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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024-05-12 阅读 3809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氨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危险化学品,因其独特的性质,所以对其使用要严格安全管理。

1、液氨在常压下是气体,因此对其储存由于量较大,所以要用密闭的压力容器,管道要用压力管道。

2、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齐全,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要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测,作好记录。

3、机房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有防雷检测中心检测,作好记录。

4、液氨属易燃物品,机房内、设备周围严禁烟火及电气焊操作。

5、机房内电器线路布置合理,所有线路必须走穿线管;照明用具、电机接线为防爆型;防静电装置符合规定。

6、所有电线架设必须与液氨系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设备上方有架空线。

7、操作过程中加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机房内加强通风,确保室内氨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外。

8、操作岗位应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在处置泄露、维修设备时,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9、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操作岗位配置8Kg干粉灭火器4个,设消防栓及消防带一套,以防液氨泄露时紧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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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道路行车安全,确保交通管理工作持续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文件特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组织制定本程序并实施,安质部、综合办协助实施和具体落实。

1)贯彻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制定、修改项目部的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督促、检查、指导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4)负责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督促整改;

5)负责车辆和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的组织和把关;负责组织驾驶员的专业培训、取证和员工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

6)配合劳资和人事部门对驾驶员的录用、辞退审查;

7)负责生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调解,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有关交通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

二、车辆管理

1)公司对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凡未达标的车辆禁止执行任务。

2)车辆办理证照、注册、变更、过户、改装、报废等业务时必须先经机务部批准,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3)项目部节假日用车应经综合办批准。

4)综合办部应不定期对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

5)长途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况,对驾驶员进行长途行车安全教育后方准放行。

6)驾驶员负责对其驾驶的车辆实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7)超常规物品运输应制定运输方案。

三、驾驶员管理

综合办负责制定驾驶员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1)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

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违章和事故的发生。对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各部门、项目部应严格处理,并建立处理登记制度。交通事故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与安全学习。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各项交通安全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公司、项目部对长途车、大件车、危险品车的驾驶员要根据任务及路线按具体情况实行班、队、安全部门三级安全交底。每年进人冬季之前,公司、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一次冬季安全行车动员会,组织驾驶员学习冬季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交通安全学习、竞赛、评比、培训应留下记录,以各考查。

篇3:叉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叉车使用规则

(一)、厂内叉车司机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严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俩,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他人闲谈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二)、叉车行驶安全规定

1、厂内叉车分道行驶的规定

(1)、各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使;

(2)、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右侧行使;

(3)、在同一车道内行使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使。

2、行驶速度

(1)、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5公里;

(2)、叉车行使下列地点、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规定;

①、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

②、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倒车或拖带其他车辆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了望,谨慎行使;

③、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谨慎通过;

3、厂内叉车的行使间距

(1)、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之间应根据行使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

(2)、要注意辆车之间的适当安全侧向距离。

4、下列情况应禁止行使

(1)、过于狭窄的道路;

(2)、易燃易爆危险仓库;

(3)、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

5、叉车停车规定

(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2)、驾驶员离开后,拉手刹车,切断电路;

(3)、不得在禁止停车处停车。

6、机动车倒车规定

(1)、先查明周围情况,确定安全后再倒车;

(三)、叉卸货作业规定

1、叉车叉取货物

(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2、叉车卸下货物

(1)、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2)、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二、叉车的保养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并做好检查记录;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5.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添加电解液;

三、司机管理制度

1、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叉车,建立健全车辆的安全管理;

2、组织对叉车司机进行安全理论知识和技术实际考核;

3、对叉车司机进行登记注册及档案管理;

4、核发叉车驾驶操作证;

5、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6、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编制:王宽时间:2012.2.15

审核:王新颖时间:2012.2.15

批准:戴永海时间:2012.2.15