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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奖罚制度

2024-01-15 阅读 3643

危险化学品经营奖罚制度

1、为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的销售、储存、搬运、检查、教育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销售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实行审查制度,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销售审查制度》者,不得向其销售,否则将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危险化学品装车时,库工必须随时查看装车情况,凡因库工擅离岗位,造成危险化学品混装或泄漏者,处罚款50元,造成客户损失者,承担赔偿费用的20%。

4、危险化学品搬运时,搬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搬运管理制度》,凡因搬运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相互抵触的危险品混装、禁忌物料同车运输者,处罚款30元,造成危险品泄漏、污染环境者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者,处50-500元罚款。

5、危险化学品的出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凡超量灌装或私自办理出入库手续者处100元罚款。

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及使用区域内严禁烟火,并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在上述区域吸烟、私自动火罚款200元;毁坏、拆除消防设施者,除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元。

7、剧毒危险化学品保管室要严格执行《防盗管理制度》,库房实行双把锁,出库实行双本账,丢失者要对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余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交回库房保管,造成流失者处罚款50--100元。

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设施实行班检,因检查不及时造成上述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的生产、销售时,处50--20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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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危险化学品经营奖罚制度

1、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本制度。

2、废弃危险化学品由车间级以上单位进行处置,大量废弃危险化学品需处置时,应由危险化学品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处置方法、地点,搬运过程中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安全科、武保科审批。

3、处置少量废弃危险化学品时,由车间组织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合格后的班长、岗位人员进行,车间安全员现场监护,处理方法应严格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粗苯:用无火花工具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工业萘:避免扬尘,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运至空旷处引爆;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

煤焦油:用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粗酚: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粗蒽: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废物处理场所。

洗油:用砂土吸收,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煤焦沥青:扫起回收处理。

硫酸:用碱性物质中和或用水大量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火碱:用酸性物质中和稀释或用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化验室使用物品少量废弃处置方法,参见安全周知卡。

4、大量废弃危险化学品时,车间应做好记录,记录中应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处置方法、地点、运输单位名称。

篇3:物流货运车辆司机奖罚制度

物流货运车辆与司机管理、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篇4:公交集团安全奖罚制度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篇5: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各参建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进一步规范人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及和项目安全管理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适用范围

*****工程。

考核小组

由项目办主任任组长,总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各单位安全负责人任成员。

考核方式

每月组织对监理内业、施工单位内业、外业工作进行考核。安全月度考核结果按考核总得分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为四个等级,总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总得分80~90分为良好,总得分70~80分为合格,总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临界分数就高的一个等级)。

每季度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为四个等级。本季度三个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则本季度考核为优秀;本季度两个月考核为优秀,一个月考核为良好的,则本季度考核为良好;本季度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则本季度考核为不合格;其余情况本季度考核为合格。

在季度评比中获得优秀的施工单位奖励项目部3000元,安全负责人800元;在季度评比中获得优秀的监理单位奖励监理组1500元,安全负责人500元;另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个人;在预防事故、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人员;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200元~500元的个人奖。(奖励资金来源为按比例从各施工单位安全专项资金提出)考核内容见下表:

附表1:监理单位考核表

考核单位

抽查

指标

扣分标准

满分

评分

监?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

未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扣20分;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单位考核评价,扣10-19分;考核评价走过场,资料不真实,扣5-10分。

20

安全保障体系

未定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0分;无针对性或未落实,扣5-9分;无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扣3-5分;未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例会,或会议记录不全,扣2-3分。

10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1、未制定各类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扣10分;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扣5-9分;不及时审查或不签字,扣3-5分;

2、未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审查不全、不及时审查或未签字,扣3-7分;

10

督促隐患整改

1、未制定安全检查、隐患督促整改制度;扣10分;

2、未按制度开展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扣10分;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发停工令,或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未报主管部门,扣10分;

3、发现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扣5-9;

4、日常检查流于形式,或书面指令记录不详实、不可操作;扣3-5分。

10

注:每项最多扣至0分

监理单位得分=实得分/总分×100%。

附表2:施工单位考核表?(内业)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

未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扣30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自评价,扣20-29分;考核评价走过场,资料不真实,扣15-20分。

30

安全保障体系

1、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未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0分;

2、未成立安全组织机构,或无相关文件,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数量,扣5-9;

3、未有效开展三阶段风险分析与预防,“一校一会一志”,扣5-9分;未建立例会制度,未定期开展安全例会,或纪要不全面,或流于形式。扣3-5分。

20

安全生产检查

1、未制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制度,扣10分;

2、未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或未按规定开展督办工作,扣10分;

3、未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或未按规定开展督办工作,扣10分;

4、未按制度定期开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或工作流于形式扣5-9分;未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或检查内容针对性不强,检查记录不闭合,未记录整改复查情况,扣3-5分;

5、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非标设备未分组织专家验收的,扣5分;特种设备安装拆卸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扣3-5分;

20

风险

管理

1、未对本工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扣10分;危险源识别无针对性,扣4-10分;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施管理,扣7-10分;

2、未落实风险告知制度,扣10分;未书面告知作业人员,扣7-10分;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未及时更新,未组织演练,扣4-6分。

10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措施不全、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扣4-8分;

2、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方案未报批,扣3-6分;方案不全,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或不可操作,扣4-6分;

3、未安规定制定临时用电方案,扣10分;无电工巡视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连续的,扣1-3分。

10

危险品及消防管理

1、未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或未建立危险品出入库台帐,扣10分;

2、制度流于形式或台帐记录不全,扣7-9分;

3、爆破工程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扣5-9分;

4、未编制爆破作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设计书,扣3-5;

5、无消防管理制度,无消防器材使用台帐扣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10

(外业)

现场布置和防护

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没发现一处扣除2-5分;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扣2-6分;

3、施工现场未进行交通渠化,扣2-4分;

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等不符合规定,扣5-10分;

5、单元预警牌设置不规范、不合理,每处扣3-5分;

6、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处发现一人扣1分。

10

临时用电

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线路过道无保护,扣5-7分;

2、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每发现一处扣2分;

3、配电箱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扣2-6分;

4、潮湿作业现场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每发现一处扣2分。

10

模版、支架及脚手架

1、大型模版、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违反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扣5-10分;

2、大型模版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扣3-5分;

3、支架未经预压而投入使用,扣7-10分;

4、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立剪刀撑,扣4-6分;

5、脚手架10m以上未设置缆风绳,每发现一处扣4分。

10

施工机具

1、设备用电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未做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1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未拉闸断电,每发现一处扣2分;

2、预应力张拉作业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扣4-6分;

3、外露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无防雨设施,扣1-3分;

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扣2分,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扣4分;

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扣4-6分;

6、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3分。

10

垂直升降设备

1、垂直升降设备无验收合格证书,扣10分;

2、附体附着装置不稳定牢固,扣8分;

3、设备承载超过额定承载重量,扣5分;

4、吊笼出入口未设置防护设施,扣5分;

5、司机无证上岗,扣5分;无联络工具或联络不畅通,每发现一处扣3分。

10

起重作业

1、塔吊基础不符合要求,扣7分;

2、起重设施未取得准用证,扣5分

3、轨道式起重机无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不使用夹轨钳,扣2分;

4、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扣5分;起重臂下站人,扣2分;

5、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每发现一处扣5分;

6、司机无证上岗,扣5分;无信号传递,没发现一处扣3分。

10

高处作业

1、作业平台脚手架不铺满或存在翘头板,无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扣4-6分;

2、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每发现一处扣2分。

10

基坑作业

1、基坑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小于安全距离,每发现一处扣2-5分;

2、基坑未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扣3-6分;基坑支护未按规定观测或支护设施产生变形,每发现一处扣5分;

3、基坑未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3分;

4、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扣3分。

10

水上、水下作业

1、无水上水下作业许可,扣10分;

2、风力超过船舶核定抗风等级仍继续作业,扣7分;

3、施工船的牵牛缆、摆动缆活动范围内未设置安全标志或无人值守或有人逗留,水上各类作业平台或人行通道不符合搭设要求,扣1-6分;

4、水下安装、电焊、切割、爆破时,未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扣7-10分;

5、潜水员无证上岗,潜水员未按规程下潜,值班人员脱岗,每发现一处扣2分。

10

注:每项最多扣至0分

施工单位得分=实得分/总分×100%。

处罚

1、对发生因工重伤、死亡、火灾等事故,或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等不断出现重大隐患的,按照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对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处罚;

2、各种违规行为,首次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再次发现则进行经济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3、各种违章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4、没有安全生产目标、重大危险清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安全技术交底、事故应急预案、每月安全检查记录、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和召开班前会的,罚安全员及安全负责人200~500元;

5、项目经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罚项目经理1000元;

6、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投入,责令限期整改,并罚项目经理2000元,安全主管1000元;因安全投入不符合要求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处2-5倍罚款;

7、未进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内乱放杂物、不上锁等;使用损坏的插头(座)或不用插头;电源线随意放在地上、泡在水里等违反用电规定的,视情节处罚50-100元/次;

8、施工单位如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一经发现,严格查处,罚责任人单位500-3000元,并且因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9、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深基坑开挖、大型结构、设施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塔吊基础,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并按方案验收投入使用的,施工单位3000-5000元;

10、高处作业为正确使用安全带、无安全网;随意从高空投丢东西,下面无隔离区,且无专人看守,罚50-500元/次;

11、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罚500元/人、次;

12、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报的,罚责任单位3000-5000元;

13、打架、斗殴、打击报复等,一次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吊车作业违章起吊及违章指挥,罚50-200元/次;

1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差,材料、工具摆放杂乱,建设垃圾不及时清理的,罚款200元/次;

16、其他各种违章,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