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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岗位巡回检查制度

2024-01-15 阅读 6894

危险岗位巡回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岗位巡回检查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属危险的区域为储罐区、灌装车间,包装员工应对这些区域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具体要求:

1、巡回检查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路线见下图)。

2、巡回检查时间按《生产岗位原始记录报表》上的规定时间前15分至正点,不在此时间内检查,作为违反制度论处;如遇生产不正常,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3、检查内容:检查各储槽的压力、温度、液位,检查各泵出口的压力,听泵的运转声音,摸泵外壳的温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自己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

4、检查完以后,必须按《生产岗位原始记录管理规定》认真填写。

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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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危险品检查员安全职责

一、危险品检查员负责对旅客进站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危险品进入候车大厅,伪装、混装上车。

二、上岗时佩戴危险品检查员臂章,开启危险品检查仪,末班车发完后关闭,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危险品检查员要熟知危险品的种类,对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物品作出正确判断,及时按规定处置,防止发生意外。四、危险品检查员对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需开包检查时,从上到下要“问、看、闻、摸”,注意轻拿、轻放,文明检查。五、对查获的危险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品检查登记簿》,并写明处理意见交站专职人员保管,不得擅自处理。六、遇机器故障或停电时,危险品检查员应加大人工检查力度,防止发生意外。七、发现本区域事故隐患,及时报告,迅速处理,直至隐患消除。

篇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检查制度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有效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与使用秩序,根据《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合检查方式

(一)定期联合检查。根据厂有关安排,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针对厂内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厂的联合检查,并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范围。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二)专项联合检查。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如涉及多个单位,由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合检查领导组提名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联合检查。

(三)临时性联合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如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可由安全联合检查领导组指派负有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临时联合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联合检查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资源共享、联合行动的优势,实施有效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二)联合检查活动应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活动结束有总结。总结材料应抄报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将检查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厂联合检查领导组备案。

(三)联合检查活动中,各联合检查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检查程序。

三、具体检查考核执行厂《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四、相关单位参照本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篇4:催化车间重大危险源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车间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保障装置生产安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针对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车间重大危险源检查管理制度:

一、催化裂化装置区和产品精制区是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岗位操作员工进入现场必须详细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搞好本岗位的操作;

二、岗位操作人员需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单独上岗操作;

三、装置在生产正常进行时,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按照规定路线和内容定时定点进行认真检查,保证生产处于严密的监护之下;

四、车间领导应经常深入现场,以查制度,查思想,查纪律,查违章,查隐患为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车间每月组织班长一起对装置进行月度安全检查;

六、对重要设备管线定期做好检测记录,对生产区的通讯、报警装置定期联系电器、仪表进行检查,使其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七、对进入装置的各单位施工人员,岗位操作工和班长予以监督检查其施工作业过程,对于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和制止;

八、精制岗位操作工在配制碱液时或取样时必须佩戴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九、发生事故时,按照本岗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安环部,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按事故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篇5: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4.1.1.9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监督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置等管理情况的监督)

4.1.1.10作业环境的监测

4.1.1.11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参数中现场状况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实施。

4.1.1.12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4.1.1.13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1.1.14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4.1.1.15安全标准化自评记录情况。

4.1.2安全检查类型

4.1.2.1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的指令性检查。

4.1.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

d、专业检查;

e、本公司各级人员的检查;

f、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g、不定期随机检查;

4.1.2.3安全标准化自评。

4.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4.2.1安全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生产单位对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2.3综合检查

4.2.3.1公司每季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部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安全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3.2各单位每月开展两次次综合性检查,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各单位有关管理人员,检查按本程序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各单位安全员汇总并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3.3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由班组长按本程序4.1.1进行选择性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班长汇总,并记入《班组活动记录》。

4.2.4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三次。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4.2.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2.6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班组和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特别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

各级管理人员,如基层管理人员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2.7作业环境监测

安全部每周对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

4.2.8重点岗位的作业人员健康查体由劳动督察部、职工医院组织,一年一次。

4.3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部对所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5.相关文件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6.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隐患整改通知单

班组活动记录

安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