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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2024-01-15 阅读 6995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1.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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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规范剧毒化学品管理,防止发生剧毒化学品危害事故,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剧毒化学品。

3、责任

3.1总经理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建立台帐。

3.3综合管理部协助行政部进行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建立台帐。

3.3各生产单位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取、使用管理、建立台帐等。

4、程序

4.1申购

4.1.1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要明确剧毒物品名称、数量、用途。

4.1.2使用单位根据总经理的审批按国家规定进行采购。

4.2验收

剧毒物品购入后,须由使用单位、行政部、综合管理部三方共同验收。查看数量、包装情况、是否损漏、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

4.3入库保管

经三方共同验收后的剧毒物品由行政部、综合部人员一起保存入剧毒物品专柜。剧毒物品专柜由行政部保管,钥匙由行政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保管。行政部同时建立剧毒物品台帐。保管室要防止盗窃、火灾、洪水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4.4领取

由使用单位填写剧毒物品领取单,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行政部和综合部一起开柜发放。使用单位领取人员必须至少两人一起领取。领取完毕,行政部进行登记。

4.5使用

使用单位领取剧毒物品后,进行登记。使用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使用情况也必须及时登记。未用完的剧毒物品须及时交行政部保管,程序和4.2、4.3相同。

4.6检查

行政部和综合部每月对剧毒物品共同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发现剧毒物品丢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篇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2.2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物管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生技科、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4.2.1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4.2.2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4.2.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4.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4.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4.3.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4.3.4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4.3.5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4.3.6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4.4.1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4.2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4.4.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4.4.4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4.4.5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4.5.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4.5.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篇4:加气站加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工作人员,但一人不能同时工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2)工作人员应站在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LM以上距离。

(3)汽车停稳后,工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关闭车灯。

(4)加气前,工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5)潜液泵在出液管路和回流管路的阀门全部打开后,方可启动。潜液泵旁通管路上的调节阀(或安全回流阀)不得关闭。

(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得交叉或饶过其他设备。

(7)LPG储气瓶内部压力过高无法加气时,应连接气相回流管泄压,不得现场放空排气;CNG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8)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及车辆的储气瓶的液位或压力是否正常。

(9)加气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严禁让非工作人员代为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0)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1)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车辆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容许司机启动车辆。

(12)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储气罐液位低于20%时应停止潜液泵的运行并停止加气作业。

(13)加气站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篇5: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范文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