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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医保科工作职责

2024-01-15 阅读 3369

人民医院医保科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医保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深圳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及家属统筹医疗各项政策、规定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内部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期间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3、负责本院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4、负责指导医院各部门(含各社康中心)社保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本院社会医疗保险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协助科室解决医保方面的问题。

5、负责本院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材料、服务设施、药品的申请。

6、配合本院信息部门进行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7、负责向上级社保管理部门汇报与沟通,配合社保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进行及时的沟通和申述工作。

8、负责为参保人办理门诊大病申请、市内外转诊、符合医保政策的门诊费用审核报销等手续。

9、负责向参保人宣传社保政策。

10、负责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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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负责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定期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时立即上报、立刻开展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对消毒灭菌药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的购置进行审核,对其保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六、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

七、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八、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相关科研工作。医院应建立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进行趋势分析。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宜。

篇3:人民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供应、分类编码、质量监控、索引登记、统计分析、监督咨询,并做好保密工作。

3.对病案首页信息进行计算机管理,全面实现病案首页信息化管理。

4.负责病案复印与借阅供应工作,为医疗、科研、教学服务,满足院内外以及社会需求提供信息服务。

5.病案科工作人员每月定期清理催收,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科负责人。

6.协助医院有关管理部门做好病案质量监控工作。

7.负责医疗使用的各种医疗记录表格的管理、审定,严格掌握新表格制定的审核,保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避免表格的重复印刷和资源浪费。

8.依法收集医疗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各级各类信息和统计报表,参与医院管理。要求数据准确、及时,正确地反映工作成绩与存在问题。

9.负责病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10.每年一次向医院领导提交病案管理的工作报告。

篇4:人民医院改革办公室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改革办公室工作职责

1、积极维护医院声誉,爱护医院财产,不做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事情。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院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严格执行罗湖医院“六荣六耻”。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不干私活,不随意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须先请假,向领导或同事说明去向,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4、同事之间团结友爱,分工协作,互相谅解。

5、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擅自对外泄露医院经营管理、技术开发、营销状况等资料和情况。

6、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篇5: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工作职责

1.门诊部主任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的业务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各科室主任则负责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考核。

2.门诊部的医、护、医技、收费等各类人员由各科派出并相对固定。各科应派有一定经验、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人员出诊。必须配置足够的医力,保证门诊病人的及时就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门诊人员调换时由科室与门诊部共商定。

3.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及首诊责任制、会议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收入院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门诊人员一律佩戴胸卡上岗。

4.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优先安排就诊。

5.应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要有解决门诊“三长一短”及节假日医力不足的措施。对病人要做好分诊工作,认真诊治,做到科学治疗,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对病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视。

6.门诊检验、B超、放射等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的范围。医师需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对病情不适于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入院或转院治疗。

7.门诊各科与住院处、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及时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8.门诊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9.开展便民活动,为病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病员宣传卫生防病及计划生育等知识。

10.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