈尔滨局:路电033-25124市电0451-

沈阳局:路电024-24814市电031-

北京局:路电021-24184市电010-

二、哈尔滨客运段电话

1、主管乘务副段长:

路电:033-39102

市电:0451-

2、安全科科长:

路电:033-36929

市电:0451-

3、乘务科科长:

路电:033-21959

市电:0451-

3、路风科科长:

路电:033-34761

市电:0451-

4、段生产调度室:调度长:

路电:033-33974

市电:0451-

5、(昼夜)综合调度:

路电:033-34537

市电:0451-

生产调度:

路电:033-34422

市电:0451-

6、车队电话:

路电:

市电:

7、车队电话:

路电:

市电:

8、车队电话:

路电:

市电:

三、相关单位电话:

站段调度(值班室)电话: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站(车务段)路电市电

卫生部门电话

:路电市电

:路电市电

:路电市电

:路电市电

注:市电、路电均要填写长途区号。

7旅客列车应急处置预案信息流程图

现场应急处置组

段应急处置领导组

相关单位

应急处置

指挥组

上级领导

段生产调度室

旅客

注:实线为原始的信息传递线,虚线为处理后的信息传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